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注意了,疫情期间
可以按规定享受这些待遇!
失业保险金
01
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未办理失业登记的可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同步办理)。
02
申领方式
03
享受期限
自2019 年12 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 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
01
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 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02
申领方式
2.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 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 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申领。
03
发放标准
按照兴安盟统筹地区第1至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编辑:律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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