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话政策丨@卫生技术人员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以这样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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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卫生技术人员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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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份“指南”您可要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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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广西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不断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质量,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文件要求,针对当前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发展需求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中医药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网页截图
《通知》从多个方面
规范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那么,具体措施有哪些呢?
小康这就带您来了解!
规范卫生技术人员参与教育
《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应按照“专业对口,按需学习”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参加与其专业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为避免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只重形式、重学分,不重教育需求及效果的现象,原则上不得跨二级学科选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各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进行学分审验时,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与其实际专业明显不符的,应对其取得的学分作无效处理。
加强学分授予的管理
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接受90学时以上的继续医学教育,并取得不少于 25 学分,其中专业相关科目的学时数应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不同类别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
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下面这些计入本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1.到上级单位进修;
2.参加临床带教、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实践活动;
3.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
4.参加有关学术会议等活动;
5.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
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应用
凡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由用人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考核。
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合格是年终考评、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执业再注册和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凡不服从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安排或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在聘任、执业注册时,应当缓聘或者不注册。
《通知》除了规范了卫生技术人员
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方式外
也对主办单位提出了要求
具体都有什么呢?
请继续往下看↓
强化主办单位职责
《通知》规定:
1.主办单位不得将项目交由其他单位举办,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
2.严格依照项目公布时所规定的教学时数、教学内容、任课教师、授予学分标准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认真组织项目活动,严格考试和考核。
3.不得借用公布项目的名称举办其他内容的学习班。严禁开展的项目流于形式,杜绝乱授学分、乱发证书现象。
4.凡未经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公布的项目,一律不许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主办单位若违反以上规定,经调查核实后,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撤销该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学分。
严格控制项目举办期限
《通知》要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期限以7天内为宜,最多不超过10天,不包含报到和撤离时间。
自治区级主办单位可根据项目内容、举办条件确定人数,每期招生原则上不超过200人,分批办班应详细注明每批的起止日期,并具体到日。
卫生技术人员水平的高低
关乎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通过学分制度
促使医护人员提高专业技能
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文/源自“健康八桂”微信公众号
图/源自网络
综合整理:“健康钦州”编辑组
(健康钦州出品,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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