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监督报告
细心播种,精心培育,悉心收获,历时三年,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监督报告正式发布。在文化部、财政部的领导下,在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的指导下,在管理中心、专家委员会、项目主体配合协作下,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项目资助工作成效初显,创作生产一批原创剧目,培育养成一批文艺人才,传播推广一批优秀文艺作品,有效促进艺术创新、生产、管理机制创新发展,在营造良好艺术生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5年2月,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发布了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经过项目审核,专家初评、复评,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文化部、财政部同意,2015年度共评审出拟立项资助项目728项。项目公示期内,9个项目向管理中心申请撤项;项目实施期间,2个项目因自身原因申请中止。最终,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717项。
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从评审立项、实施监督到结项验收横跨三个年度,其中2015年为评审立项期,2016年为实施监督期,2017年为结项验收期。结项验收完成后,管理中心认真总结2015年度资助项目实施监督情况、结项验收情况,仔细梳理2015年度项目取得的成果与不足,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关于管理中心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度立项资助项目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188项,资助金额3.93亿元;“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113项,资助金额0.19亿元;“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106项,资助金额1.84亿元;“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98项,资助金额1.07亿元;“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212项,资助金额0.30亿元。
按照《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协议书》的规定,2015年度立项资助的项目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施,不能按期完成的,可向管理中心提交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管理中心按照“完成一批、成熟一批、结项一批”的工作思路,组织专家137人次,对626项提交结项材料的资助项目进行了结项验收,其中611项通过结项验收,15项未通过结项验收。另有91项资助项目向管理中心申请延期结项。
按资助类别,2015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包括14个艺术门类,共创作生产地方戏曲66部、京剧昆剧9部、舞剧19部、歌剧4部、话剧19部、儿童剧16部、音乐剧10部、交响乐8部、民族管弦乐8部、杂技剧8部、小剧场戏剧1部、木偶剧4部、皮影戏1部、跨界融合舞台剧15部。在剧目创作完成后,为检验创作成果,收集修改意见,按照《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协议书》的规定,上述剧目演出共计6640场,观众总人数约601.7万人次。
“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涉及6个艺术门类,包括戏剧37部(小戏曲26部、独幕剧5部、小舞剧2部、小歌剧4部)、音乐31部(室内乐6部、歌曲14首、合唱5部、民乐小合奏4部、独奏曲1部、重奏曲1部)、舞蹈27部(双人舞2部、群舞25部)、曲艺12部、杂技4部、木偶剧2部。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包括了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的展演、展示活动,以及利用新兴科技手段开展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国(境)内实施项目83项,覆盖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观众总人数约217.7万人次。其中,舞台艺术演出类48项,演出1357场,观众人数约116.2万人次;展览类35项,展览143站,展期1186天,观众人数约101.5万人次。在国(境)外开展的项目23项,涉及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18个国家和地区,观众总人数约22.1万人次。其中,演出类14项,演出84场,观众人数约8.9万人次;展览类9项,展览26站,展期511天,观众人数约13.2万人次。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培养了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艺术管理等方面的人才2937名,参与教学、示范、指导的教师1034名。其中,培养舞台艺术专业人才1393名,美术书法摄影人才543名,工艺美术专业人才614名,艺术经营管理及理论评论人才387名。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在2014年度资助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基础上,新增了对戏剧、曲艺编剧,音乐作曲,舞蹈、舞剧编导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的资助。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了212名40岁以下的青年艺术工作者,创作完成了504件(组)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以及124部音乐、戏剧、舞蹈作品。
此外,为体现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管理中心对2014年度申请延期的4个项目继续保持沟通联系,对尚未完成演出场次的项目,继续督促其完成规定的演出场次后再申请结项验收,对项目主体在项目实施中存在法律纠纷的,将根据裁决意见作出处理。
二、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关键,管理中心在遵循艺术规律的前提下,始终坚持“按制度管理、按程序运行”,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监督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监督管理到位的同时,又不干预项目的具体实施,努力做到监督管理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为做好2015年度资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中心在总结2014年度资助项目监督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协议书》,结合2015年度资助项目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经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文化部同意后,印发至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实行,作为开展项目监督工作的依据。
