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000亿传销大案“善心汇”主犯张天明获刑17年!!!
“善心汇”终于判了,这则消息相信又会刷爆朋友圈。资金盘排行小编在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得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善心汇”被告人张天明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亿元;对本案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善心汇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目,打着致力于探索构建“新经济生态模式”、推动国家精准扶贫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落地的旗号,以高收益为诱惑,通过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宣传,大肆发展“会员”开展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
在2017年6月,因几名骨干技术人员被湖南省永州市公安机关抓捕,担心“善心汇”系统平台崩溃,运作模式难以为继,资金链面临断裂风险,张天明通过微信群煽动了上千名会员赴湖南省政府进行非法聚集,提出“释放技术人员、要求解冻账户、撤销对张天明的网上追逃”等要求。
因当时张天明煽动群闹事,后被强制采取刑事措施,后来在7月24日,其同伙还组织了大量会员在北京市进行非法聚集,要求释放张天明及其他落网团伙成员,并提出让“善心汇”平台继续运作。
后因“善心汇”聚众闹事,危害国家安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善心汇随后崩盘。
在2017年12月19日,正式被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今日。2018年12月14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张天明等1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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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被告人张天明注册成立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心汇”公司)。2016年3月起,张天明陆续招募燕吉利、刘力华、黄荣权、董健、刘海、廖雄云、陈清劲、方同松、刘韩望等被告人加入深圳“善心汇”公司,开发了“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并上线运行,成立、入股了多家公司。其以“扶贫互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骗取财物,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善心汇”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会员的获利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投入的资金,而非实体经济支持。截至案发,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
此外,公安机关对“善心汇”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后,张天明通过“善心汇”公司微信群煽动600余名会员于2017年6月9日、6月10日先后到有关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行动,提出违法要求,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双牌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天明等10名被告人以“众扶互生系统”为依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10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张天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且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根据10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善心汇”一审判决,可谓是大快人心,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煽动群众闹事,危害国家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一个不法分子都难逃法律的法网,为警方点赞。
"善心汇“披着慈善的外衣从事非法活动,当下还有很多不法分子从事着类似”善心汇“的传销活动,别看你现在过得逍遥,法律制裁在后面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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