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车驾管业务热点问题,官方回复来了!
近期
有小伙伴在后台反映
办理车驾管相关业务时的疑问
交警蜀黍进行了解答
一起来看看吧~
您在车内添加了装饰品,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 164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您的粤S号牌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了,不能在异地申请补领,需由机动车所有人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预约到就近的东莞各镇(街)政务中心申请补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 164 号)第五十二条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的规定;
以及第八十六条关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的规定;
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情形之外,需由机动车所有人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预约到就近的镇(街)政务中心申请补领。
来源:东莞交警编辑:钟向浩校对:刘栗源、黄百妙
完
往期阅读推荐
2024-03-24
2024-03-23
2024-03-22
2024-03-22
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