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文克 || 论婴儿洗礼的合法性
论婴儿洗礼的合法性
婴儿洗礼的合法性唯独取决于圣经如何看待信徒的儿女,并因此希望我们如何看待他们。如果圣经以同样的方式论及这些孩子和成人信徒,那么施行婴儿洗礼的责任就已被确立了。因为我们给予成人的,我们也不能禁止不给予孩子。因此,与成人洗礼的情形相比,我们对于婴儿洗礼的情形所要求的既不能多也不能少。根据圣经,对于成人洗礼的情形,当某人告白了自己的信仰,我们就认为也必须认为这人符合了条件。我们绝不能完全确定受洗者不是假冒为善而非法领受了圣礼,我们没有权利判断。“教会不判断人内心的隐情”。这对于婴儿洗礼的情形也是真实的。那些想拥有绝对确定性的人永远都不能施行圣礼了。问题仅仅是:我们将信徒之孩子视为信徒的确定性与将做信仰告白之成人视为信徒的确定性是否相同。我们不需要也不可苛求别的或者更强的确定性。圣经对于上面所提出的问题给出了清晰的答案。
首先,新约圣经没有明确提及婴儿洗礼,我们对于这一事实不必吃惊。这一事实可以解释为:在新约开始的时代,成人的洗礼是常规,而婴儿的洗礼(如果确实施行了)则是特例。这是一个基督教会刚刚被建立、因犹太教徒和异教徒归信基督而扩展的时期。这种转变在洗礼中非常准确清楚地反映了出来。因此,成人洗礼是最初的洗礼;婴儿洗礼是引申出来的;前者不应服于后者,但后者应服于前者。婴儿洗礼不因其未被圣经明确提及而丧失其合法性,也不像天主教所主张的那样需要传统来支持。因为通过合理推断从圣经中引申出的真理与圣经中明确陈述的真理具有同样的约束力。这是教会在侍奉神的话、生活操练和教义的发展中每时每刻所行的。教会从不停留于字据,而是在圣灵的引导下,从圣经引申出相关的结论和应用,如此才使教会的生活和发展成为可能,并使之得到栽培。从成人洗礼引申到婴儿洗礼时,教会也是如此做的。圣经指出了洗礼可以且必须被施行时的一般准则,教会则在生活的处境中具体地应用此准则。圣经不必在某处言及婴儿可以受洗。当圣经看待婴儿与看待达到告白信仰程度的成人的方式一样时,圣经说得已经足够了,且圣经从未提及为基督徒父母所生的成人儿女施洗。
在旧约,割礼施行在出生第八天的男婴身上。根据西2:11-12,这个割礼被洗礼取代了。无论如何,尽管歌罗西信徒是外邦基督徒,但他们和犹太人一样被割礼了。他们受割礼了,并不是人手所作的肉身的割礼,而是脱去肉体情欲和整个犯罪本性的割礼。靠着基督本身因罪经历死亡这样的割礼,当他们在洗礼中与基督同埋葬同复活时,他们在基督里接受了割礼。基督的死是对罪的完全脱离和彻底胜利,因此完全实现了割礼的意义,通过基督的死,旧约的割礼已被废止,并在洗礼中实现了它所代表的。因此,洗礼超越割礼,不是在本质上,而是在程度上。割礼向前指向基督的死;洗礼向后指向基督的死。基督的死终止了前者,开启了后者。然而,如果作为恩典之约印记的割礼必须施行在孩子身上,同样的原则更适用于洗礼,因为洗礼在恩典上不是比割礼更穷乏,而是比割礼更丰盛。旧约的这个圣礼只能施行在男人身上,而新约的这个圣礼也施行在女人身上,这表明了洗礼在恩典上更丰盛。甚至反对婴儿洗礼者也在这方面意识到洗礼更丰盛的恩典。对于人类而言,我们知道罪带有肉体的特征。罪在肉体中显露自己且在肉体中运行,尤其在生育器官中展现它的势力。割礼使人注意到这个事实,正如生完孩子之妇女的不洁所表明的。但基督的死是真正的割礼,通过基督的死,基督除掉了所有罪,也把粘于生育的罪除掉了。基督使女人处于和祂独立的关系中。祂使女人与男人一样充足地分享祂的恩典。在基督里不再有男女的分别,所以两者在洗礼中与基督一同埋葬,复活进入新的生命。最后,新约圣礼更丰盛的恩典也在如下的事实中显而易见:旧约的割礼直到孩子出生第八天才可以施行(在此之前他们还处于母亲的不洁中),而新约时代孩子有权在他们出生之时受洗,因为从他们刚出现的那一刻他们就与基督的恩典有份。 旧约将孩子视为圣约(covenant)中的参与者,割礼并不是是此看法唯一的证据。这种看法紧紧伴随着圣约的整体性观念。毕竟,圣约与拣选有区别,原因在于圣约展现了拣选是如何以一个具有有机性和历史性的途径实现的。圣约绝不是仅仅与一个人立的,而且也是在这个人里同时与这人的后代立的。圣约绝不是仅仅在抽象的层面上包含信徒本人,而是包含生存于现实历史中的他们,因此也包含属于他们的一切。