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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2017-09-21 今胜昔 中美学者智库


 

作者为在美的中国学者


本文不代表本公众号的学术观点和立场,望读者批判性阅读。


大家有以下几个荒唐而缺乏基本常识的预测:

 

1,以朝鲜换台湾回归。事实是,中国宁可不要台湾,也不能没有朝鲜。

2,允许美军对金家斩首,对朝核外科手术清除。他们大概认为“反共”与“反华”可以在现实中很容易区分开。持此论者,大部分是给准备当汉奸卖国贼的人准备理论武器。

3,中美第四个联合公报出炉。

 

普及常识,还让缺乏常识的人接受常识,是一件无比艰难而更显荒唐的事情,本人不好此口,就免了吧。因为想装神弄鬼,当预测帝,故对第四个联合公报问题有点话想说说,写文纪念一下。

 

要说道第四个联合公报,先得回忆一下前三个联合公报在说些啥,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炉的。弄清楚这些,自然也就对第四个联合公报的内容有了八九不离十的预测。

 

常识告诉我们,一般讲三个联合公报,特指以下三个:

 

中美双方于1972年2月28日在上海发表的《中美联合公报》,后称“上海公报”。




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发表了《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后称“建交公报”。1979年1月1日,以人大会常委会的名义发布了第五版《告台湾同胞书》(大家注意这个时间点,是中美建交时间点,很屈辱的!可叹指点江山的键盘侠还是“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1979年4月10日,台湾关系法经美国总统卡特签署生效。

 


1982年8月17日,两国政府发表《中美联合公报》,后称“八·一七公报”。

这就是著名的美国对中政策:一法三公报。我对美国法律体系不熟悉,按照基本理解,应该是《法》(被总统签署承认)的位阶和约束力要大于政府间的合同协议文本(未经过国会批准)。法是举国上下的共识,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战略,意味着要修改的难度极大,公报意味着随时可以耍赖,是政策行为,权宜之计。


三个公报前后跨度刚好10年半。那么,这三个公报到底在说些什么了?

 

上海公报比较特别,也是基辛格大赞周恩来的智慧之处,双方声明了各自的立场、主张以及政策。共同点是“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即反对霸权主义。分歧点就是台湾问题,字面上看不出双方的分歧到底是什么,但通过双方把台湾问题的观点和主张并列显示了双方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是不一致的。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中方将话说的非常满,也很死,而美方却将话说的非常活,极度模糊: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英文版:The U.S. side declared: The United States ac- 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

 

建交公报非常简单,解答了上海公报双方的其中一个分歧点。围绕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最优先的分歧点,达成共识点:断交、废约、撤军;分歧点没说。

 

八·一七公报说明了双方的分歧点,并且,八·一七公报可以作这样的理解,这是双方对过去10年来的共识及分歧的大总结,归纳如下:

 

共识点:一,反对霸权的主旋律不变;二,中国合法政府及代表性问题;三,台湾是中国一部分。

 

分歧点:台湾的地位及美国与台湾的关系。美国总结了美方一贯的立场与观点,集中阐释了美方在台湾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此立场既有中方要求的共识,也有美方不愿意让步的分歧点。英文表述为: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这个公报看似是为了解决美对台售武问题,其实核心在第四、五点,这2个点其实表明了双方的利益交换范围。

 

中文版第四、五点原文:

 

四、中国政府重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是按照这一大政方针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进一步重大努力。

 

五、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它与中国的关系,并重申,它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政策。美国政府理解并欣赏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中所表明的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台湾问题上出现的新形势也为解决中美两国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的分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对上以两点的解读:

1,中美双方对中国政府合法性和代表权有共识。

2,中美建交是有利益交换的,且有承诺。

3,交换条件是中方放弃对台湾的“武力统一”的政治目标和政策选择。(注:任何不以武力为手段的统一口号都是耍流氓,假统一。)

4,中方将承诺公布天下(等于盖章确认,履行合同),美方因此而“理解并赞赏”中方的契约精神。

5,中方首先表明自己已经先期履行了合同,指责美方不守建交公报的承诺,没有契约精神。

6,美方承诺在未来(1982-2017)的时间里逐步减少对台售武,画了一个未来的大饼将中方的指责顶了回去。

7,中方在台湾问题没得到任何实质上的利益,或没能解决想解决的问题,只得到一个口头的大饼,等于是一无所获,而美方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话很有威胁性:在反对亚洲——太平洋地区的霸权主义的战略压力中,更被动的是中方而不是美方,是中方有求于美方的多,而不是相反。

 

于建交后第四个年头出台这个公报,其实是对前两个公报的补足与强化,也就是俗称的打补丁。持平而论,就台湾问题,中方的承诺与利益交换是实打实,并落实到行动上(和平统一政策出炉,停止对金门炮战)。而美方则是典型的太极,一拖二推三敷衍,口惠而实不至。但美国在面子上还是充分照顾了中方的感受,里子上也不是没有让步——断交(这是面子,是虚)、撤军(这是里子,是实)、废约(这是面子、是虚)。对台售武的具体装备和性能指标等都作了妥协与让步。

 

从中不难看出,这10年半中美双方唯一的实质分歧点就是台湾问题,并且是毫无妥协空间的分歧点,也毫无合作空间的分歧点,此处对应于今天中美经济领域的分歧点最为明显。主要点就是关于台湾的地位、前途,及美方与台湾保持何种程度的关系(外交、军事、政治、经济等)。顺理成章,第四个公报的内容必然是围绕台湾而展开的,也是对前三个公报的进一步补足与加强,俗称打补丁2.0。

 

回归现实,此处可以肯定,第四、五、六公报就是围绕台湾问题中美进行的最后谈判,类似中英关于香港的联合声明。此处有强调:中美关于台湾的谈判,绝对不是中英关于香港谈判那么轻松,且时间那么短,肯定是一场旷日持久之战,这是由双方的实力对比和重要性决定的,宿命一点说,当初中美从缓和到建交并确立中美关系的基石用了多少时间(十年半),未来中美关于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就会耗费多少时间——三个联合公报+十年半。而现在,我们连准备与美方就此展开谈判的行动都没有,统一之期,自然遥遥。

 

既然认识到这个高度,那么对第四公报的期待与预测也就不难了,用一个问句可以全部概括:中国具备“武力”收复台湾的能力,而美方实力下降到必须放弃台湾了吗?显然,目前不具备第四个公报出炉的基本条件,因此,可能发生的概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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