三、监督重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管理中心继续深化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一年。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管理中心、地方文化行政部门、项目主体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在“出人才、出作品”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国家艺术基金作为艺术发展的“孵化器”和“发动机”,通过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重点监督项目实施的价值导向、艺术质量、财务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艺术生态。在价值导向上,管理中心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资助项目政治导向的管理办法》。《办法》针对艺术基金指南制定、评审立项、监督验收和成果运用等关键环节,就切实做好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政治导向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办法》由文化部办公厅转发至各省区市文化行政部门,通过上下配合、形成合力、构建机制,确保资助项目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维护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在艺术质量上,管理中心明确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责任,对资助项目中社会影响大、经费数额大、管理难度大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在监督专家和地方文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下,对项目实施质量进行重点监督。对在国(境)外实施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管理中心建立健全“行前指导”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走出去”项目行前外事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2016年,管理中心召开三次“行前指导会”,共有18个项目主体参加并逐一汇报项目准备情况。管理中心要求项目主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建议在境外活动时成立临时党支部,注重传播质量,提升传播效果,促进提高境外项目的实施质量。
总体看,艺术活动是具有探索性、创造性的复杂劳动,艺术作品具有双重属性,面临双重风险,相较于一般经济活动,内在规律更为复杂,其财务管理也更为复杂,有不确定性;其次,我国艺术机构及组织结构多样,体制机制、外部条件和相关标准不一,统一的艺术活动的要素市场发育迟缓,也给艺术活动的成本控制、财务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最后,由于艺术活动的专业性较强,艺术机构重业务、轻财务的问题比较普遍,财务管理的工作基础薄弱。针对上述情况,管理中心着力推动艺术活动的项目化运作,要求项目主体担起项目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树立自律意识,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项目主体强化预算管理和项目审计,运用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了解项目主体上传的大额票据、相关合同、经费使用等信息,及时监督指导。同时,依靠财务监督专家通过集中巡查监督和结项验收,针对预算编报偏离、预算执行调整较大、开支不规范、内部财务制度不完善、决策程序不完整、合同签署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管理中心还不断加强项目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按照抓深、抓细、抓实的要求,坚持层层传导,夯实主体责任,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项目主体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避免出现倾向性错误,避免项目主题“跑偏”“跑调”,管理中心特别将资助项目政治导向的情况列入国家艺术基金征信体系,对失职失责的项目主体采取限制申报项目、暂停申报项目、纳入黑名单等措施。
四、监督机制与方式
在项目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上,管理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地方文化行政部门、专家委员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逐步建立起“分级管理、分类监督、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一)现场监督
按照回避原则,管理中心直接或委托地方文化行政部门,对“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在项目实施的首演、首展和开班时,进行了现场监督。2016年从艺术基金专家库中遴选监督专家368人次,对三大类115个项目进行了现场监督。参加监督的专家现场考察了资助项目的首演、首展和开班情况,就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做出评估,当场提出改进意见,事后写出书面意见。管理中心汇总专家书面意见,向项目主体一一反馈。其中,对4个艺术质量出现偏差的项目,暂停中期拨款、约谈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
(二)集中巡查监督
为提高监督效率,管理中心自2016年增加了集中巡查的监督工作方式。2016年4月至8月,管理中心历时4个月,往返3万7千多公里,组织监督专家65人次先后赴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上海市、吉林省、青海省、广东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徽省、河北省、贵州省、山东省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片区会议的形式召集所到地区及附近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度立项资助的项目主体进行集中巡查监督,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4个项目逐一进行了汇报。
