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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新闻】直销店店长发现“电子钱包”漏洞 虚假充值套现7.2万

2017-02-17 通城网公众号

“电子钱包”的日益流行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有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它牟取非法利益。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利用公司电商平台漏洞虚假充值套现的卫某批准逮捕。

发现“电子钱包”漏洞

卫某是某酒类直销公司昆明一直销店店长,在工作中,他发现公司开发的“电子钱包”在会员资格审核及充值上存在漏洞。顾客成为“电子钱包”会员时,只需向直销店店员提供电话号码,店员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给该号码发送数字验证码后,顾客将该验证码告诉店员,店员输入系统验证完毕便可为其开通“电子钱包”,让其成为会员。顾客成为会员后,就可以在直销店内往“电子钱包”内充值并享受5%的返赠。整个过程验机不验人,不能对会员身份进行有效验证。

而在充值过程中,只要拥有店员的员工工号和电子商务平台的登录密码,就可以为“电子钱包”充值。收款方式有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且充值过程不做账,整个操作过程全由一名店员完成。

店员登录系统对顾客“电子钱包”充值时,顾客是否实际向店员交付资金、交付资金是否与充值资金数额相符等,都只有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和电子商务平台结算单逐笔核对才能查明。而使用现金方式充值则更加难以掌握:收取现金后,第二天由店员统一存入银行,由于缺少交易明细更难以查证。

虚假充值套现7.2万余元

发现这个漏洞后,卫某自2016年9月开始,分4次向自己以电话

号码,店员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给该号码发送数字验证码后,顾客将该验证码告诉店员,店员输入系统验证完毕便可为其开通“电子钱包”,让其成为会员。顾客成为会员后,就可以在直销店内往“电子钱包”内充值并享受5%的返赠。整个过程验机不验人,不能对会员身份进行有效验证。

而在充值过程中,只要拥有店员的员工工号和电子商务平台的登录密码,就可以为“电子钱包”充值。收款方式有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且充值过程不做账,整个操作过程全由一名店员完成。

店员登录系统对顾客“电子钱包”充值时,顾客是否实际向店员交付资金、交付资金是否与充值资金数额相符等,都只有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和电子商务平台结算单逐笔核对才能查明。而使用现金方式充值则更加难以掌握:收取现金后,第二天由店员统一存入银行,由于缺少交易明细更难以查证。

虚假充值套现7.2万余元

发现这个漏洞后,卫某自2016年9月开始,分4次向自己以电话号码开通的“电子钱包”内充值2.8万元,而实际上没有支付任何钱款。为避免公司怀疑,卫某不仅使用自己的工号、密码,还盗用同店、昆明其他分店、省外分店员工的工号、密码,对自己的“电子钱包”进行充值。随后,他又利用该公司网上购物平台,用“电子钱包”内的虚拟货币给自己买酒,进而转卖套现。一段时间后,由于担心经常收到公司邮寄的货品可能会被同事发现蹊跷,卫某又改变了作案方式,利用自己虚假充值的“电子钱包”内的虚拟货币为顾客买酒,然后用自己私自购置的POS机刷卡收取顾客资金套现。(来源于: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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