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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动 广宣传 陕法人助力老年人识破养老骗局丨守护老人“钱袋子”

陕西高院 2022-12-10


迅速安排部署落实

及时发布典型案例

立体发动宣传攻势

……

陕西各地法院

持续保持打击养老诈骗高压态势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渭南中院
召开全市法院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


5月23日下午,渭南中院以视频的方式召开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部署要求,推动全市法院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二要丰富宣传手段,始终保持打击养老诈骗强大声势。要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动员社会力量,提高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参与度。三要加大惩处力度,全力推动打击整治犯罪有效开展。突出打击重点,全力追赃挽损,严控涉稳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四要加强组织保障,着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有力有效。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信息报送,督导落实。


延安中院
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5月23日下午,延安中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专题传达落实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

会议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依法从严惩处养老诈骗犯罪,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二是要迅速再动员、再部署。补齐工作短板,有序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三是要加强普法宣传。精准把握时度效,结合受众特点,以“面对面”宣传为主要方式,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要认真做好台账管理。进一步摸清案件底数,针对案件审理、线索办理、涉案金额、被害人数等情况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五是要加强督导督办。加强对重点基层人民法院、重点案件、重点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安康中院

召开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


5月25日上午,安康中院以视频方式召开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法院应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推进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推动专项行动依法有力有序开展。是加大宣传攻势。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三是认真线索排查,规范案件登记。各法院专项办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完善信息简报报送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步骤推进。四是加大对涉养老诈骗案件的惩处力度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五是全力追赃挽损。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贯穿案件审判处置全过程各环节,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六是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涉稳情报的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底线。


碑林区法院及时贯彻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专项行动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持续加压将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一是严抓审执工作,保障老年群众权益。对尚未审结的涉养老诈骗案件,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案件如期审结,对涉养老诈骗案件优先移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全力追赃挽损;二是注重综合治理,形成长效机制。针对辖区养老诈骗犯罪发生情况,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扩展审判效果,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业领域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结合所办案件,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通过法官宣讲、印发宣传品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会同公安、检察、司法机关,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宣传视频,邀请媒体同步跟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清涧县法院发布“拾钱包分钱”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某和叶某某互相配合,利用中老年人反应迟钝、视力模糊的弱点,以成捆冥币为道具,采取“拾钱包分钱”的方式,专门面向老年人行骗。2021 年1月16日,二被告在某信用社门口蹲守,将在信用社办理业务的白某英(72岁)选为作案对象,叶某某假装经过白某英身边,故意将装有冥币的包遗失在地,然后离开,王某某将包捡拾后以分钱为由将老人带至附近偏僻处,并将冥币装到白某英的手提塑料袋中的被面里。叶某某收到信号后来到约定地点,与王某某相互配合骗走白某英身上的300元现金及价值1222元的金耳环,后二人逃离现场。二被告采用同样的方式,骗取霍某某(64岁)现金5700元。另外,王某某伙同李某某(另案处理)骗取朱某某(71岁)现金6100元。
裁判结果:清涧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和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拾钱包分钱”的方式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诈骗罪。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府谷县法院布“以假充真骗局”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20年9月5日8时许,被告人杨某某驾驶无牌照红色豪爵牌两轮摩托车来到府谷县孤山镇一村民家中,以询问路况为由和受害人(65岁)搭话,在聊天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谎称自己是西安人,叫赵刚,在钻探石油时从地里挖出宝贝,诱导受害人以每个50元的价格购买120枚假银元,非法获利5500元人民币。后又赠送给受害人4个假银元,受害人之子得知父亲被骗后报警,府谷县公安局孤山派出所民警在府谷县黄河二桥将乔装为工人的被告人抓住,并扣押其随身携带的60枚假银元及人民币7180元。向受害人提取装假银元的小瓷罐1个、假银元124枚。经陕西民间艺术收藏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向被告人扣押的60枚银元及向受害人提取的124枚银元共184枚钱币在字口、锈迹、工艺、包浆等方面有认为加工痕迹,与真品不符,均为仿品。

裁判结果:府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假充真,骗取受害人现金55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受害人在受骗时年满65周岁,被告人系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严惩处。故对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随案扣押的184枚钱币仿品、装钱币仿品的小瓷罐1个依法予以没收。


横山县法院
布“婚恋骗局”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被害人张伯年近七旬,因老伴辞世,一人独居,便托亲戚朋友帮其介绍适婚对象。2020年农历9月,被告人陈某经人介绍与张伯见面,双方确定结婚意向后,陈某便以支付彩礼费、在老家摆酒席为由骗取张伯积蓄4万元。二人同居期间,陈某向张伯提出买房要求,在得知张伯无法满足其要求后,陈某于2021年正月离开并失去了所有联系,于是张伯报警。被告人陈某被民警抓获到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确保案件快审快结的基础上,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多次向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了解赃款去向,积极督促被告人及其家属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最终,被告人陈某退赔了被害人张伯的全部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横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较好、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横山法院对被告人陈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甘泉县法院
巧用“三弦”,创作防范养老诈骗系列作品


西乡县法院
教于“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讲进校园

西乡县人民法院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同法治进校园统筹推进,在寓教于“宣”中,构筑起反诈防骗最广大的“人民战线”。



西乡县法院刑庭干警走进白龙塘镇九年制学校,了解到学生父母多外出务工,参会家长多为隔辈老人的现实情况后,刑庭干警为学生家长再开展一场以“预防养老诈骗”为主题的普法讲座。干警有针对性的选取代办社保骗局、保健品骗局、免费旅游骗局、投资返利骗局、冒充公检法及亲朋好友骗局、中奖骗局等易发、多发的养老诈骗犯罪行为进行揭露,对骗子的惯用诈骗手段进行剖析、讲解,从而提高老年群体的防骗“免疫力”,守好口袋里的“养老钱”。


汉台区法院
原创微视频防范养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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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娅

责编:张军利

编辑:张兴仁

供稿:各相关法院

陕西高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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