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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勾结 欺行霸道 垄断经营 哄抬气价

2017-09-02 通城网官微

官商勾结  燃气办  充当黑心气站保护伞

执法违法  公务员  私吞扣押财物真大胆

大坪乡多户居民  实名举报大坪气站与县燃气办

相互勾结  欺行霸道  垄断经营  哄抬气价

每罐高出周边县市三十元

恳请政府关注民生  对虚高气价进行彻查

打击燃气垄断  惩治行业腐败

保护县广大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与交易公平

口述:谢球明

记录整理:吴号  熊金琴

县物价局、县住建局、县公平交易局、县纪委并报县委政府:

我叫谢球明、男、汉族、1964年8月13日生,湖北省通城县大坪乡龙合村一组人。身份证:422324196408132838电话:13836527519.在家开个小超市,不时代亲戚朋友,左邻右舍与孤寡老人在湖南灌气,湖南灌气,质优价廉。这就触犯了大坪气站与其上级管理机构通城县燃气办的利益底线,也成了我们招致金钱与财产损失的前因后果。


一、在通城,燃气办勾结域内气站,攻守联盟、坐地起价、分区域垄断经营已形成模式

以前本村村民无一例外都在大坪气站灌煤气。后来慢慢发现,该气站利用其在本区域内独家经营的优势挣黑心钱,灌气时,短斤少两。以往能用一个月的一罐气,现在不到一个月就烧完了,质量上也有以次充好的嫌疑,同一罐气首先是蓝火你,慢慢就变成黄火,有人说,这是添加了其他非液化成分所致。

该气站与通城其他气站时不时一起开个会,达成默契,串通价格,共同维持罐装液化气的高价销售。在眼下液化气进货价每吨不足4000元,也就是每公斤不足四元的市场行情下,咬定气价不放松,以每罐高出周边县市30~40元的高价销售,严重坑害我县人民的切身利益。

通城有约50万人,约10万个家庭,以每个家庭一月一罐计算,每年被这些黑心气站及其垄断操纵者无端搜括走进五千万元。加上学校、企业、餐饮、机关等用气,气站挣的黑心钱预计在一亿元左右。这些钱,一部分成了气站老板的不法利润,一部分成了气站老板腐蚀拉拢部分党员干部维持垄断局面的“公关费”。买单的,自然是全县老百姓。

而在湖南岳阳市詹桥镇,15公斤优质液化气,只卖70元,比我县气站足足少了30元,如果量大,还可以少5至10元。这样我的几个亲戚与同屋的几个老人,就托我代他们在湖南灌气。扣除运输费用,每罐气能少个15元到20元钱,省的就是挣的。但这种做法局部打破了长期以来各气站共同垄断、瓜分燃气市场的大一统局面。这无疑是通城的气站经营者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患了他们的大忌。于是我成了他们的眼中钉。势必遭受打击报复。


二、大坪气站布局,派出所、燃气办配合,以执法为名,打压湖南罐气行为,维护通城液化气垄断销售

2017年6月26日上午10时许,在大坪气站吴老板的策划指使下:北港派出所警员在庄前路段强行将我拉有1罐液化气的面包车,令我把车开到北港派出所。在派出所,该警员说:大坪气站举报,你在詹桥气站罐气违规,叫我们拦截。当时大坪燃气站老板就在派出所现场指挥,随后他打电话给县燃气站管理办公室,把办公室主任田青与成员吴忠明叫来。我告诉他们:“这11罐气,都是为左邻右舍叔伯罐的。因为詹桥煤气站15公斤煤气只需70元一罐,而大坪煤气站则需要100元,所以我们就在那里买。”

田青叫我下午到城建局燃气办听候办理。当时搜走了我的车钥匙,他伙同大坪煤气站吴老板把我的车,连同11罐液化气开拉石南。他们一伙在石南老街一餐厅大吃大喝,庆祝行动圆满成功。

下午我到煤气管理办公室,田青要罚我4000元,我不同意。僵持到晚上9时,田青作出决定:罚款2000元,11罐煤气退还。万般无赖,我交了2000元现金给他。我找他要11罐液化气的暂扣单,他说你明天来拖,不需开单。第二天我去拖煤气罐,田青说仓管没在,叫我再晚一天去。次日再去,田不在,黎隽给我6罐液化气,说另5只气罐已被放气报废。

我一头雾水,根本不信报废之说。这5只气罐,在湖南气站罐气时都经过了压力检测,没毛病,为何到了通城就要强制报废了呢,没有事先告知,也没有履行合理合法的程序。况且其中有一只是崭新的,第一次罐气。我认为,报废之说纯属无稽之谈。于是我多次去找田青,讨要这5罐液化气和气罐。最后我对田说,我怀疑你把我的这5只气罐与5罐液化气私吞了。田态度蛮横、不屑一顾的回答;“是的,我们分了,拿回了家了,有本事你告我去”。我不知道田这番话是真是假,但我们这5只气罐与5罐气被他们以执法之名整没了,是不争的事实。据石南街上一知情人透漏,说她们拿这5罐气给了餐馆老板,换了当天中午的吃喝。这些,尚有待调查。


三、县燃气办无视自身职责,丧失本位,不整顿市场为民办事,却沦为了维护气站垄断经营,牟取不法垄断暴利的帮凶,官商勾结,鱼肉百姓的行为令人发指,涉嫌腐败渎职与执法犯法

尊敬的有关领导,通城燃气办伙同气站经营者,为追逐垄断暴利,相互勾结,不顾国家法律法规,垄断燃气市场,造成我县灌装液化气价格长期高于周边县市每罐30~40元。一罐15公斤液化气目前的成本价格在50元左右,却以每罐100至115的价格在我县境内销售。肆无忌惮的侵害百姓利益。

本人为左邻右舍叔伯兄弟代买液化气,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通城燃气办与大坪气站对我强行罚款,扣车扣罐,是典型的官商勾结、欺行霸市行为。其目的就是维持垄断销售,强买强卖。此举违背国务院燃气管理条例与反垄断法规。燃气办对我罚款2000元毫无执法依据,我只是自用与代购,不是贩卖,必须给我一个交代。田青为国家公职人员,强行扣押我跟村民的液化气与气罐,是执法犯法、侵吞私人财务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予以追究。

正是在燃气办的“统筹管理”下,全县气站相互串通,限制竞争,打压竞争对手、限制外地气站进入,最终导致全县境内气价长期虚高。催生了行业腐败,推高了老百姓的用气成本。而管理者、经营者与垄断保护者,共同分享了近100%的利润空间,个个挣的盆满钵满。其行径,极大的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交易公平。事关民生大计,敬请深度调查、严肃查处!!

以上观点不仅仅是我们几个受害者的个人意见,也是全县广大燃气用户的共同呼声。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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