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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闵行区幼儿园招生意见公布,4月13日发布招生信息!

2018-04-12 上海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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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来源于闵行区教育局官




家有孩子要入园的家长们注意啦!闵行区公布2018年幼儿园招生意见,具体安排详见下文。


此前杨浦嘉定、青浦已公布了幼儿园招生意见,其他区本月也将陆续公布哦。


闵行区2018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招生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通过“闵行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向社会发布幼儿园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文件、招生地段、招生备案表等内容。


2、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各幼儿园必须满足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必须优先满足“小区生”的入园需求,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原则上只招收居住在闵行区的适龄幼儿。


入园矛盾突出地区的幼儿园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为主,按招生范围划分和区域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协调解决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3、坚持依法办园的原则。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学额标准控制人数。当班额已超规定人数时,严禁招收插班生、转园生。如需每班增加学额3人以上必须经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同意。


各幼儿园应严格按规定控制班级数,不得擅自扩班。在确保3-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幼儿园方可开设托班,并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同意。


4、坚持积分导向的原则。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根据《关于闵行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开展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制工作。

招生对象


(一)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且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8年4月15日之前,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


1、本市户籍


(1)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2)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非本市户籍


(1)港澳台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但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4)实施积分制入园街镇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参照《关于闵行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执行。


3、其他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至户口所在地附近入园;


(4)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二)相关说明


(1)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

(2)无法提供户口簿或中国护照的外籍幼儿,均按外籍生收费;

(3)父母一方提供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是在本区申领且在有效期内的。


(三)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特殊幼儿,应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至相应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就读。


(四)中福会浦江幼儿园在区教育局指导下面向全区提前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制定并公示。


(五)民办三级幼儿园应本着“两个稳定”(稳定居住、稳定就业)的原则实施招生,并由相关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管。幼儿园在招生中需要注意:

(1)招生范围为所属街镇,不得跨区域或跨街镇招生;

(2)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民办三级幼儿园设立基本条件的规定》中的学额标准控制人数:班额可在国家《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最多可放宽5人,即小班最多30人/班,中班最多35人/班,大班最多40 /班。当班额已超规定人数时,严禁招收插班生、转园生。

(3)应严格按照3-6岁年龄段进行招生和班级设置。


时间安排


1、事业规划备案及汇总

3月中旬,各幼儿园上报新一轮事业规划表。


2、招生简章审核、备案及公布

3月底,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审核并备案。

4月13日,区教育局通过“闵行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向社会发布幼儿园招生信息。各幼儿园在所属招生地段内的公共场所张贴招生简章。


3、布置招生工作要求

4月下旬,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布置招生工作。


4、新生报名登记及汇总

5月19日-20日,公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

5月28日-29日,公民幼儿园上报“新生报名情况汇总”。

区教育局将对有突出矛盾的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并与相关镇、街道、幼儿园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5、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25日-27日,各幼儿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6、录入新生信息

8月27日-9月7日,各幼儿园将新生信息录入“园园通系统”,并进行信息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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