在巡查监督工作中,管理中心始终坚持正确的文艺方向,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对政治导向有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发现问题现场解决,做到了及时高效,基本实现了项目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通过集中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监督专家针对每个项目的汇报情况逐一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指导帮助项目主体及时改进,并独立填写项目监督意见表。在集中巡查期间,管理中心还抽查了演出、展览或人才培养类项目,到现场解剖麻雀、分析优劣、提出意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发现亮点、督促后进,及时总结和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意见,掌握更多细节和深层次情况,让项目主体之间相互借鉴,交流学习,共同提高。
巡查期间,管理中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相关要求,不搞形式主义,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不看景点景区,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标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三)日常监督
在对资助项目采取“点对点”现场监督和“点对面”巡查监督的同时,管理中心还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发挥专家及媒体作用,通过项目监督系统,项目主体QQ群、微信群等多种手段,了解项目实施进度、经费使用等情况,发布项目实施指导信息,对资助项目进行日常监督与服务。本着“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管理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短信、QQ,及时发布加强安全生产和维稳的工作通知,指导项目主体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确保项目平稳进行。针对项目主体提出的“主创人员变更申请”“经费预算调整申请”等变更事项,管理中心根据“调优调强”的原则,逐一进行批复和调整,促使资助项目保质保量规范实施。2016年,共受理电话咨询19500余次,接收、回复项目主体来函710余件。
发扬艺术民主,集思广益,是不断提升资助项目质量的关键。2016年,项目主体在“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首演、首展、开班前后,围绕项目实施准备、内容导向、项目质量、修改提高、学术研讨等,组织各类专家2800余人次,召开项目研讨会350余场,在提升项目实施质量的同时,有效地发挥了艺术专家的智囊和监督作用。
社会和舆论监督是资助项目日常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管理中心要求项目主体在实施过程中规范使用国家艺术基金标识,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汇总媒体报道、观众意见表与观众留言、场次、票房、上座率、点击率等数据,收集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管理中心也鼓励项目主体充分发挥自媒体传播广、速度快的优势,充分利用手机等移动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项目信息动态,从而形成普遍的舆论监督。
管理中心以项目监督管理为抓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监督结果,全面推进申报评审、实施监督、成果管理等各项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如有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主题表达不够鲜明,艺术质量未达到预期,管理中心通过叫停项目实施,约谈项目主体,督促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加工修改并再次组织专家进行监督检查;有的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未经管理中心批准擅自调整实施计划,存在展览作品“由多变少”、实施标准“由高变低”、巡演路线“由远变近”、演出团队“由强变弱”的现象;有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颠覆性地调整了项目主创人员,存在大舞美、大制作的情况;有的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受艺术生产能力、生产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作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有极个别主体不配合巡查工作,对专家问询有抵触情绪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管理中心或采取约谈方式,或征求专家意见为项目主体“亮红灯”,或建立黑名单制度,都及时予以了纠正、处理。对实施过程中质量较好的,管理中心共发布81条公众微信、16期项目动态简报、19篇《小编告诉您》,利用多种方式,推广交流实施经验,分享借鉴优秀做法,全面提升项目主体实施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结项验收情况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是手段,“出人才、出作品”是目的。为此,管理中心高度重视资助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一方面,管理中心通过多措并举的监督方式,督促和引导项目主体及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实施;另一方面,管理中心也不断完善成果验收机制,采取依靠专家、集中评审、分类编组、分批验收的方式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根据项目类别的不同,项目主体均提交了项目结项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作品音视频文件、媒体评价材料、专家研讨会纪要、观众意见表、项目实施的现场照片、合同复印件、财务报表等材料,美术类项目还提交了作品原件。专家对照《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协议书》的内容,审阅结项材料和中期监督意见,民主评议、综合评估,独立填写每个项目的《结项验收评价表》和《结项验收专家评分表》,管理中心汇总专家意见,最终确定项目是否合格。对实施质量较好、经费使用规范,准予结项;对项目实施质量和经费使用存在不足的,暂缓结项,督促整改;对未达到结项要求并且没有整改基础的,或虽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结项,并视情况采取不拨尾款、限制申报等措施。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188项, 157项通过验收,1项未通过验收,30项申请延期,实际拨付34504.3万元,拨款率87.73%;“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113项,105项通过验收,8项申请延期,实际拨款1900万元,拨款率100%;“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106项,83项通过验收,1项未通过验收,22项申请延期,实际拨款14490.66万元,拨款率78.87%;“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98项,79项通过验收,1项未通过验收,18项申请延期,实际拨款9109.5万元,拨款率85.29%;“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212项,187项通过验收,12项未通过验收,13项申请延期,实际拨款2800万元,拨款率93.96%。
