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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非遗”开发的经验与启示

言之有范 言之有范 2021-07-18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文化根源,是民族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高度凝结。韩国对传统文化有着较高的重视程度,他们将传统文化精髓为我所用,深度继承,不仅在形式上完成了创造和创新,更将这种文化融合进了国民精神深处。例如小小的泡菜,不仅“申遗”,且代代相传、深入人心。可以说,传统文化为韩国人带来了文化认同和精神愉悦。这一点与韩国对非遗开发的做法密不可分。


韩国“非遗”输出经验


1、将非遗的保护与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措施的高度


韩国政府认为,非遗保护是维护本民族文化整体性的重要国家战略措施。非遗保留了韩国民族“原汁原味”的文化,是不同历史时代的民族精神的体现,是一个民族历史的活态传承。韩国把“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经济支柱产业之一,非遗的开发、输出即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重视非遗的发展,不仅可以保护传统文化,同时可以有效促进韩国经济发展。因此,韩国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非遗的保护、利用和输出。




2、非遗海外宣传力度较大,重视国际传播


韩国政府非常重视非遗的国际传播,早在1993年,韩国政府就针对世界各国对于非遗缺乏深入认识的状况,在第14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理事会上,提出了“关于普及无形文化遗产制度”的提案,最终这一提案被采纳。此外,韩国政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会员国之间的合作,向世界推介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8年设立了世界口传无形文化遗产奖,并在1999年将此奖命名为为“阿里郎奖”。此外,韩国政府积极推动本国非遗走向世界。如2011年,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韩国太古宗《灵山斋》在我国无锡灵山梵宫上演,推动韩国非遗的国际传播。




3、非遗的商品化趋势


韩国在对非遗的保护方面,除了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政府的大力运作,得益于商业炒作和旅游业的参与。商人们恨不得把被指定为韩国有形和无形文化财产的东西都开发成商品面具、戏装、玩偶,有形和无形文化财产的书刊到处都有供应和销售。在韩国地铁站的广告栏中,在外国游客服务中心里,在韩国产香烟的包装盒上,甚至在韩国飞机的坐背上,韩国非遗的各种宣传广告随处可见。在韩国,属表演类的非遗经常在各大酒店为外国游客表演,各类有形和无形文化财产保有者在电视上露面,这些人都有一个出场的价目表。韩国的非遗发展已呈商品化趋势。




4、观光旅游推动非遗输出


多姿多彩的文化遗产和非遗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旅游资源。韩国十分注意旅游地的选择。首先韩国人把民俗村的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成了很受欢迎的旅游地。每年春、秋两季,韩国民俗村的主办者和旅游部门的官员想尽各种办法吸引非韩国的游客,韩国国家级的表演团体为外国游客表演韩国传统文化。韩国还十分注重以民俗节和祭祀活动来吸引游客。像被韩国指定为“重要无形文化财产第13号”的江陵端午祭和祭日演出的假面戏年年在当地举办盛大的旅游活动,吸引了国内国际百万人次参与和观光。为了吸引外来游客,那些被韩国指定为国家级文化财的表演者,每天都要忙着去不同的演出场地赶场。韩国的农乐乐团一天每隔一小时就要演出一场。


虽然韩国“非遗”的商品化和旅游化的快速发展存在争议,但却使韩国非遗发展成规模,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对保护韩国非遗起到了巨大的作用,韩国的这一模式也引起了其他国家的关注,并可为我国开发非遗提供一些借鉴。


韩国“非遗”输出的启示


1、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协调有效的、具体全面的法律机制。如针对传承人老龄化、传承人物质生活窘困、民众参与意识淡薄等问题,应扩大项目传承人队伍、加大传承人生活补助力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专家咨询机制、检查监督制度等。通过政府、民众、专家各方面的共同协作,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法律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同时为非遗的开发和输出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2、提高全社会的保护与开发意识


如何唤起和提高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意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至关重要。我国可扩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展示馆、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传承基地的范围,并在各地组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组织和团体;应培养群众的非遗素养,组织相关民俗学者对民众进行免费培训;政府应鼓励地方企业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效应,实现企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双赢;政府可举办各种民俗文化节和民俗博览会,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一些巡演机会,并给予优秀表演者一定金额的奖励及补助,以调动民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积极性。




3、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


对于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该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非遗能否顺利传承下去,关键在于传承人,这是非遗发展的核心与基础。政府可以向非遗传承人提供用于钻研技艺和提高技能的经费,以及物质文化生活上的一定补助,确保他们衣食无忧,使他们可以安心地进行传承工作。另外,应向传承人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使技艺能够得到充分地展示;对优秀的传承人应授予其荣誉称号和给予奖励,以提高他们传承的积极性。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可为非遗的开发和输出提供有力保障。




4、重视非遗的合理开发


非遗的合理开发是当前需要重视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韩国的部分做法,在当前竞争激烈的文化产品市场中,让非遗适度尝试商品化发展,充分发挥非遗中有形和无形的文化资源。设计、创造相关的创意产品,让我国的非遗文化引领文化市场的消费新时尚。其次,在旅游产业的发展中,充分利用非遗这一宝贵的文化资源。不仅可以得到经济效益,同时可将我国优秀的传统非遗文化宣传给各国游客,让世界人民切身体会中华文化的魅力所在。非遗的合理开发、国际输出需要科学的规划,既不能让传统的非遗文化变了味道,也不能拘泥于传统的开发方式,要适度地、科学地、创新地开发非遗资源,将其作为我国的文化名片,真正走入世界的文化舞台。

 

参考来源:

姚琼《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探析》

汪鹏《韩国:商业与旅游结合》

责任编辑:马英哲

校对:孟祥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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