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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二审终结!

五味印象 2019-10-10

伯爵,我把你当作一个已经死过一回的人,我冒昧地问一句,死是不是痛苦的?——《基督山伯爵》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 孙首席 id:shouxi_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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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女友曾对我说,她留学冰岛那年,冰岛人经常谈起一桩杀人案。起初她以为是新闻,后来才知道,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


中国则不同,国家大,人多,事多,所以很多人忘性也大。再大的事,一般也难维持一周热度。正所谓,生活天天过,新闻日日新。


不过,2018年大年三十发生在陕西汉中的一起命案,如果你记忆力尚可,或许会有印象。命案致三人死亡倒在其次,主要是作案人的名字特别,叫张扣扣。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自述的作案动机是“为母报仇”。


三条人命,很多人当时就预测,张扣扣难逃一死。


果然,今年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扣扣案并当庭宣判,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扣扣不服提出上诉。4月11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扣扣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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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一出,张扣扣生命的大门基本关上了。


依照刑诉法规定,死刑案件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是死刑复核程序。对此,最高法的处理方式有三种:核准,发回重审,或者在极少情况下改判。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作出死刑判决的案件,只有那些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对于张扣扣案,出现这种结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一点没有任何异议。关键是,是否属于“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


尽管张扣扣和辩护律师邓学平有他们的观点,但是,这种理由难以被审判机关接受。汉中市中院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已经表明,从法律的角度说,张扣扣应当被判处死刑。而这种观点在很大程度上会被最高法认可。


无疑,张扣扣的生命正在逼近终点。


张扣扣杀人案是2018年除夕的一件民间大事:


2月15日,张扣扣发现仇家王校军、王正军兄弟和亲戚上山祭祖,遂持尖刀尾随。在一行人返回途中,张扣扣持刀猛刺王家兄弟,随后赶至王家,将王家兄弟的父亲王自新刺倒,随后逃逸。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均死亡。


汉中市南郑区公安局随后发布悬赏通告。2月17日,大年初二,张扣扣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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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见诸媒体后引发网络热议,有人为张扣扣点赞。一些主流媒体,如《新京报》,斥责部分网友不负责任,认为,为张扣扣点赞,看似打着正义的旗号,实则混淆了一个法治社会最基本的是非观。


网友的言论与引发张扣扣杀人的前案有关。


1996年8月27日傍晚,张扣扣母亲汪秀萍与王家父子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根据事后庭审记录,王正军在被汪秀萍打了两下后,拿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致使汪秀萍因钝性颅脑损伤,于当晚10时死亡。


当年12月5日,王正军被南郑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法庭认定,王正军作案时年龄为17岁,系未成年人。据张扣扣代理律师邓学平说,王正军实际服刑3年11个月20天。


张家认为王正军被法庭轻判了。并且,张扣扣的姐姐说,当时用木棒猛击母亲的人是王自新的次子王富军,而不是年龄最小的王正军,王正军实际是替王富军顶罪。


但是,陕西省高院在对2018年11月15日张扣扣父亲张福如提出的申诉审理中认定,1996南刑初字第14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所采信的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言,均能证实伤害致死汪秀萍系王正军一人所为,因此,该案不存在所谓的“顶包”问题。


张王两家境况不同,张家是普通村民,经济情况不好,王自新家则要好许多。汪秀萍被打死那年,王校军在当地的庙坝乡政府任党政办主任,1998年7月,被提拔为庙坝乡副乡长。


2018年3月,张扣扣姐姐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对当年的判决表示不认同,说,“很多人出来做的假证,你知道为什么吗?人家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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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秀萍死亡时,张扣扣年仅13岁。当时的场景在张扣扣的记忆中成了无法抹去的画面。


2018年2月24日,封面新闻在专访《对话张扣扣:逃亡两天,是想看除夕烟花》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我记得我妈被打倒后,我跪在地上,把她抱在怀里,我和姐姐都叫妈妈,后来我们拼命地叫,妈妈想说话又不能说,突然她想用劲时,她鼻子里、嘴里喷流出血来,我明显感觉到她喉咙处有血经过的声音,妈妈流着泪,就断气了。