圣约不仅接纳了他们个人,也接纳了他们作为父亲或母亲的身份,以及他们的家庭、财物、地位及权柄等等。 特别地,儿女被视为是与他们联系在一起的。父母和儿女在罪和愁苦上有一种联合。但与这种联合相比,神也确立了父母和孩子在恩典及祝福上的联合。儿女是从主而来的祝福和产业(诗篇127:3)。他们总是与他们的父母一起被数算和接纳。他们兴盛是在一起(出20:6;申1:36,39;4:40;5:29;12:25,28)。他们侍奉主是在一起(申6:2;30:2;31:12-13;书24:15;耶32:39;结37:25;亚10:9)。父母必须把神的律例和典章传递给孩子(出10:2;12:24,26;申4:9-10,40;6:7;11:19;29:29;书4:6,21;22:24-27)。神的圣约及圣约中的恩惠与福分因从子孙传到子孙、从这代传到下代而长存(创9:12;17:7,9;出3:15;12:17;16:32;申7:9;诗篇105:8等等)。尽管恩典不是自动继承的,但作为通则恩典是沿着族谱而赐下的。“对于信徒的婴儿来说,他们对救恩最先和最重要的进入恰恰是他们由信主的父母而生这一事实。”(T.Beza) 这观点延续到新约中。像约翰一样,基督带着“你们当悔改,信福音”的信息而出现。祂受了约翰的洗礼,因而公开传扬:虽然犹太人受了割礼,他们仍需要悔改和赦免。差异逐渐变得如此巨大以至于耶稣对犹太人不再有所期待,犹太人反过来拒绝了祂并把祂钉在十字架上。尽管如此,耶稣仍然继续将他们的儿女视为圣约的后裔(太18:2;19:13;21:15-16;可10:13;路9:48;18:15)。祂把他们叫到自己身边,拥抱他们,按手在他们身上,为他们祝福,告诉他们天国是他们的,把他们作为成人的榜样,警告后者不要使他们跌倒,并且说他们的使者照顾他们,将他们的颂赞视为成全了预言:神从婴孩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恨祂的人闭口无言,从他们的口中完全了赞美的话。 使徒们继续同样的观点。与以色列所立的恩典之约,在本质上保持不变,虽然它在施行上改变了。教会(ekklhsia)代替了旧约的以色列。教会就是神的百姓,神是教会的神和父(太1:21;路1:17;徒3:25;罗9:25-26;11:16-21;林后6:16-18;加3:14-29;弗2:12-13;多2:14;来8:8-10;彼前2:9;启21:3)。因此,和旧约的情况一样,今天信徒的儿女也被接纳在神子民之列。毕竟,新约的教会不是个人的集合,而是一个有机体、一个身体、一个殿,同样作为一个族类,取代了以色列。既然原来橄榄树上的几根枝子被折下来,那么,他们作为野橄榄枝子被嫁接到同样的橄榄树干上,一同得着根的肥汁(罗11:16-17)。因此,时常整个家庭皈依基督教。这个家庭本身是神的一个单元,一个有机的整体,同享祝福或同受咒诅。耶稣的门徒将平安带入他们所进入的家庭(路10:5),且当撒该相信时,耶稣亲口说救恩临到了他的家(路19:9)。使徒们不仅在殿中教导,也不停地在百姓的家中宣讲基督的福音(徒5:42;20:20)。和家长一起,整个家庭得救(徒11:14;16:31)。整个家庭相信且受洗(16:15,34;18:8;林前1:16)。 诚然,没有证据证明婴儿洗礼早先为使徒们施行,但我们也不能因圣经没有记载此事就得出相反的结论。由婴儿洗礼的早期介绍、婴儿洗礼从起初被看作常识以及奥利金的见证推断,婴儿洗礼可能甚至很有可能早已是使徒所施行的。此外,彼得说神要做信徒和他们后代的神这个旧约的应许传递到新约时期(徒2:39)。诚然,这首先应用到犹太人身上,当彼得“一切在远方的人”时,他才提到外邦人。但这不改变这个事实:归信基督的犹太人不仅为他们自己也为他们的儿女接受了圣约的应许。根据整个新约圣经,成为信徒的外邦人享有同样的特权,在每一个方面都不次于犹太人中的信徒。根据保罗(林前7:14),父母双方只要有一个信徒,这个家庭的儿女都是圣洁的。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信主的一方不可以认为自己不能继续这个婚姻。正相反,由于夫妻一方的信仰,整个婚姻,甚至另一方都是圣洁的。