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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微课堂·漫画说纪︱这些行为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

健康钦州 2021-03-18



导语:


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习近平2015年3月9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为让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思想防线,不碰纪律红线,清白做人,干净干事,从3月28日起,《党建微课堂》陆续转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的《漫画说纪》系列提醒,敬请持续关注!

今天为您推出的是《漫画说纪之这些涉黑涉恶腐败等行为须认清》



【典型案例1】某村原党员林某涉恶案件。2016年8月,林某多次组织几十至上百名村民,到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现场,使用言语威胁、破坏施工设备等方式,扰乱项目施工,造成工人停工、设备受损、工期延误等严重问题。在此期间,林某将筹集的钱款用于发放阻工村民“工资”。2018年2月11日,林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典型案例2】某派出所原综合室主任余某充当赌场“保护伞”问题。2013年4月至2017年5月间,余某多次收受辖区内赌场经营者王某、施某等人钱款合计人民币30.1万元,利用负责查处赌场的工作便利,为其通风报信,致使相关赌场逃避查处,长期经营渔利。2018年4月,余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典型案例3】某司法所原所长李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5年至2018年,李某受涉黑组织头目黄某请托,对矫正对象黄某(黄某之子,涉黑组织骨干成员)未采取管控措施,致使其长期脱离监管,涉嫌多起重新犯罪。2018年8月,李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律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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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微课堂·漫画说纪︱为了面子伤了里子,不值得!

党建微课堂·漫画说纪︱这些行为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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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综合整理:“健康钦州”编辑组

(健康钦州出品,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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