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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有关线索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全面收缴流散到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管制刀具等物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管制刀具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安全和大局持续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述物品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举报在本市行政区域实施的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共有3种:1.电话:0769—23055555;2.邮件:可登录“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jbxx.html)举报邮箱;3.信函:可寄送信函到东莞市公安局举报中心(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



东莞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4日



链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0/591/mpost_591743.html#683




编辑:钟向浩校对:刘栗源、黄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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