保罗辩论说“否则,此婚姻下的儿女就不洁净了,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以此为论据证实这点。由此可知,“父母双方只要有一个信徒,这个家庭的儿女都是圣洁的”这个观点就是已经确立的,普遍接受的,所以才作为一个论据。父母有一方是信主的家庭的孩子被纳入教会,是根据信主的一方,即使信主的一方是妇女也是如此。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是基督教信仰为它定下了基调。基督教信仰是整个家庭被判断的准则。信仰是最重要的条件,遮掩了不足轻重的条件。 保罗在这里提及的圣洁不能被看作主观的和内在的圣洁,而是作为一种客观的、神权治理的圣洁,因为否则的话,儿女(丈夫)就不再因信主之母亲(妻子)的缘故是圣洁的,而是因他们自己的缘故是圣洁的。保罗在这里并不是关心婴儿洗礼,也不是为婴儿洗礼找根据。他唯一的关注是证明基督教信仰并不取消生活的自然法则,而是巩固并圣化它们。然而,这节经文对婴儿洗礼是重要的,因为它教导我们整个家庭都是根据信主一方的信仰而被看待的。信主的人不仅自己蒙召侍奉主,也要用自己所有的一切以及自己的全家侍奉主。因为这个缘故,信主之人的儿女被使徒们看作主里的基督徒儿女而劝诫(徒26:22;弗6:1;西3:20;提后3:15;约壹2:13)。还有,最小的要认识主(来8:11;启11:18;19:5),且在主的宝座前有他们的位置(启20:12)。圣经从未提及中立的养育——这种中立的养育试图让孩子在较大的年龄做出一个完全自由和独立的抉择(Council of Trent, sess,VII,”De bapt.,” ch.14)。信徒的儿女既不是外邦人,也不是魔鬼的儿女仍需要在他们的洗礼中被洁净——如罗马天主教和路德宗所持的观点,而是圣约的儿女,所应许给他们的和给成人的是一样多。他们被纳入圣约中,是圣洁的,不是本性的(伯14:4;诗篇51:5;约3:6;弗2:3),而是因为圣约的缘故。 所有这一切更令人叹服,因为恩典——尤其在新约施行时期——远比罪丰盛(罗5:12-21)。如果拒绝婴儿洗礼仅仅因为圣经中没有明确的吩咐,应该宽容地对此加以责备。但通常而言,拒绝婴儿洗礼完全是与其它的原因紧密关联的,且源于对恩典的限制和对基督教大公性的不认同。重洗派(除非它否认原罪且认为重生对于婴儿而言是不必要的)因为孩子尚未达到对神创造时已立定之律法和诫命形成判断力的年龄,就为婴儿时期的恩典设了界限。然而,恩典没有界限。在旧约时期,恩典在一定意义上限制在以色列民族内,但在这个民族中恩典是尽可能广阔地延伸。在新约中所有的界限包括民族、国家、性别和年龄都完全抹去了。不再有男人和女人,犹太人和希腊人,婴儿和老年人的区别,在基督里都是新的创造。天父爱世人:基督是整个世界的挽回祭,也为婴儿流出了祂的血;并且,将耶稣感孕在玛利亚腹中的圣灵在耶利米和约翰开始存在的那一刻也赐给了他们(诗篇22:9-10),圣灵可以到达每一个心灵,在这方面不因年龄或年幼而被拦阻。正如婴儿是在他们不知情时就已在亚当里被定罪了,同样他们也是在不知情时,在基督里被接入恩典中。虽然他们不能实际地(actually)相信基督,但他们可以被重生并由此领受相信的能力。 所有这些因素证明了婴儿洗礼的合法性及其责任。因为如果信徒的儿女必须按照圣经所教导我们看待他们的那样被看待,那么,根据神设立的洗礼,他们和做出信仰告白的成人一样,甚至比成人更有资格领受这一圣礼。当然,对于这两种情况,我们都不能获得绝对的确定性。我们对教会老年信徒内心的判断不会比对婴儿内心的判断更准确。对于只能从外面进行判断的我们来说,唯一能做的是宽松的判断(a judgment of charity)。根据这样的判断,我们将做出信仰告白的人视为信徒并给他们施行圣礼。根据同样的判断,我们将信徒的婴儿本身看作信徒,因为他们是在与他们的父母一起被纳入恩典之约中。就受洗的人而论,婴儿是真信徒的可能性甚至比成人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不但洗礼意义的弱化、教会惩戒的忽视、传统沉闷的气势潜入浸礼的教会,与潜入施行婴儿洗礼的教会同样容易,而且几乎一半人在他们尚未达到有分辨力的年龄就死了(二十世纪前未成年人死亡率比今天高很多,译注)。