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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整治“七大顽瘴痼疾”的公告
全盟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兴安盟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我盟已进入查纠整改阶段,为扎实推进全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深入整治我盟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我盟重点围绕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三大主题”,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按照坚持“开门搞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政法队伍“七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予以公告。
自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结束,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 违规参股借贷;
4、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 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司法不公。
广大人民群众如有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可拨打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指导组电话0482-8268891、0482-8268892;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10006号信箱。
兴安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8日
来源/兴安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芮 文 一审/张文静 二审/董立平 三审/张春玲
美编/王 娜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兴安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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