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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周岁,9月底前完成接种!

兴安日报 2021-08-11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7月21日起,我盟启动15至17周岁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当天上午,记者在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接种点看到,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接种现场有条不紊,接种点设有等候区、登记区、评估区、接种区以及留观区等多个区域。需要接种的15至17周岁未成年人在监护人的陪同下严格按照流程扫码测温,持身份证登记信息,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与成年人接种疫苗不同,符合接种要求的未成年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与监护人一同到接种点登记个人及监护人的信息后,按照流程进行接种。此外,工作人员还建议,未成年人在接种前要注意休息,食用早餐再接种疫苗,以免在排队过程中出现低血糖。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控制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之一,我盟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最新部署,将于7月底前,完成15至17周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工作;8月底前,完成15至17周岁人群第二剂次及12至14周岁人群第一剂次的接种工作;9月底前,完成12至14周岁人群的全程接种工作。
  截至7月20日,我盟共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297711剂次。



采写/记者 王萍

一审/金磊 二审/董立平 三审/王永生
美编/王康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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