就所有这些死去的孩子而论,从他们被纳入恩典之约这个方面来说,他们不能故意拒绝圣经中从主而来的应许。如果他们在还没有能力拒绝之前就死了,“敬虔的父母不应该怀疑他们儿女的蒙选和救恩。”(Canons of Dort, I,17)甚至就那些成年的孩子而论,如果他们没有公然背道,根据基督教会中必须实行的宽松判断(judgment of charity),我们可以且必须相信他们是得救的。正是从信徒的儿女中,教会——真正信仰基督之人的聚集持续地被建立。 然而,在这点上,我们不可忘记对于婴儿的判断并不比对于成人的判断更宽松。这并不是确定每个受洗之人救恩的无谬宣告,而只是圣经告诉我们在教会实际生活中当遵行的一个原则。洗礼的根基不是某人重生了为前提,甚至洗礼中本身也不是重生,而仅是神的恩典之约。洗礼绝不取决于牧师主观上如何看待将受洗之人的属灵状态。无论牧师自己是否确信受洗者信仰的真实性,他都不可以按照自己的看法行事,而是根基神启示的旨意和祂话语的准则而行。而且,经常发生的事实是受洗之人后来被证实没有走在圣约的路上,我们对此事实不能视而不见。圣经和经历都告诉我们:从以色列生的并不都是以色列人,麦子中有糠秕,在神的家里不仅有金器银器,也有瓦器。因此,受洗者中重生者远少于受洗礼者。我们甚至不能证明被拣选之人总是在洗礼之前的年幼时重生了,或在出生之前重生了。神在赐予祂的恩典上是自由的,也能够让人在多年后享受他们洗礼的功效。因此,在基督教会,总有宣扬福音、重生、信心和悔改的空间。众先知、施洗约翰和耶稣都是带着同样的信息就近他们的百姓——这百姓毕竟属于神自己的产业。同样,使徒们侍奉神的话语,不仅将隐藏的信仰生命表达出来;他们传扬它,也作为重生的种子和使信心产生功效的管道。 还有,洗礼的本质不依赖于它在生命中的功效。正如真信心是与海德堡教理问答[主日七,问答21]中所描述的一致,纵然生活的实际显出了对它的偏离和扭曲;同样,洗礼是也只能是圣经所教导我们关于它的那样。真实的、本质性的基督教洗礼是施予相信之人的洗礼。尽管洗礼如同外在呼召一样,对于不相信的人依然产生许多祝福,但它真正的益处和丰满的力量只能被相信之人领受。客观上,如同圣道一样,洗礼依然保持不变。那些在信心中接受圣道并因此也在信心中接受洗礼的人真实地得到了神在洗礼中的应许。神自己仍然是信实的,将救恩赐予凡相信之人。但信心却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最终,洗礼的益处只为那些被拣选因而在神所定之时归信之人所领受。无论天主教还是抗罗宗,路德宗还是改革宗,都必须承认这样的结果。奥古斯丁说:“圣礼只在那些被拣选的人身上才产生圣礼所表征的功效”,经院主义也认同这一点。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他的人成了顽梗不化的。“唯独那应许的儿女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罗9:8]。 与成人一样,洗礼对于婴儿的益处是:赦罪,重生和被接纳入基督的教会。这些益处并不仅仅是在洗礼中才首先赐下,而是已经为那些按神旨意受洗的人在信心中所领受了。圣礼所赐予的恩典也都是在圣道中所应许并透过信心领受的恩典。圣礼和圣道都指向同样的恩典,由于圣礼是以另一种方式和形态表明这些恩典,所以圣礼按照神赋予它的能力印证并坚固信心。这样的原则也适用于婴儿。正如他们在不知情时能够被圣灵重生并赋予相信的能力,同样,他们在不知情时也能够在此能力上被同一位圣灵坚固。就像在许多方面一样,有种奥秘的一体性在圣礼和信心中运行。正如光线和眼睛彼此联系、互相扶持,同样,信心从圣礼中获得益处的程度取决于信心的强弱,并且信心也在同样的程度上由圣礼印证和加强。因此,就成熟的信徒而论,圣礼非但没有逐渐成为次要,反而更加有价值。信心的眼睛看到圣礼更美丽、更荣耀地永远彰显着神恩典的丰盛。就每个信徒和全教会而论,圣礼是所领受恩典的证据,神之信实的记号,祷告中恳求的根基,信仰的支柱,并激励新的顺服。
本文摘译自赫尔曼 巴文克的《改革宗教义神学》第四卷《圣灵,教会和新造》,欢迎转载,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