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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办理一站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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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东莞户籍居民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本市公民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本市公民自愿申请。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户主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20元的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40日。
(二)东莞户籍居民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本市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申报丢失补领。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40元的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40日。
【相关提示】
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
(三)东莞户籍居民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本市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应申报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20元的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属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交纳工本费40元),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交回原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40日。
【相关提示】
属市内户口迁移变动的,公民原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仍可在效期内使用。
办理正式身份证温馨提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16周岁至25周岁申办的,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
26周岁至45周岁申办的,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
46周岁以上申办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东莞户籍居民申领临时身份证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已向公安机关申领、换领或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急需使用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3.1张近期二代证标准相片。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户口簿和1张近期二代证标准相片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并填写《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2.申请人本人持户口簿和已审批的《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到市公安局办事大厅二楼户政科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随来随办。
【相关提示】
1. 临时身份证工本费10元/证,持银联银行卡的可当场刷卡缴费,或持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
2.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男的60周岁以上、女的55周岁以上可由其家属(以同一本家庭户口簿登记为原则)代办,代办人需出示其身份证件。
3.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 公民在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省内异地户籍居民在东莞市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广东省内异地户籍居民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污损、残缺不能辩认、丢失补领业务。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广东省居住证》或就学证明;
4.原居民身份证(补领时无需提交);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40日。
【相关提示】
1.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元。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16周岁至25周岁申办的,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
26周岁至45周岁申办的,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
46周岁以上申办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3. 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
2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各镇(除莞城、虎门外)公安分局办证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各镇(除莞城、虎门外)公安分局办证厅
莞城、虎门辖下各派出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莞城、虎门辖下各派出所
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咨询电话
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 22480061
莞城分局 22232110
莞城分局城南派出所 22470400
莞城分局东正派出所 22244500
莞城分局步步高派出所 22477217
莞城分局北隅派出所 22223711
石龙分局 23082502
虎门分局 23082607
虎门分局虎门派出所 85714744
虎门分局南栅派出所 85568115
虎门分局龙眼派出所 82266626
虎门分局白博派出所 85022018
虎门分局北栅派出所 85158603
虎门分局威远派出所 85525855
虎门分局新湾派出所 89069128
虎门分局太平水上派出所85511012
虎门分局太平派出所 85513783
中堂分局 88889192
望牛墩分局 88856544
道滘分局 88333927
洪梅分局 88842411
麻涌分局 23085106
万江分局 22278827
长安分局 23085395
厚街分局 85583050
沙田分局 88864520
南城分局 22404057
东城分局 23082151
寮步分局 23085805
大岭山分局 85613213
大朗分局 83310002
黄江分局 83631600
樟木头分局 87123123
清溪分局 23086322
塘厦分局 87885577
凤岗分局 87755211
谢岗分局 23086630
常平分局 83912804
桥头分局 23086966
茶山分局 86415336
横沥分局 23087035
东坑分局 83383203
企石分局 86665408
石排分局 23087309
石碣分局 23082907
高埗分局 88871851
松山湖分局 228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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