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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刚│青春纪实:我在黄梅上学的日子

本编委 黄梅文哲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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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纪实:我在黄梅上学的日子

文\陈志刚


【作者简介】

        陈志刚,湖北黄梅人,生于上世纪70年代,黄梅县作协会员;作品见于中国作家网、《黄石周刊》、《黄冈周刊》等媒体。


体罚(一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我在本县基层中学上学,当时正上初一。某一天,课堂之时,点名或上台回答问题,若是答不出来,会被叫到课堂前。首先骂,是必不可少的;接着打,也是不可缺少的。所谓的人师,所谓的败类,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只见他,抡起肥硕的巴掌,左右迅速开弓,两侧脸各狂扇几个耳光。接着拧着耳朵,并咬着牙骂道,使劲地拧紧耳朵并往上提着。尔后选择颈后发际处,摁着发根,用力地推摁。那是一种痛,是一种真痛。变相的处罚,变态的人师,亘古少见。紧接着罚站,半小时,一小时,甚至更长……


      我曾“有幸”接受他的责罚。一次温习中,因同学戏耍,因几句调侃,几位被叫到讲台上,面对着全班同学,出尽洋相,极显丑态,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是挥掌抡起各几个耳光,一股火辣的痛感,顿时油然而生,接着面对着黑板,背朝向着同学,接受他更残酷的刑罚。那就是拽头发,随着他不停的拽,越拽越重,且拽着往上扯,人不得不随着踮起脚尖,竟然硬生生地拽下几根头发。紧接着摁头发,只见他,一手拧着耳朵,一手推摁着发根,问道:痛不?人吓得不敢作声,疼得泪都流出来了,泪水不住地流淌,真是切肤之痛!一位老实的孩子,一位善良的少年,就这么无辜地任其凌暴……


      往事如烟似云,是不堪回首的。那是一场梦魇,那是累累恶行。所谓的园丁,所谓的害虫,其所作所为,真是令人发指。真是史无前例!真是闻所未闻!


体罚(二)


       这是一段陈年的往事,这是一个真实的经历;这是一段漫长的岁月,这是一个难忘的时代。那一年,那一天;亦幻亦真,如梦如烟;记忆是辛酸的,回忆是沉重的。一九八九年的冬天,注定是此生无法磨灭的。一位“张姓”同窗,一位“犯错”学生,因为触犯了班规,被依法接受惩罚。那是一个冬日,一个寒冷的夜晚。一位“所谓”的人师,在施展淫威;一位“叛逆”的少年,在接受惩治。一位十四岁的少年,被剥脱了外衣,只剩下单薄的内衣,本是在寝室,不久被叫去其宿舍。人师在数落,在训斥,在教导“育人”;少年在低头,在默语,在聆听“教诲”。外面正刮着北风,突然之间,人师打开窗户,让寒风阵阵袭来,少年不禁打了个冷颤,少年的身子在发抖,牙齿在吱吱作响。人师在吆喝,少年在哭泣……


       好像是同一天晚上,又或许是另一个晚上。一群学生,到了作息时间,因未及时入睡,吵闹了一阵,被叫了起来,并叫出寝室外。在乒乓球台前,在寒冷的冬夜,仅穿着内衣,甚至有几位赤裸着身子。就是这么一位人师,就是这么体罚学生,其行为实属罕见。不怕引起疾病?不怕弄出人命?不怕!什么都不怕!天不怕,地不怕;胆大妄为,胆大包天;肆无忌惮,肆意妄为。现在想想,班上一定有“内鬼”,或许还是一位“干部”,因为多数被叫了出来,还有小部分没起来,要不怎么会知道?岂不全部叫起来?


      时光匆匆飞逝,昔年如风似梦,一晃二十九年了。作为一名人师,此人无疑有失师德,只是一名败类而已,不应如此对待学生。作为一名园丁,应善待祖国的花朵,应具备最起码的道德素养与行为规范。这是一个教训,这是一种悲哀,希望历史不要重演。这是一段不堪的回首!这是一个不该的年代! 


失窃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五日至十七日,是一年一度的中考日子,我参加那一年的毕业考试。前一天下午(即六月十四日),从陶河中学出发,我们步行到白湖中学,在白湖考点,我呆了四天三晚。中考第一天,为了提高考试成绩,为了临场发挥良好,父母亲给我买了一盒太阳神口服液,即当年流行的保健品。印象中,还没来得及喝上一支,不知哪一位同学,窥探了我的补品,觊觎之心,图谋不轨,乘我不备,全部偷去了;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或顺手牵羊、或轻而易举地拿走了它。因物品放在考场的抽屉里,当时也无人出面干涉或事后告之,一群活生生的看客。此人真是胆大妄为,真是气煞我也,真是令人沮丧。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的一片心,本是为了增强一点作用,不料却被人掠夺,无辜受此一遭,真让人扫兴,心情颇具影响。当年曾怀疑了几个人,但具体不知哪一位,此事是不了了之,但给我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在想想,其行径,是否不应该?是否很卑劣?是否很可耻?是否很缺德?“举头三尺有神明”。虽说时过境迁,虽说年少无知,虽说早已原谅,但此人的所作所为,至始至终是令人唾弃的!


      往事如风,流年似梦。如今旧闻重拾,只是记录一下,寄予一份陈年的心情,仅此而已,别无它意!

2018年12月30日于海南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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