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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累计缴回沉淀资金2.67亿元
自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盟财政局主动作为、迅速行动,高效推动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全盟各级财政部门对全盟1356家预算单位、3296个实有资金账户进行全面起底摸排,核查资金50.38亿元。截至10月30日,已全面完成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清理盘活阶段工作,实现沉淀资金100%应缴尽缴、违规账户100%应撤尽撤、盘活资金100%应支尽支。
在清理盘活阶段,盟财政局累计缴回沉淀资金2.67亿元,实现沉淀资金100%应缴尽缴;累计撤销银行账户298个,实现违规账户100%应撤尽撤;按照自治区关于收回大起底沉淀资金统筹使用的政策要求和使用方向,将盘活存量资金2.03亿元全部形成有效支出(不含缴入非税收入专户资金 0.64 亿元),实现盘活资金100%应支尽支,变“零钱”为“整钱”,将被“唤醒”的沉淀资金成为支持我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
“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全面总结梳理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有关经验做法,分析沉淀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等方面,研究完善预算安排与沉淀资金挂钩机制及沉淀资金清理督导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盟财政局局长李妍说。
文字:记者 韩雨格 通讯员 周可超
编辑:张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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