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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糟老头讨要分手费的正确方式!

五味印象 2019-10-15

以下文章来源于老端的观点 ,作者端宏斌

 五味言 

别人恋爱开大床房,和吴秀波恋爱给你开牢房。跟一个有妇之夫同居,然后分手,怎样讨要分手费才不至于惹上牢狱之灾?这是个技术难题!


本文源自 老端的观点 ID:laoduandeguandian


01


著名的暖男大叔吴秀波昨晚又火了,但火起来的原因却令人尴尬,因为他成功的把自己的小三陈昱霖设局送去了看守所。


这事儿都惊动了著名的八卦男王思聪,他在微博上表示:吴秀波这b太坏了。


今天网友马上总结成了段子,要说搞女人……


最良心是黄海波
最大气是王思聪
最聪明是皮几万
最倒霉是高云翔
最秀逗是郎咸平
最歹毒是吴秀波


陈昱霖和吴秀波的故事,其实去年中秋的时候就火过一回了,陈昱霖据说给吴当了整整7年的小三,从18岁一直当到25岁,可是小三苦熬了7年,发现转正是根本不可能的。


更加令人感到心塞的是,她发现吴秀波不光有小三,还有小四和小五。最终可能是分手费没有谈拢,陈昱霖选择了鱼死网破。


陈昱霖是怎么解释她会跟吴秀波7年的呢?她说吴秀波用佛经对她进行了洗脑催眠,使她心甘情愿的被控制。


我感觉这是佛教被黑得最惨的一次了。被佛经催眠,这种理由也就只能她能想出来了。


陈昱霖是怎么解释7年之后要分手的呢?她说自己被小四小五不断的骚扰,以至于染上了抑郁症,生活极度痛苦。


陈昱霖的爆料管不管用呢?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吴秀波表示服软,当时达成的协议是:吴秀波给一笔分手费,陈昱霖带上爹妈去美国养病,不要回国了,事情就此结束。


但后来,事情并没有按照双方当事人设想的方向发展。


吴秀波确实打了一笔分手费,但数额远不能让女方满意。吴感觉事情已经太平了,所以剩余的分手费迟迟不给,还说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所以没钱了。


这让女方非常抓狂,她感觉自己又一次被吴秀波给骗了,于是她扬言要第二次爆料。



02


吴秀波感觉这么搞下去不是个办法,这时候有高人指点他。


高人说,女方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如果定罪的话,是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所以你应该尽量多收集证据,然后去公安机关举报她,这才是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啊。


吴秀波发现就只能这么搞了,于是他收集好证据,上交公安机关,然后对陈昱霖说,我们毕竟有7年的感情了,你回国吧,我们当面把事情讲清楚。


傻瓜女人又一次选择相信了吴秀波。律师多次劝她不要回国,这女人都当耳旁风。律师还多次劝她绝对不能直接谈钱,因为这就是犯罪证据,这女人也没听。


总之,这女人在作死的路上一路狂奔。你想想看,一个18岁就做小三的女人,实在是聪明不到哪里去。


去年11月4日,暖男大叔吴秀波给陈打电话,动之以情,希望她回国见面。


11月5日陈就坐飞机回到了北京,可是她一到首都机场就被朝阳公安局的民警抓获,然后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


这女人最傻的一点就是,都已经到这个紧要关头了,她还选择相信男人,而不是律师。


你一定会感觉奇怪,为什么11月出的事,一直拖到现在才曝光?


那是因为陈家一直在想办法捞人,还希望吴秀波能出具谅解书,但都失败了。


眼看捞人无望,陈家只能选择鱼死网破。这次给吴造成的损失,一定要远远超过当初那点分手费,让你当初不给钱!让你报警!