邓学平说,就是从这一刻起,张扣扣心里埋下复仇的种子,当母亲死在他怀里时,他说了一句狠话,那意思是,他将来要报仇。


王正军被判了,王家也给了张家一些补偿,但是,王家人隐隐觉得这事没有完。


王家次子王富军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当年案件发生后,他一直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尤其是跟张家人碰面时。因此,他们兄弟曾多次劝父母搬走,但父亲没有同意。


在两家这种仇家情绪的彼此折磨中,张扣扣长大了。2001年,初中毕业的张扣扣入伍,在新疆服役两年,2003年复员。


邓学平说,当初入伍填表时,张扣扣在入伍原因栏填了“为母报仇参军”。后来部队给他做思想工作,说这样的入伍动机不单纯,让他改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张扣扣只是在字面上改了,可是内心并没有放弃复仇的念头。杀死王家父子三人后,很多村民都听到他说了这样一句话:“等了22年,终于把仇报了。


据邓学平介绍,张扣扣在看守所遵守规章,表现良好,对于法庭作出的死刑判决不感意外,也不恐惧,但是他从没有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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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张扣扣案引发网上“点赞风波”。《新京报》对张扣扣的行为进行了谴责“这种行事手段是一种私刑,奉行的是一种江湖法则,在法制不甚健全的社会,或许行得通,但放在如今,就与现代法律精神格格不入。


同时,文章也对某些网友和自媒体进行了批评:


“为杀人嫌犯叫好,看似打着正义的旗号,实则混淆了一个法治社会最基本的是非观。满屏的戾气,除了激烈的情绪发泄,于案情、于社会都毫无益处。


对张扣扣杀人案,法律专家的观点几乎是一致的,即无论实施作案的动机是什么,张扣扣报复杀人的犯罪行为都应该被否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认为,如果鼓励这种冤冤相报,那就没完没了,社会就会大乱,法律秩序就会造成严重破坏,所以绝不能用这种方式去解决人际关系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即便是张扣扣的辩护律视邓学平也认为,虽然少民众同情张扣扣,但张扣扣的杀人行为不应该被效仿和鼓励。


去年央视对张扣扣案的调查节目在结尾处有这样一段话:“对于这样的悲剧,专家表示,在依法治国的今天,除了惋惜之外,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深思。


这样的感慨,不是央视的独家,在许多法治节目中都可以听到。我们清楚的是“依法治国”,但是对于该如何去“深思”却很少有人去说明白,到底是我们应该教育更多的人避免重蹈张扣扣的覆辙,还是于此同时,让执法能够更加公正,在依法办事中更多倾听弱者的声音?


法律当然不应放过以身试法的人,但是,法律更应当是人性化的,除了惩罚犯罪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始终摆在法律和法律人的面前:我们该怎样做,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可能性,即,因为人为的冷漠,而使本来守法的公民走向以身试法的境地?


张扣扣故意杀人,手段残忍,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处死张扣扣不能解决这样一个怪圈:


在人活着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常常存在有权势者欺压弱势者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跟对方讲法治往往无济于事,他们有各种关系,通过法律途径,结果常常是终点又回到起点。等将后者逼急了,采取了极端措施,于是依法办事开始发挥效力了。这时,效力是真的出来了,因为出了人命,刀尖上有血,铁证如山。


如此,弱势者似乎只有两个选择:忍气吞声,或者,接受法律的制裁。还有第三条路可走吗?


因此,必须强调执法者在维护法律公平过程中的良知。如果只满足于张扣扣该死,那么,我们对依法办事的理解就太简单化了。张扣扣以命相搏为社会提供的血淋淋的教训,不应当如此浅白。


作者:枫叶君, 前新华社资深编辑,驻外记者。著作:长篇小说《移民》(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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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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