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专家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再次遴选,从“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中推荐出55部进入国家艺术基金滚动资助项目的评审,并最终评选出10部“2017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滚动资助项目”。从“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中评审出12台滚动作品。从“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戏剧、曲艺编剧创作的27部剧本和“艺术人才培养”编剧类学员创作的60部剧本中,共推荐了20部有基础、创作质量较好的剧本;从“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项目,121名青年艺术家创作的504件(组)作品中,推荐了46名青年艺术家的98件(组)作品,以及“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类项目,23个培训班学员创作的363件(组)作品中,推荐了14件(组)作品,共112件(组)作品为滚动资助项目。目前,管理中心已陆续对滚动资助剧本组织刊发和推介,将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滚动作品纳入国家艺术基金成果管理,进一步发挥优秀作品的导向示范作用。
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管理中心根据《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办法》要求,遵循“单位法人回避,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回避,项目出品人、制作人回避”等回避原则,按照“完成一批、成熟一批、结项一批”的工作思路,以集中评审、分类编组、分批验收的方式组织艺术专家、项目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137人次,分6批对2015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共计626项资助项目开展了结项验收工作,参加结项率为87.3%。15项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不再拨付尾款;91项延期实施的项目,待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再拨付尾款②;2项申请中止实施的项目,已收回首款。截至监督报告发布之日,实际拨付资助金额62804.46万元。
从结项验收整体情况看,绝大多数项目主体都能够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项目资助协议书》约定,按计划完成创作任务、演出(展览)场次、培训计划,打造了一批优秀作品,积极开展国内外的传播交流推广,培养了一批“高、精、尖”人才,鼓励了一批青年艺术人才投身艺术创作,保证高起点运作、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项目成果情况
与2014年度相比,2015年度资助项目在艺术质量、社会反响上实现了突破和超越,呈现出好戏连台、新人辈出、活力迸发、生机勃勃的良好势头。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2015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崇尚“工匠精神”,坚持创新创造,创作了一批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反映时代呼声、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
从作品的主题看,豫剧《焦裕禄》、歌剧《星星之火》、交响乐《使命》、音乐剧《火花》、吉安采茶戏《热血山哈》、跨界融合作品《西柏坡组歌——人间正道是沧桑》等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回望历史、照应现实,再现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讴歌了共产党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评剧《母亲》、晋剧《续范亭》、儿童剧《黎明的河边》、话剧《共同家园》、音乐剧《国之当歌》等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增强民族自信、激发民族士气、凝聚中国力量;锡剧《三三》、楚剧《犟妈》、汉剧《梦@时代》、晋剧《托起太阳的人》、话剧《凤凰》等紧扣“中国梦”时代主题,用艺术的方式讲述中国人民追梦、铸梦、圆梦的感人故事和奋斗历程;淮剧《小镇》、吉剧《良子》、茂腔戏《秧歌乡的故事》、话剧《一诺千金》、木偶剧《飞吧·丹顶鹤》等扎根生活,深入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多元艺术创作,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杂技剧《丝路彩虹》、民族舞剧《莲花》、交响乐《海上丝路》、民族管弦乐《丝绸之路》、跨界融合作品《敦煌盛典》等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立体地、多侧面地展示了丝路文化源远流长、绚丽多姿的光彩魅力;赣剧《红珠记》、汉剧《失子记》、河北梆子《宁武关》、话剧《富春山居图传奇》《孔子》、儿童剧《传统的味道》、民族舞剧《阿里郎花》《王羲之》、交响乐《云中君》、民族管弦乐《富春山居图随想》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华文化精神;晋剧《于成龙》、琼剧《海瑞》、湘剧《烧车御史》、山东梆子《官箴碑》、五音戏《紫凤》等围绕廉政勤政主题进行创作,以古鉴今,彰显了中华民族的廉政文化、价值追求和道德观念。
从作品的题材看,既有反映家国情怀、民族精神的历史题材,如话剧《北京法源寺》《朝天门》、京剧《康熙大帝》、民族舞剧《家》、北路梆子《宁武关》、评剧《红高粱》、黄梅戏《小乔初嫁》,也有清新唯美、感人至深的温馨故事,如民族舞剧《朱鹮》、闽剧《双蝶扇》、越剧《玲珑女》;既有立意高远、发人深省的革命历史题材,如川剧《还我河山》、跨界融合舞台剧《延安 延安》、儿童剧《黎明的河边》,也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现实题材,如河北梆子《吕玉兰》、话剧《民生巷11号》、木偶剧《留守大山的孩子》、滑稽戏《今天他休息》,还有植根地域文化、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艺术创作,如壮剧《冯子材》、藏戏《松赞干布》、蒙古剧《长调歌王——哈扎布》、民族舞剧《库布齐》《我的贝勒格人生》《英雄·玛纳斯》。
