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内涵发展,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开创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辽宁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1. 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面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2. 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院系党的领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做好省部属高校党组织隶属关系理顺工作,做好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强化党组织在民办学校的政治核心作用,配齐配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校园先锋工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深入开展“凝心聚力‘十三五’同心同行促振兴”主题实践活动。
3. 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对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的巡察工作。
二、 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4. 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建立健全重点改革任务台账,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有效实施。研制“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推进高中等学校布局调整。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制定我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推进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完成省属高校隶属关系划转工作。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改革。
5. 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中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校企联盟和职教集团建设,搭建联盟对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人才、科技供需对接,推进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面向产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广泛开展定向订单定制式培养,提高人才供给质量。强化有组织科研和学科交叉融合,做强基础研究,以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应用研究,开展订单式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科技供给质量。完善校企联盟和职教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使校企协同融合,互惠共赢。
6. 深入推进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
加大学科考核评估力度,开展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完善专业设置预警与服务机制,根据三次产业发展对人才需求,加强增设专业的统筹,依据评估结果建立专业动态调整和重点建设机制。
7. 推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标准、完善培养方案、构建课程体系、开发教材和更新教学内容,探索共建二级学院、公共实习和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专业服务面向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举办大创竞赛,实施大学生创业百千万工程,开展众创空间建设。深入实施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推进跨校修读学分。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8. 推进高校绩效管理与考核
建立健全省属高校绩效管理机制,推进高校分类管理、绩效考核,实行与质量、贡献和绩效挂钩的经费分配制度。推进高校运营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建设。
9.推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积极探索高校新的用人管理政策措施,支持高校分类确定教师岗位设置、选聘标准,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高校科技人员省内兼职、离岗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政策。健全教师成长机制,优化人才成长软环境。
10. 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做好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实施方案,公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职教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完善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1. 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贯彻落实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和地方课程实施方案,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创建工作。推进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建设,研制课程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深化中小学教师研训体制改革。
三、 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12. 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以养成教育为重点,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旅行活动。创建大中小学文明学校。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培育一批思想政治理论精品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
13. 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完善学生体育教学、竞赛体系,深入实施校园足球特色校提升建设工程和义务教育体育艺术“2+1”工程。组队参加全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推进学校艺术教育,遴选200所美育特色校、100节精品课,组织大学生艺术展演。强化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
14. 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落实《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完善相关制度。编制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支持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深化保教改革,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送教到县,提高保教质量。
15.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6. 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在沈阳、大连、营口、辽阳市开展试点工作。组织遴选教育教学典型学校。提升一般高中内涵发展水平。
17.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若干意见,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高水平特色专业群,组建2--3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规模,加快市域内中职学校布局调整,拓展生源渠道、巩固中职招生规模。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制定推进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改革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模式,启动辽宁省社区学院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18. 提升高等教育水平
贯彻落实省政府“双一流”实施方案,指导高校制定一流学科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一流学科建设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加大学科绩效考核力度。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进本科高校加快转型发展。遴选应用型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和示范专业。
19. 增强高校科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继续实施高校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工程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建设。加大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规模。深入开展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活动,支持高校举办面向产业、行业的对接活动,依托校企联盟深入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入开展事关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
20. 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高校引进海外高端人才。扩大来辽留学规模。组织实施国家、地方等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规范孔子学院管理,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
21.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中华经典诗文诵写讲系列活动,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
四、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改善教育民生
22.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做好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推动各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政策。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
23.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进一步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创建10所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管理者培训。加强新疆、西藏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和对口支援工作。
24. 加强特殊教育工作
研究制定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全纳教育。加大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医教结合试点,落实盲、聋、培智特教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25. 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立和完善资助管理和资金保障机制,把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在精准资助上下功夫,积极探索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提高资助实效和育人功能。
26.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机制,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启动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建设工程,每所高校至少建设一个创新创业基地,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
27.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全面开通教师与学生网络学习空间,实现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制定职业教育数字化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和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五、 全面提升保障水平,维护教育安全稳定
28.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名优教师校长成长计划、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培训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开展企业专业实践。继续实施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国家级人才项目梯队建设。
29. 保障经费投入,完善监督管理
督促落实高职生均拨款标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新标准和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加大改薄专项资金支持和执行力度。修订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公告,规范教育专项经费监督管理。落实省政府关于改革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促进人才科技供需协调发展的意见。推动高校学宿费调整工作。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开展民办高校财务收支和本科高校专项资金审计。加强高校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债务。
30. 加强教育督导评价
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验收评估及国家认定工作,动态监测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及校际差异变化,发布督导报告。对13个市进行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开展中小学春季秋季开学专项督导。启动5所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继续开展专业评估。聘任新一届省政府督学。
31.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建立大学章程执行监督机制,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大力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依法做好教育申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32. 全面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校园安全预警预防,加强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安全监管,做好校车安全、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饮水安全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师生教育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校园,维护校园稳定。
消息来源:辽宁省教育厅网站
本期执行编辑:李璐;责任编辑: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