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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辽宁教育研究院再次获得全省“文明单位”称号

2017-12-21 辽宁教育科研

12月14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工作。省委书记陈求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唐一军主持会议。大会向获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代表,第五届辽宁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第七届辽宁省道德模范代表颁奖。辽宁教育研究院继获得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称号之后,再次获得2015—2017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2015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教育厅厅党组的部署,辽宁教育研究院以决策咨询为龙头,以党的建设为保障,全力推进教育智库建设,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参与完成了《辽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辽宁省“十三五”高校三次产业人才培养规划》《辽宁省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几十项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地方高校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部分全国学前教育改革试验区调研》等近百项上级部门委托的调研报告、总结汇报材料的撰写工作;配合教育厅完成了2项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主动提供优质资政建议,有近20份咨询建议得到省领导和教育厅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组织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18批次、3400余项课题立项工作,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开展了20余次有影响的学术活动;以“大项目、大平台、大团队、大成果”为抓手,稳步推进了省级教育智库建设;深入开展“研究真问题、做好真文章”活动,扎实推进科研作风转变;着力加强队伍建设,1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称号,1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百人层次”,5人入选“千人层次”,12人入选“万人层次”;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着力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几年来,辽宁教育研究院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教育科研管理先进单位”;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授予“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省教育学会和省高等教育学会被省社科联授予“先进社团”和“繁荣学术贡献奖”。


本期执行编辑:于翔;责任编辑: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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