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书治要360》学习分享(第 77 集)- 蔡礼旭老师
“用之當今,足以鑒覽前古;傳之來葉,可以貽厥孫謀”
— 《群書治要》·魏征(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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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空老法师:传统文化救世宝典《群书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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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360》学习分享(第七十七集)
蔡礼旭老师
290.德教者,人君之常任也,而刑罚为之佐助焉。(卷四十五 昌言)
【白话】道德教化,是人君治国的常道,而刑罚只是德教的辅助。
291.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卷十二 史记下)
【注释】制治:犹统治。
【白话】法令是治理天下的一种工具,而不是导致政治清明或污浊的根源。
292.古者明其仁义之誓,使民不逾。不教而杀,是虐民也。与其刑不可逾,不若义之不可逾也。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任(任作行)而孝悌兴也。高墙狭基,不可立也;严刑峻法,不可久也。(卷四十二 盐铁论)
【注释】中:音zhòng。得当。
【白话】古时候(贤明君王)宣明以仁义修身的誓约,使百姓不逾越礼义。如果不先进行教育,等到百姓犯罪就加以杀戮,这是残害百姓。与其制定刑法使百姓不敢触犯,不如提倡礼义使百姓耻于违反。只听说推行礼义,刑罚就能运用得恰当;没有听说过施行刑罚,孝悌之风就能兴盛起来的。围墙高大,地基狭窄,是不能立得住的;用严厉的刑法治理国家,是不能长久的。
293.君不法天地,而随世俗之所善以为法,故令出必乱。乱则复更为法,是以法令数变,则群邪成俗,而君沉于世,是以国不免危亡矣。(卷三十一 六韬)
【注释】善:喜好。
【白话】如果君主不效法自然常道,而附和世俗的喜好来制定法令,那么这样的法令一旦颁布,必定会引起混乱。出现混乱后再更改法令,所以导致法令被屡次修改,这就使得奸邪的风气流行起来,而君主沉溺于世俗之中,因此国家就免不了危亡了。
294.善为治者,纲举而网疏。纲举则所罗者广,网疏则小罪必漏。所罗者广,则大罪不纵,则甚泰必刑。微过必漏,则为政不苛。甚泰必刑,然后犯治必塞。此为治之要也。(卷三十 晋书下)
【注释】甚泰:过分。泰,同“太”。犯治:犯法于治世。
【白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会抓住总纲而让法网稀疏。能够抓住总纲,那么它的涉及面就很广;法网稀疏,则小过失就得以忽略。涉及面广,则大罪不会纵容,大过必会惩罚。小过失得到忽略,那么为政就不会苛刻。大罪一定惩处,则在治世违法乱纪的行为就会被遏制。这就是治理国家的关键。
295.一令逆者,则百令失;君令一逆,民不从,故百令皆废也。一恶施者,则百恶结。一恶得施,则百恶结而相从也。(卷四十 三略)
【白话】一项政令违逆人心,所有的政令就都会失去作用;一件坏事施行了,上百件坏事就会接连发生。
296.道径众,民不知所由也;法令众,人不知所避也。故王者之制法也,昭乎如日月,故民不迷;旷乎若大路,故民不惑。幽隐远方,折乎知之;愚妇童妇,咸知所避。是故法令不犯,而狱犴不用也。(卷四十二 盐铁论)
【注释】童:愚昧;浅陋。狱犴:牢狱。犴,音àn。古指乡亭牢狱。
【白话】道路多了,人们就不知道该走哪一条;法令多了,百姓就不知道怎样避免触犯法禁。因此,圣明的君主制定法律,如同日月一样昭明,所以百姓不会迷惘;如同大路一样宽广,所以百姓不会疑惑。连偏僻遥远之地的人,也能清楚了解法令;愚昧无知的妇女,也都知道怎样避免犯法。因此法律和政令没人违犯,监狱也不需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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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360 全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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