从作品获奖情况看,在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28部演出剧目中,16部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占比57%,其中2015年度资助项目民族舞剧《阿里郎花》、藏戏《松赞干布》获得“剧目金奖”。在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上,全国入围第十五届“文华奖”终评的57部剧目中,45部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占比79%,有23部作品是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占比40%。10部获得“文华大奖”的剧目,8部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占比80%,其中豫剧《焦裕禄》、京剧《康熙大帝》、淮剧《小镇》、评剧《母亲》为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在第十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舞蹈诗评奖活动中,荣获“荷花奖”舞剧奖的5部作品均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其中民族舞剧《朱鹮》《仓央嘉措》《家》《杜甫》为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在中宣部组织的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2014-2017)获奖名单中,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6部剧目和2首歌曲作品,其中评剧《母亲》、赣南采茶戏《永远的歌谣》为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从作品演出情况看,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还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各类机构组织的文艺汇演活动,并作为各地优秀剧目的代表进京展演,让广大群众共享艺术发展成果,发挥了优秀艺术作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如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藏戏《卓娃桑姆》、川剧《白露为霜》、山东梆子《跑旱船》、花灯戏《山村·小河·月亮》、湘剧《烧车御史》等6部作品参加了“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话剧《北京法源寺》、晋剧《于成龙》、闽剧《双蝶扇》、评剧《红高粱》、民族舞剧《莲花》参加了“第十八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豫剧《焦裕禄》、碗碗腔《李十三》等4部作品参加了“全国梆子声腔优秀剧目展演”;豫剧《我的娘·我的根》《都市阳光》等4部作品参加了“中国豫剧优秀剧目北京展演月”;淮剧《半车老师》、锡剧《三三》、越剧《丁香》等5部作品参加了江苏省“优秀现代戏剧目进京展演”;儿童剧《狐狸与枪》《小兵张嘎》参加了“同心筑梦·美丽河北——河北省优秀剧目进京展演活动”;民族舞剧《桃花源记》、京剧《辛追》、湖南花鼓戏《齐白石》、儿童剧《天使合唱团》等参加了“湘戏晋京”展演活动;川剧《尘埃落定》、木偶剧《龙门传说》、赣剧《红珠记》参加了“南方戏曲演出季”。
2.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
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是深受社会各界群众喜爱的艺术表现形式,国家艺术基金通过对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进行资助,在满足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舞台艺术全面繁荣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5年度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类型多样、题材广泛、主题鲜明,既有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也有贴近生活、反映现实、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创作,在各类重要的艺术展演活动中也取得较好的反响。如评剧小戏《月缺月圆》、歌曲《敲起琴鼓劲逮逮》获第十七届“全国群星奖”;中篇苏州弹词《牵手》获第九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双人舞《夫妻哨》、群舞《我等你》《海拔6000米》分别获得第九届中国舞蹈“荷花奖”金奖、银奖;群舞《淮水情兰花弯》《老俩口的菜地》分别获得第十届全国舞蹈比赛“创作特别奖”和“优秀创作奖”;群舞《傣家的女儿傣家的雨》获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群舞组剧目金奖;柳琴小戏《醒悟》、淮剧小戏《良心》、二人台小戏《县长下乡》分别获得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的“中华颂”第五、六、七届全国小戏小品曲艺大赛金奖;彩调剧《追梦》在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第五届 “中国戏剧奖·小戏小品奖”暨第五届全国小戏小品大赛中获优秀剧目奖,渔鼓戏小戏《墙角》获小戏一等奖;快板书《杨靖宇三斗邵本福》在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第二届“武清·李润杰杯快板书大赛”中获职业组一等奖。
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短小精悍、生动活泼,或关注传统,或反映当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融入文艺创作中,把来源于群众、来源于生活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演绎得情真意切,在感动人、鼓舞人、教育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如歌曲《念奴娇·追思焦裕禄》、独幕剧《运河赤子》、丝弦小戏《市长站岗》、二人转《百姓书记》、苏州评弹《承诺》等寄意高远,感情真挚,表达了共产党人执政为民、艰苦奋斗的政治理念;小舞剧《刘胡兰》、群舞《捍卫》、扬州弹词《梅兰芳·蓄须明志》、歌曲《雨花魂》等唱响爱党爱国的主旋律,引导人民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京剧小戏《账本》、江苏梆子小戏《叫你一声大姐》、黄梅戏小戏《赔鸡》、杭州小热昏《分财产》、湖北大鼓《一诺千金》、花鼓戏小戏《老赵家的感恩节》、独幕剧《悬崖上》等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以不同的艺术视角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秧歌剧小戏《一块宅基地》、评剧小戏《情暖梨园》、福州评话《孝义巷传奇》等讴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展现了良好的社会风尚;室内乐《打令调》、重奏曲《安徽民歌组曲》、合唱《山歌满山坡》等扎根民间,传承创新,激发了传统文化新的时代魅力。
国家艺术基金对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的资助,聚焦于修改提升、交流推广,为繁荣基层院团群众文艺创作,特别是培养基层院团群众文艺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项目主体在项目实施上扎实推进、扩大宣传、勇于创新,以项目实施带动团队发展,以加工修改提升作品质量,以交流推广扩大社会效益,让资助资金得到了有效利用。
