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烟弥漫的网络音乐平台版权大战,谁是真正的赢家?
当我们打开手机上的音乐App收听音乐时,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QQ音乐上听不到《我是歌手第四季》的现场,而虾米音乐上没有周杰伦的歌曲。这同2013年以来硝烟弥漫的网络音乐平台版权大战不无关系。在这场版权争夺战中,QQ音乐购买了华纳、杰威尔、索尼、华谊等唱片公司的歌曲版权。并且同华纳音乐就版权进行了深入合作,将独家版权经营纳入其绿钻模式的生态链中,推出了O2O服务等先进模式。阿里音乐、海洋音乐、百度音乐等网络音乐平台巨头也纷纷和唱片公司以及音乐综艺节目签订合约。我国版权市场基本上已经被瓜分完毕,腾讯音乐(QQ音乐)、海洋音乐(酷狗、酷我)、阿里音乐(天天动听、虾米)三足鼎立的音乐平台竞争格局初步形成。
随着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7月8日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责令网络音乐平台下架盗版音乐,我国数字音乐正式进入了版权时代。在新音乐产业观察的网络调查中,有46.1%的网友表示支持数字音乐正版,29.8%的网友表示无所谓,可以接受合理收费,只有24.1%的网友表示反对,只要收费宁愿不听。立足于版权的竞争既是基于国家政策的经营战略调整,也是用户素养加强下的必然选择。免费音乐的时代正在终结,付费正版音乐时代的序幕已经拉开。
网络音乐平台对于版权的独家购买,让唱片公司拿到了一定数量的版权费用。在网络平台对于独家版权的竞争中,版权费势必水涨船高。可以说,出售独家版权和原有的版权分销方式相比,能够使唱片公司获得更多的经济利润。更重要的是,网络音乐平台能给唱片公司除了版税以外新的诸如音乐版权管理、艺人推广等更为多元化的衍生价值。独家版权经营对于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包括演唱者、词曲作者、制作人,通过更高金额的版权分成,使音乐创作者的经济利益的到了一定的保证。特别是虾米音乐通过寻光计划对于独立音乐人进行扶植,程璧、金玟岐、卡奇社等具备用户辨识度和潜力的原创音乐人因此获得了开演唱会、出唱片的机会。以说网络音乐平台的版权大战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音乐生产者的利益。
基于独家版权的竞争在客观上造成了音乐曲库的分裂,不同的APP造成了封闭的生态链,用户不得不在两种收听方式之间切换。就拿虾米音乐和QQ音乐对比,两者在UI、云计算方式、曲库方面都有很大差异。用户不得不横跨平台,造成了操作习惯、歌单曲库、购买方式均产生很大的差异,在移动客户端切换平台极大地损害了用户体验。用户是否会因为网络音乐平台占据自己所喜欢的歌手的独家版权而转投阵营?根据现实状况,在手机中安装“双APP”成为了一种常态。在短期中网络音乐平台的确可以吸引到更多的用户。但是用户对于这种现象的抱怨仍在持续,未来用户有可能放弃音乐平台“被”独家的歌手。
对于内容分销平台,即网络音乐平台而言,独家版权经营是为付费下载模式服务的。而站在付费下载模式对立面的就是以Spotify为代表的流媒体音乐服务。流媒体相比传统的数字专辑下载模式,有两大优势:第一是费用更低,订阅Spotify一个月只需要9.99美元,而一张Taylor Swift最新专辑的下载就需要12.99美元;第二是用户体验更好,用户通过订阅流媒体,可以随时随地收听自己喜欢的音乐,不再受到存储介质的限制。因此,流媒体受到了极大的欢迎,Spotify现在共有6000万的活跃用户,有超过2000万的付费用户,在欧洲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越了iTunes。
无论是独家版权还是版权共享,只要是基于版权的音乐平台竞争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供其发展。这一方面需要政府继续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打击网络音乐盗版行为,也从立法的角度出发建立音乐版权法律保护体系。另一方面需要音乐平台用户培养自身的版权意识,改变多年以来免费听歌的习惯,这就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去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也要求从教育出发对青少年加强版权意识的培养。只要根本上提升了我国网络音乐平台用户的文化素养,盗版猖獗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版权竞争才会有真正的意义。
责任编辑:刘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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