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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产业:想说爱你不容易

言之有范 言之有范 2021-07-18



如果说在唱片工业雄霸天下的时候,音乐产业是一片森林,那么网络音乐盛行的当下,音乐产业就是一座繁盛的花园。它在生长,青葱鲜艳,正需阳光、水分和呵护。在深秋的中国传媒大学的教室里,中国唱片总公司的总经理周建潮先生,以一个老唱片人的身份和视角,娓娓道出当前中国音乐产业的困境和展望。


周建潮,现任中国唱片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一级音乐编辑、编审职称,获得“第四节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荣誉称号,兼任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理事长。从事唱片出版发行工作31年,坚持深入了解市场、研究市场,把握市场的需求,具有极强的市场驾驭能力。

一、音乐产业转型期?不容乐观?

首先,网络时代的到来,使作为音乐产业原支柱的唱片工业慢慢凋零,成为了昔日的辉煌。当流行音乐不再主要通过唱片进行传播时,它就退出了大众消费市场,而成为一种小众的音乐消费方式。同时,网络音乐成为音乐市场最为重要和普遍的音乐消费形式。但是网络音乐虽然红火,却未带来应有的产值和利润。

第二,音乐演出市场不容乐观。音乐演出市场主要包括演唱会、音乐会和音乐节。演唱会通常是赔多赚少,能够盈利的艺人屈指可数,它的举办缺乏充分的市场化运作;属于小众音乐市场的音乐会,明显特点就是规模较小,受众分布有限制,在整个音乐产业占有非常小的比重;而近年来越来越火的音乐节,凭借其参与、体验、互动的独特方式吸引了无数年轻观众,音乐节的数量和举办频率逐渐上升。但总体规模还很小,盈利模式也有待探索。

第三,经营性播放音乐作品的版权收入过少,窗口化发行严重不足。广播电视、卡拉OK等经营场所的经营性播放音乐作品一部分没有版权收入,一部分没有达到应该有的版权收入规模。

第四,音乐产业的核心产品薄弱。艺人、作品的产量、质量都无法与鼎盛时期相比,泛滥的低质量音乐作品淹没了优质的音乐作品。

第五,音乐产业是内容产业,而我们常常把不以经营音乐内容为主的产业归类到音乐产业中,从而夸大了音乐产业的产值。

二、“是”也“不是”:困境如何产生?如何破解?




1、四个“不是”:不能被乱象迷了双眼


第一,不是科技进步。有人将音乐产业的困境归结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科技将音乐变成一种快消品,但我们要明晰的一点是,音乐恰恰是随着科技的进步而发展起来的。科技进步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动力,从爱迪生发明的留声机到玻里纳发明的唱片,这次科技飞跃把音乐带进了千家万户。

第二,不是传播方式转变。当我们不再把困境归结为科技进步的时候,我们该明白传播方式也不是造成当下音乐产业困境的根本原因。传播方式的变化确实将唱片工业带进了夕阳时期,但是唱片工业的发展形势不能代表音乐产业的整体状况。只能说明唱片这种音乐传播方式在网络时代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第三,不是娱乐消费多元化。网络的发达,让我们成了“花心”的文化产品消费者。我们将精力分散在各种娱乐消费方式上,不再钟情于某种特定方式。这恰恰刺激了音乐消费,使音乐真正成为大众化的文化产品。

第四,更不是消费能力低下。回到十年前,可能一张专辑会花去你两周的生活费。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音乐产品的消费再也不是什么奢侈的事情。生活基本需求的满足使得人们对音乐的需求提高,对音乐等文化产品的消费能力大大提升。


2、“是”它:音乐产业困境出现的根源



就音乐产业而言,音乐作品是商品,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结合体。在音乐作品中,价值包括为创作者的智慧劳动、表演者的劳动、录音制作者的劳动等,这些也构成了音乐作品版权的核心要素。使用价值则体现为听者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从中获得的愉悦感、抒发的情感以及情操的陶冶。

另外,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交换体现的是等价交换原则。音乐作品的消费同样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但当前音乐产业的现实是,音乐传播最广泛的互联网音乐却未能体现等价交换原则。整体版权意识的低下,导致音乐作品的价值被抹杀,音乐产业的再生产被阻碍,产业发展缺乏动力。

所以造成目前音乐产业困境的真正的症结是:互联网成为音乐传播主渠道,但它又使音乐消费成为免费大餐,颠覆了原有商业模式,破坏了等价交换的基本原则。
由此我们可知,音乐产业发展的关键是版权保护。版权是对音乐作品所含价值的一种保护,它通过有限的垄断达到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从而使版权成为音乐产业的价值源与核心竞争力。只有保护版权,实现版权价值,音乐创作生产与再生产才能进入良性循环,音乐产业发展才有动力。

3、乱中取静,政府有何担当?