(二)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文化艺术的力量在于传播传承。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实施地点分为国(境)内和国(境)外两类。
1.国(境)内的传播交流推广
舞台艺术类项目中,《话剧<谁主沉浮>巡演》《合唱<长征组歌>巡演 》《交响音乐套曲<东方之声>巡演 》 《湖北汉剧<红色娘子军>巡演》《话剧<红旗渠>巡演》《晋剧<打金枝>晋冀陕革命老区行》等项目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主题,精心组织优秀作品,精心策划传播路径,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京剧<西厢记><赵氏孤儿><状元媒>巡演》《昆剧<红楼梦>巡演》《评剧<花为媒>巡演》《豫剧<花木兰>巡演》《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巡演》《藏戏<卓娃桑姆>巡演》等项目,巡演时间跨度长、地域跨度广、演出阵容强,以经典剧目为依托,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国家京剧院优秀剧目巡演》《中国优秀儿童戏剧演出院线巡演》 《情系新疆万里行——济南儿童艺术剧院优秀剧目巡演》《中国梦·草原情——蒙晋冀陕甘宁六省(区)少数民族题材戏剧及音乐舞蹈三展联动》《“吕剧华夏行”全国巡演 》《绿色二人转中国行 》《舞剧<一把酸枣><粉墨春秋>巡演 》等汇集京剧、地方戏、话剧、舞剧、儿童剧、音乐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深入基层、扎根人民,打破行政区划和体制机制的界限,使优质艺术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广泛共享。
《第二届中国原创话剧邀请展》汇集国有、民营、社区戏剧院团的49部原创剧目,演出180余场,集中展示了全国话剧创作的整体实力、精神风貌和发展态势;《世界芭蕾明星荟萃演出 》邀请了俄罗斯、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的“一流团体”来华演出,促进了舞蹈艺术的交流与发展;《“艺术走进森林”系列传播交流推广》累计上演20多场音乐会、舞台剧和舞蹈剧目,开展了60多场大师课、体验课和互动艺术活动,惠及观众5万多人次。《“八秒之声”合唱团巡演 》亮相G20峰会《最忆是杭州》的文艺晚会,展现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同时,该团被国际合唱联盟授予“杰出贡献奖”。
美术作品展览类项目中,《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创作八十周年图片展 》《镌刻世纪——中华文化先贤新影像展》在图文并茂的基础上融入科技创新,再现伟大历程,提高文化自信;《新疆民族特色乐器展》《世界面具艺术展》《中国传统手工艺玻璃灯工作品展 》等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传播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与价值观念,通过现场的表演与交流,推进艺术与社会、生活、群众相融合;《<风帆时代>海战绘画作品展》《诗意的流动——中国铁路美术作品展 》《城市记忆——中国拓片文化艺术展》等集中呈现海洋、铁路、城市建筑等题材的美术作品;《“山水社会——测绘未来”美术作品展》《中意当代艺术双年展》《“天工开悟”中国当代艺术大展》等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拓宽展览传播渠道,向社会展示出中国当代艺术的全新面貌。
优秀的作品是展览成功的根本保障,《历史的温度——中国具象油画巡展》《第三届中国油画双年展(2016)》《第十届中国工笔大展》《共生共荣——中国国家画院雕塑精品展》《大美篆刻——走进生活中的篆刻艺术作品展》等展示了中国油画、工笔画、雕塑、篆刻等领域的优秀作品和最新成果,推动美术创作由“高原”向“高峰”迈进;《丝路华彩——西南少数民族水彩艺术展》《太行故事——民俗版画展》《美丽的南方——漓江画派中国行》《“大河上下·黄河风情”艺术摄影展》《纳西族史诗<黑白战争>连环画展》等立足于特色鲜明的地域历史文化资源,认真组织作品创作,精心遴选参展作品,融入时代精神和文化内涵,利用巡展催生出更多具有中华民族特色,描绘中华民族卓越风华,反映时代高度的优秀作品。特别是《<新沂蒙>美术作品展》项目集调研考察、采风写生、创作研究、展览宣传、公共教育等多层面于一体,求新创优,组织力量集中创作《沂蒙六姐妹》系列组画12幅,提高了巡展质量,扩大了巡展影响,提升了巡展效益。
在2014年度资助项目的基础上,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进一步加深了艺术与影视、艺术与出版、艺术与新媒体技术的融合,不仅填补相关领域的空白,也取得较好的反响。《中国京剧像音像集萃》和《百年巨匠》工程稳步推进;《“丝绸之路上的艺术”传播交流推广》——纪录片《流动的盛宴》摘取第50届休斯敦国际电影节雷米大奖并在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办的“第23届中国纪录片十佳十优作品及优秀栏目、年度频道、年度人物推选活动”中获“十优作品”;《名画大观——<韩熙载夜宴图>数字艺术展》被评为苹果商店年度最佳App;《“海峡两岸中华国粹经典艺术再现”传播交流推广》首次从台湾辜公亮文教基金转录珍贵京剧资料425份,通过PC客户端、APP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免费共享,促进了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加强两岸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2.国(境)外的传播交流推广
国家艺术基金通过资助在国(境)外开展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助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发展,在中外文化交流年、文化节、艺术节等活动中,用艺术的语言传播中国价值、弘扬中国精神、讲述中国故事,表现中国的审美追求,展示中国艺术发展新成果,促进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民心相通,在推动文明互鉴、促进文化共享、提高文化自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舞台艺术类项目中,《芭蕾舞剧<葛蓓莉亚><梁山伯与祝英台>加拿大演出》作为“中加文化年”及“欢乐春节”活动之一,用世界语言讲述中国故事;《“中国梦·我的梦”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德国演出》参加“2016德国杜塞尔多夫中国节”,先后在法兰克福、乌波塔尔、埃尔福特、慕尼黑4个城市演出8场;《舞剧<丝路花雨>传播交流推广》《丝路上的中国梦——永远的麦西热甫》多次赴新加坡、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巡演。这些项目在国际平台上亮相,展现了中国艺术的独特风韵,体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大气磅礴,增进了国外观众对中国文化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了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刘三姐>走进东盟》《舞剧<千手观音>东盟巡演》发挥文缘、地缘、人缘相通相近的优势,扩大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民族管弦乐<巴渝风>西班牙演出》在西班牙与奥地利进行了10场商业演出,吸引了大量当地观众走进剧场感受中国传统民乐艺术的魅力;《美丽的草原我的家——蒙古族无伴奏合唱国外巡演》赴亚欧7国12个城市巡演,展示了蒙古族悠久独特的民族艺术和人文风貌;《<编钟乐舞>澳洲演出》向澳大利亚的主流社会展示了光彩夺目的中国古代文化艺术,以艺术为桥梁,充分发挥以文化人、以文促情、以文促信的作用。这些项目让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更进一步了解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质、内涵与精髓,多角度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和创新思考。
