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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360》学习分享(第 27 集)- 蔡礼旭老师

2017-10-19 居士亭


“用之當今,足以鑒覽前古;傳之來葉,可以貽厥孫謀”

— 《群書治要》·魏征(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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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空老法师:传统文化救世宝典《群书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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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360》学习分享(第二十七集)

蔡礼旭老师 


十二、法律


1.   先仁而后法,先教而后刑,是治之先后者也。(卷五十 袁子正书)


【白话】先实行仁义然后才用法令,先进行教化然后才用刑法,这是治理国家的重要先后次序。


2.   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反己自正也。诚达其本,不乱于末;知其要,不惑于疑;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责于下;所禁于民者,不行于身。故人主之制法也,先以自为检戒(戒作式)①,故禁胜于身,即令行于民矣。(卷三十五 文子)


【注释】①检戒:当作“检式”。法式;法度。

【白话】法令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也不是从地下生出来,而是人们制定出来的,又反过来约束人们端正自己。果真通达了根本,就不会在枝末细节上犯错误;掌握了纲要,就不会被疑难所困惑;人君自己能做到,也不会去指责别人没做到;自己做不到,更不会要求臣民要做到;所禁止百姓不能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因此人君制定法令,自己先要做出守法的模范,而法律、禁令都能在领导者本身率先实践,那么,政令必然能在民间畅行无阻。


3.   凡我有官君子,钦乃攸司①,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有官君子,大夫以上也。叹而戒之,使敬所司。慎出令,从政之本也。令出必惟行之,不惟反改。二三其令,乱之道也。以公灭私,民其允怀②。从政以公平灭私情,则民其信归之。(卷二 尚书)


【注释】①钦乃攸司:恭敬对待你们所管理的工作。钦,恭敬。乃,你们。攸,所。司,主管、执掌。 ②怀:归向;归服。

【白话】周成王说,凡我的各级官长,要恭敬对待你们所管理的工作,慎重对待你们发布的命令。命令发出了就要实行,不能朝令夕改。要用公正的心,去掉个人的私情或恩怨,人民就会信任归服。


4.   《书》曰:“与杀不辜,宁失不经①。”(卷十七 汉书五)


【注释】①不经:不合常法。

【白话】《尚书》说:“与其妄杀无辜,宁可犯不依常法的过错。”也就是说,处理案件要体现仁政,司法的官吏要以仁德存心,避免冤狱。


5.   子曰:“听讼①吾犹人。与人等。必也使无讼乎!”化之在前。(卷九 论语)


【注释】①听讼:审理诉讼;审案。

【白话】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跟别人的方式差不多。但我一定尽力使诉讼案件不发生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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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360 全三册

本书是中国古圣先王修齐治平之智慧、方法、经验、效果的集大成之作,亦是历经千万年考验所积累的文化结晶。这部宝典既能帮助唐太宗开创“贞观之治”,也能为当今各阶层领导者提供可贵借鉴。对于不同领域、不同身份的社会大众,本书也是修身、治家、处事的智慧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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