第一,保护版权,维护市场。没有版权就没有市场,版权的维护是实现音乐资源自由流动的关键。版权的保护、健康的市场只能由政府通过制定法律规章的手段来构建和维护。

第二,严格执法,监督市场。当“有法可依”实现了,确保“有法必依”的关键就是“执法必严”。政府必须发挥“立法者”和“监管者”的作用。

第三,扶持、激励,引导市场。政府往往对音乐市场的价值导向有种种要求,而一般意义上的号召是不起作用的。在产业层面,真正有作用的还是经济规律。要拿经济的指挥棒,评奖、资金扶持不要放在最后。要通过政策扶持,来引导市场的导向。

第四,政策规划,培育市场。市场不能放任自流、听天由命,市场的大小也是培育的结果。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音乐教育:大学音乐教育泛滥,门槛低;中学音乐教育内容单一,方式传统。另外,媒体在培育市场、引导需求方面有很大的作用,而当前的娱乐氛围并没有很好的导向作用,媒体要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

资本都是趋利的,产业发展有自身的动力。“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政府的职责归结起来还是培育健康的市场,当我们有了健康的市场,那么音乐产业的繁荣发展就是自然的结果。


三、迷雾中的明灯:音乐产业发展的利好因素




音乐产业正处在转型期,它的发展布满迷雾,但也不缺少明灯。种种利好因素像阳光雨露一样,滋润着这片花园。

首先,政府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强化。政府加紧了政策法规方面的动作,目前正在着手修正《著作权法》。同时,新闻广电出版总局也通知各大音乐网站,没有版权的音乐下架。虽然后续出现了很多问题,但是依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政府要用好这只“看得见的手”,让市场真正明晰、健康起来。

其次,资本市场对音乐产业的关注与投入不断提高。资本天生具有逐利性,资本市场对音乐产业的青睐证明个 这个领域在未来的价值,它看好音乐产业在未来的发展前景。能够与腾讯音乐和阿里音乐竞争的海洋音乐虽然不如前两者有着丰厚的资金背景,但是海洋音乐凭借足够多的音乐版权和发展前景,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基金PAG获得了巨额资金支持。另外,除了海洋音乐,摩登天空等其他几家音乐公司也拿到了融资。

第三,互联网音乐企业正在整合,集中度快速形成,做大做强做优已成目标。处于转型期的音乐产业,存在的困难对于有竞争力的企业来说恰恰是做大做强的机会,有利于产业整合。2014年月,海洋、酷狗、酷我以及国内最大的电视音乐服务商彩虹音乐、版权代理公司源泉音乐公司完成合并,共同组成新的海洋音乐集团。而一直打的火热的网易音乐与腾讯音乐也最终和解,资本合并、音乐版权的独家授权推动着音乐产业几大巨头鼎力的形势快速形成。

第四,互联网音乐的商业模式正在打造,游戏规则即将形成。互联网已经成为音乐传播的主渠道,基于此构建的商业模式正在快速形成,音乐产业虽然处在规则尚不明晰的转型期,但这个时期不会很长。付费下载、包月和广告等互联网音乐的商业模式正在走向成熟,后台数据的提供、收益的分配以及网络搜索侵权的使用等规则也会由现实情况的倒逼而建立起来。


四、音乐产业,走向何处?




政策与市场频频放出利好信号,在这些利好因素下,音乐产业将会走向何处?

首先,互联网成为音乐传播的主渠道,互联网企业成音乐产业主力。实体唱片、电台、电视台、移动通讯商等这些曾经的老大将退为次要地位。第二,互联网音乐传播一定能够成功构筑商业模式,其中广告模式会占较大比重。在中国的音乐环境中,付费模式的发展需要用户付费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广告模式有可能会成为所有商业模式中最为重要的盈利方式,而广告收益如何合理的分配给收益人,则是需要计算到具体的曲目的。第三,市场会形成很高的集中度。音乐产业的资本门槛不断被提高,它同其他任何产业一样,如果规模做不到前三就要承担被吞并的风险。这就驱使企业不断进行兼并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建设音乐航母。第四,互联网渠道强势地位不会改变。众多的小型音乐公司将以渠道构建产业链,作为产业生态来讲,内容商的较价议价能力会受到限制。从这个角度来说,未来苹果音乐的进入对内容商来说是有利的。第五,互联网音乐生态逐渐形成。互联网音乐企业会向上游延伸,建立自己的音乐公司,拥有自己的歌手和版权,构建自己的音乐产业生态。第六,音视频合流趋势明显。随着宽带提高网速、4G、5G的应用,互联网企业的音乐平台将趋于音视频合流,人们欣赏音乐由听音乐更多的变为听音乐、看表演、体验氛围等等。第七,实体唱片不会消亡,较长时期保持小众市场规模。对比唱片的黄金时代,当下的唱片工业可以说处在了边缘位置。但从发展趋势来看,唱片工业有回暖迹象,美国和日本的实体唱片仍然有可观的销量,它的小众市场的消费理念会延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实体唱片的发展路线必须特别注意两个点:一是提升唱片的文化附加值,包括文案、设计、装帧等方面;另外就是提高技术附加值,使唱片“越来越骚”。第八,版权意识越来越强,维护力度越来越大。音乐市场上出现的纠纷大多涉及版权问题,为了避免更多的版权纠纷,我们的版权意识一定会越来越强,政府相应的维护力度也会越来越大。

(文章内容根据中国唱片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周建潮在中国传媒大学的讲座内容整理,未经本人审定)

责任编辑:徐春晓

校对: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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