美术作品展览类项目中,《2016年“欢乐春节:艺术中国汇”纽约系列推广活动 》联合优质艺术资源,向全球推介中国文化;《盛世繁华——紫禁城清代宫廷生活艺术展》作为“中拉文化交流年”的重头戏在智利总统府文化中心举办;《艺术怎么样——来自中国的当代艺术》分别亮相“中加文化年”和“中卡文化年”。这些项目成为实践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诠释“中国梦”的重要艺术活动。
《生活的史诗——一个乡村女人的剪花史》在欧洲议会中心展出,《中国金石篆刻艺术海外推广活动 》在日本、美国举办。这些项目走进主流场所、面对主流观众和主流媒体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获得国际主流社会和艺术行业的关注和好评。
(三)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包含舞台艺术(戏曲表演、戏剧作曲、戏剧编剧等),美术、书法,工艺美术、艺术理论评论、艺术经营管理、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其中,舞台艺术人才培养48项,占比49%;美术、书法人才培养18项,占比18%;工艺美术人才培养20项,占比21%;艺术理论评论人才培养4项,占比4%;艺术经营管理人才培养5项,占比5%;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3项,占比3%。
舞台艺术人才培养中,如《尚长荣京剧表演艺术人才培养》《京剧高派艺术人才培养》《京剧关(肃霜)派艺术人才培养 》《京剧麒派艺术人才培养 》《盖(叫天)派京剧武生艺术人才培养》《昆曲俞派人才培养》《苏州弹词流派演唱青年人才培养》《南派粤剧表演人才培养》等项目为中青年戏曲后继人才搭建桥梁,通过戏曲名家的传帮带形成规模效应,采取学用结合的方式,在传承中整理改编,在传承中创新创造,实现戏曲流派的稳定传承与良性发展;《歌剧<洪湖赤卫队>青年表演人才培养》《京剧<徐九经升官记>人才培养》《眉户戏<迟开的玫瑰>青年表演人才培养》《高甲戏<凤冠梦>表演人才培养》《川剧<白蛇传>表演人才培养》《吕剧<姊妹易嫁>青年表演人才培养》等项目以戏带人、以人传剧,通过言传身教,为经典剧目储备青年表演人才后备力量;《北方曲艺表演人才培养》《黄梅戏表演人才培养》《晋、蒙、陕、冀四省(区)二人台编剧人才培养》《黄梅戏作曲人才培养》《河南板头曲、大调曲青年演奏人才培养》《弋阳腔音乐人才培养》《花鼓戏声腔音乐编曲人才培养》等项目遵循特殊、急需、紧缺原则,找准关键环节,围绕戏曲表演人才、编剧人才、作曲人才、演奏人才,进一步完善戏曲人才培养体系,夯实了戏曲发展的根基。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主办的《话剧编剧人才培训》,从多视角、多坐标,引导、启发、激励中青年编剧人才的健康成长;《新疆维吾尔传统达瓦孜青年人才培养》是国家首次对达瓦孜这种维吾尔族古老传统杂技表演人才进行面向全国的系统性培养,为今后达瓦孜人才培养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西部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人才培养》面向西部14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从理论到实践,授之以“渔”,缓解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音乐创作人才匮乏的局面;《乐队首席与声部首席人才培养》整合中国交响乐团的优势资源,面向基层院团,从“扶贫”到“扶智”,把以往“零敲碎打”式的帮扶培训系统化。
美术、书法、工艺美术人才培养中,《美术藏品保护与修复专业人才培养》请进来、走出去,在“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两个层面上增强国际间的互助合作;《铜雕艺术人才培养》出人才、出作品,培训期间创作38组60件精美的铜雕艺术作品,并在北京798艺术中心举办了学员作品汇报展;《“天地情草原梦”草原画派八省(区)美术人才培养》聘请美术实践经验丰富、艺术视野开阔、艺术技能高超的国内外一线专家做集中强化培训,创作作品197件;《“追随光影的脚步,逐梦一带一路”摄影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将课堂教学、名师现场指导和重走“一带一路”实践采风相结合。
艺术理论评论、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中,《文艺评论人才培养 》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融入课堂教学,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培养文艺评论界的青年才俊;《多民族地区乐舞艺术评论人才培养》是新疆师范大学首次对多民族地区艺术评论人才进行集中化、规模化的培训教学,通过64天集中授课,7000公里田野考察,深入民间、体验传统、体悟历史、开创未来;《剧场建筑与舞台技术人才培养 》围绕“剧场建筑与舞台技术”“舞台设计和艺术创意”“剧场运营与管理”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教学和实践,培养了一批具备交叉知识、拥有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中,《艺术专业与管理人才国际交流》《中青年视觉艺术策展人赴美策展工作坊》《剧院艺术营销人才国际培养 》以培养高端复合型文化艺术和管理人才为目标,先后派出百余名文化艺术专业和管理人才赴美国、英国、奥地利、澳大利亚等国家,走进包括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佳士得拍卖行、现代艺术博物馆、澳大利亚艺术基金等重要艺术机构进行实践锻炼。
(四)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2015年度获得立项资助的青年艺术人才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拥抱时代、勇于创新,创作了一批创作质量较好、艺术水准较高的作品,呈现出青年艺术创作的多元生态,艺术水准和原创力较上一年度均有明显提升。
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共创作戏曲剧本8部、话剧剧本9部、歌剧剧本1部、音乐剧剧本2部、儿童剧剧本2部、曲艺文本48部、音乐作品27部、舞蹈舞剧作品27部、中国画作品81件(组)、书法篆刻作品11件(组)、工艺美术作品149件(组)、油画作品149件(组)、水彩(粉)作品10件(组)、版画作品58件(组)、雕塑作品32件(组)、摄影作品14件(组)。
戏剧剧本作品中,京剧剧本《飞白赋》等因人设戏,与京剧院团深度合作,以国粹京剧为艺术载体,用传统艺术形式讲好中国故事;秦腔剧本《文成公主》从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中汲取了丰富的养料,角度新、结构好,凸显了秦腔的艺术魅力;藏戏剧本《我与我的轮回》利用传统藏戏的艺术表现手段和象征手法,拓宽了藏戏的表现力;话剧《等到凯旋那一天》取材现实生活,深挖军旅题材,讴歌了英雄主义情怀;歌剧剧本《陌上桑》讴歌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的爱国情怀。
