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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2016-06-02 中国破产法论坛



5月14日,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召开



济南市司法局副局长周瑛讲话



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董黎副主任讲话



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杜鹃介绍协会情况




济南市司法局副局长周瑛与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副主任董黎共同为协会揭牌


为响应国家关于清理僵尸企业、加速市场出清的号召,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关心下应运而生。2016年5月14日,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顺利召开,标志着济南市清理僵尸企业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山东省首家、全国第三家成立的市属破产管理人协会。协会是集专业性、行业性和学术性为一身的联合性社会团体,会员单位涉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公司和拍卖公司,会员专业领域涉及破产程序的全部环节。

管理人制度,是立法机关借鉴法律制度发达国家破产立法经验以及根据我国审判实践需要而设立的制度,管理人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清算、重整案件中具体事务的执行者。在我国化解产能过剩、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协会作为管理人的自治组织,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僵尸企业案件的重要参与力量,也是我国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参与者。

协会作为管理人的自治组织,为会员提供了沟通、交流与学习的平台,以提升会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协会将通过成立援助基金,以解决会员办理“三无企业”的破产案件缺少经费的问题,并推动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协会还将建立破产案件信息公开平台,落实人民法院办理破产案件“六公开”的要求,以提高社会对破产程序的认知度。

协会现已得到众多从事管理人工作的机构的支持,协会会员由全省各地49家机构组成。经过会员大会和理事会选举,杜鹃担任协会会长,王民生、耿国玉、黄金华担任协会副会长,姬锋担仼秘书长。在成立大会上,山东省国资委、济南市国资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民政局等领导参加并讲话,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派员到会并祝贺。

今后,协会必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以适应人民法院审理涉僵尸企业案件的需要,为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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