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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公安机关“两优一先”表彰名单!兴安盟5名个人5个集体上榜

兴安日报 2021-08-11

近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员会表彰全区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关于表彰全区公安机关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各盟市公安局党委、厅直部门各级党组织:
  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赋予内蒙古“两个屏障”的战略定位,在自治区党委、公安部党委和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政治第一、基层第一、群众第一、民警第一”的工作理念,各条战线取得了丰硕成果,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打击电信诈骗、打击跨境赌博等重大任务中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实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弘扬先进、树立标杆,在全区公安机关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竞相出彩的浓厚氛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接续努力奋斗,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决定:授予方原等49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授予张博等49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称号,授予中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支部委员会等99个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是全区公安机关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各级党组织的优秀代表,是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先进典型,是善作善为、真抓实干的先锋模范。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鲜明昭示了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党员和党组织的政治品格和先锋形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将荣誉转化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继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迈上新征程,实现新作为。
  全区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学习他们不忘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严于律己、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担当奉献、奋勇争先的实干精神。要紧紧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按照“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标准,努力锻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内蒙古公安铁军,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保障人民安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谱写新的篇章。

附件:1.全区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2.全区公安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3.全区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
公安厅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兴安盟5名个人、5个集体上榜。

附件1

全区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兴安盟部分) 修歌阳   兴安盟公安局科信支队民警包全生   兴安盟公安局国保支队民警刘延辉   兴安盟公安局宣传科副科长、机关纪委负责人

附件2

全区公安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兴安盟部分)

朱玉山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公安局党委委员、监管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

宋福双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公安局大坝沟派出所党支部书记、 所长

附件3

全区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
(兴安盟部分) 
中共兴安盟公安局政治部支部委员会中共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公安局监管大队支部委员会中共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公安局大坝沟派出所支部委员会中共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育文派出所支部委员会中共兴安盟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部委员会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整理/文静 二审/琳宇 三审/朱浩宇
美编/翟永红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兴安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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