曲艺文本作品中,评书《智者阿凡提·前传》立项后专门成立顾问委员会,边演边改,边改边演,在专家和观众的不断检验中,促进作品走向成熟;快板书《更路薄》、评书《南海往事》、小品《使命》以“南海风云”为题材,通过不同的曲艺形式来展现中国人民团结勇敢、热爱和平的精神;《小凉山微语——方言小品续集》紧扣“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民族文化三个主题,创作小品35部、相声作品7部,通过风趣幽默的语言,反映百姓的喜怒哀乐。
音乐作曲作品中,《风雅中国诗词歌曲系列》在第33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平台展演时广获好评;《嫁给山歌》以广西民族音乐为元素,反映了广西各民族的独特文化;《高山流水——绝弦》融入现代的音响与音色,表达了当代中国人对真、善、美的深刻理解和情感共鸣;《古道新绫》用音乐表现对 “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的美好愿景。
舞蹈舞剧作品中,舞蹈《欢乐库姆孜》以柯尔克孜族民间弹唱与舞蹈相结合的艺术形式,表现柯尔克孜族潇洒、开朗的生活风貌;舞蹈《云冈莲珠纹舞》用优美的舞姿演绎着中国古代优秀文化的风格特征;舞剧《回家》以彰显正能量、歌颂真善美为主旋律,体现了人世间亲情、友情的伟大。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中,油画《还乡拾遗》系列作品以乡间空置的住所、校舍等被遗落的空间为题材,在油画表现中通过写意的语言方式寻找到与中国传统绘画的写意精神的对应和联系,技法成熟、手法生动;工艺美术作品《长河韵》以玻璃材质为媒介,以视野宽广的自然地域空间为主题,通过当代玻璃艺术语言对自然物的塑造,寻求流动与静止的临界状态,以通往长河韵道的境界,承载中国人乐山乐水、“天人合一”的文化精神。摄影作品《穿越无人所知的塔什库尔干》采用哈苏中画幅相机拍摄,结合一年四季的变化和塔吉克族传统节日拍摄环境肖像,运用自然光与人造光源的微妙结合,生动地再现了塔吉克族的民族特色,影像完成度高,具有独特的形式感;中国画《丝路之情——朝圣敦煌》以敦煌壁画为创作母体,表现现代人对敦煌壁画的朝圣与欣赏,形成跨越时空的古今对话。作品采用垂直线构图,以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和“隐骨”的艺术技法打破时空布局,营造浪漫而肃穆的艺术氛围,体现出浓厚的中国气派和民族风格。中国画《乐守——民间手艺人》以传统手艺人为描绘对象作品运用工笔重彩画的技法进行创作,表达出对巧夺天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敬重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守护与传承,体现了民族文化与创造力的深厚积蕴。篆刻作品《老子百品》精选100方印章内容,以古玺样式设计,借助对《老子》的理解和古文字分域的研究,营造古朴、沉厚、奇趣、率真的意趣,以篆刻艺术的形式向世界讲述中国特有的文化艺术故事;中国画《丝绸之路沿线山水画创作》《丝绸之路——朝圣敦煌》在悠久的“丝路”母题中注入新的时代观念和文化内涵,以独特的美术视角和个性的美术语言表现丝路文明;油画《乡间长白》《新西藏》《维吾尔族巴扎》《茶马古道》突出地域文化特点,描绘多姿多彩的民族生活,讴歌美丽中国。
七、监督成效
随着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不断深入,不仅点燃了全社会的艺术创作激情,开拓了艺术创作视野,也使得艺术团体和艺术工作者进一步加深了对“项目制管理”的理解,加强了对艺术创作生产整体性、程序性、预期性、目标性的认识。管理中心坚决摒弃“重评审、轻监督”的流弊,督促项目主体克服“重申报立项、轻项目实施”的思想,避免项目评审“一评了之”,防止项目实施“消极懈怠”。通过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抓好项目全流程管理,引导项目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在艺术项目规划、质量标准、进度管理、绩效评价上由粗放式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转变,促进了艺术创作、生产、管理机制创新发展。
在把好项目实施“导向关”“质量关”“财务关”的同时,管理中心还通过“痕迹管理”“档案管理”“进程管理”,有效提升了项目主体的责任意识和项目实施的导向管理、质量管理以及财务管理,使得项目的导向更明确了、质量更高了、财务管理更规范了,形成了旗帜鲜明抓导向、精益求精拼质量、锱铢必较管经费的良好局面,切实发挥了监督管理的价值和作用。对于部分项目申请延期实施的现象,管理中心一方面考虑到艺术创作生产的客观实际,汇总分析影响项目实施周期的同类因素,及时调整了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实施周期,另一方面结合实际情况,逐一批复并通过《工作简报》《小编告诉您》等文件,及时指导项目主体合理安排实施进度,处理好进度与质量之间的关系,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要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进度,确保项目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地顺利完成。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监督工作不是“独角戏”,监督专家、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项目主体是功能环,当所有的环节都发挥作用,基金的生态链、工作的生态环境才能得到进一步优化,资助项目才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今后,管理中心还将认真总结经验,在尊重艺术规律、尊重艺术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逐步形成更加规范、科学、专业的监督工作体系。
① 在2015年度拟立项资助的728个项目中,有9项在公示期内申请撤项,有2项在签约后申请中止。主要原因:一是项目主体法人、负责人、主创团队等核心人员发生重大人事变动,重新组建主创团队难度较大,以现有人员的能力、专业和条件还无法完成当时的申报计划等原因,故申请撤项;二是项目主体存在重大体制改革,或体制发生改变,或单位不复存在,故申请撤项。三是有的项目主体在获得立项后,又承担了其他重要创作演出任务,在规定的实施周期内无法完成资助项目实施工作,申请中止实施。
② 在2015年度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中,共有91个项目提出延期申请。影响项目主体按期完成实施的因素主要有:一、我们国家艺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艺术能力、资源条件差异较大;二、项目立项后,项目主体承担国家或本地区的重大外事、展演(览)任务;三、艺术活动本身复杂多变,不同主题题材、不同艺术门类创作生产的难度、规模、节奏、频率、周期有差异;四、项目主体效率意识和能力水平有差异。
文章来源:公众号“国家艺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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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编辑 | 杨斐然
校 对 | 李赫洋 孔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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