陈昱霖被关押到现在,明显是涉嫌刑事犯罪,捞人哪有那么简单。就算你倒贴吴秀波钱,你也捞不出来的。



03


这让我想起一个小故事,希望能给你一些启发。


话说有个小老板叫老王,有一天晚上老王和客户、合作伙伴、商场朋友一大群人一起吃饭。


饭局里有个女销售叫小莉,小莉一直想做成这单生意,所以对老王格外殷情。老王乘机把小莉灌醉了,灌醉之后就把小莉带去宾馆开房,俗称捡尸体。


第二天早上,老王有事早早就走了,小莉醒来发现自己被性侵,由于她开始干销售没多久,无法接受这种事情,她就去公安局报案了。


警察一调监控,发现女方进宾馆的时候烂醉如泥,事实非常清楚,就是强奸,于是就把老王抓进局子。


老王被抓之后,老王的老婆急得团团转,跑去公安局想捞人,肯定是捞不出来的。


这时候就跑来一个高人,高人跟老王老婆说:你给我100万,我帮你把老王捞出来,我有关系,肯定可以解决。


老王的老婆犹豫再三,最终决定相信这个高人,先给了他50万,约定事成之后再给50万。


高人拿了钱就跑去找小莉,对她说:你刚开始干销售,你不懂。王老板把你捡尸体,这是潜规则,说明他同意把这单生意交给你做了,你怎么还能报警呢?现在王老板被抓了,你在业内也别干了,没人会跟你合作了,你只能回老家了。


小莉听完也有点后悔,因为已经有很多人劝过她了,捡尸体不算个事,为什么要报警呢?你现在工作都丢了,没人敢要你了。


高人继续说:这样吧,王家人给你30万,你去公安局撤案,你就说你和王老板是通奸,不是强奸,如果能把王老板捞出来,事成之后再给你30万。你拿着60万就直接可以在城里买房落脚了,好过你打n年工。


智商不高的小莉真的相信了,她跑去公安局对警察说,这是情侣之间的吵架,她是王老板的小三,所以绝对不是强奸,希望能够撤案。


警察听完不相信,他反复询问小莉是不是说的实情,小莉表示千真万确。然后警察就拿着小莉的口供去找老王。


老王一直被关着,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事情,所以口供对得漏洞百出。


警察一下就懂了。立马把小莉抓起来,涉嫌作伪证,顺便把高人也抓起来,那预付的50万当做赃款没收。王老板最终还是定了个强奸罪,坐牢去了。


我讲这个故事是想说明一件事,一旦你闹到刑事案子,接下来的走向就不受你控制了。有没有罪,那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情,最多给你从轻处罚。



04


事到如今,陈昱霖肯定是完了,吴秀波也大概率完蛋了。吴秀波成名至今,一直在贩卖中年大叔暖男的人设,现在人设彻底崩塌。


包二奶找小三我们见得多了,但第一次遇到把小三送去坐牢的,吴秀波算是渣出了天际。郎咸平、薛之谦、高云翔等人自叹弗如也。


那么到底该怎么要分手费呢?我询问了一些律师朋友,下面是律师给的建议:


一个小三或二奶,跟一个有妇之夫同居,然后分手,法院绝对不会支持分手费一说,因为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本身就不合法,法院怎么可能会保护这种不合法的关系呢?


如果男方偷偷把房子之类的财产转移给小三,那么原配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因为男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这种行为应判无效。据说某教授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将送给小三的房子拿回来的。


这样一来,小三是不是彻底没活路了呢?


也不是,有一个漏洞可以钻。那就是让男方写一张欠条,把分手费当做债务关系来处理。一旦发生纠纷,除非能拿出证据证明这是分手费,否则就应按照真实债权债务关系来处理。


现在的问题是,你如何才能说服这个老奸巨猾的糟老头子给你写欠条?他会上当吗?


还会有另一种情况,二奶已经生了娃了,如果一分钱拿不到,那日子岂不是非常惨?


这种情况下,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生父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支持孩子的。但你要提供亲子鉴定结果,证明这个糟老头子确实是孩子父亲。


无论如何,你都不能学陈昱霖那样,采用威胁的方式索要分手费,一旦被对方拿到证据,你就是敲诈勒索罪,只要金额超过30万就是数额特别巨大。你就等着坐十年牢吧。


最后提醒广大小姑娘们,珍爱生命,远离糟老头子,因为你是玩不过他的。你以为你可以挤走原配,到头来,那个黄脸婆帮着她男人一起打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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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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