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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18-01-05 人民法院报 中国破产法论坛


确立一个目标 着力四个方面

上海法院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人民法院报上海电 (记者 严剑漪 通讯员 张硕洋 陈煜帆)1月2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动员部署大会并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分解表》。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徐逸波,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出席会议。

据悉,为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上海高院制定了“一个目标,四个着力”。“一个目标”,即紧紧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四个着力”,则指要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着力弘扬契约精神,保持上海“合同执行”的强项优势;着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补齐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短板;着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优化上海营商环境建设。

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三部分。其中,在“具体措施”方面,实施方案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把握市场准入标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5个方面提出了19项工作举措,细化分解为33项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工作要求”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从思想、制度、机制等方面确保司法服务保障上海营商环境建设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原文出处:《人民法院报》2018年1月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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