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石成桥│黄梅人 黄梅事(29)

本编委 黄梅文哲 2022-12-28

        记录生活点滴,收集天下美文。展示文字之美,弘扬汉语文化。不限地域,不限题材和体裁,长期面向全球征稿。微信公众号“老家黄梅 家在钦州”,诚邀您赐稿!

        本微信公众号是在市作协指导下,由一群作家和文学爱好者主办,以发表原创作品为主的公益性平台,长期面向全球征集各类文章、书画、摄影等作品,要求原创首发,不限题材和体裁,文责自负。 投稿时请将文章、配图(如有)、作者简介(可附相片)等在同一封邮件内发送。请勿一稿多投。所有投稿,视作作者独家授权本微信公众号(“老家黄梅 家在钦州”)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发表、出版等);如被其他媒体采用,该媒体应给作者相应稿费。编委会将视情况择优结集出书投稿后,请关注本微信公众号,添加主编微信,以便及时沟通。

【投稿邮箱】1655281212@qq.com

     (如无特殊情况,只接受电子邮件投稿。)

【稿酬说明】本微信公众号无任何经费来源,为了鼓励作者,特制定以下规则,聊表心意。

文章发表后24小时以内,读者留言2条及2条以上:阅读数达到500,赞赏金额的70%为作者稿酬;阅读数达到700,赞赏金额的80%为作者稿酬;阅读数达到900,赞赏金额的90%为作者稿酬;阅读数达到2000,赞赏金全额归作者所有;阅读数超过5000,视具体情况另行奖励。请关注本微信公众号,联系小编,以便编委会在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稿酬,逾期一周不领取者视为主动放弃。欢迎大家踊跃投稿、荐稿和爆料!

声明:

1、欢迎转发分享。未经本微信公众号后台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违者必究。

2、广告为腾讯微信公众平台系统自动加入,各位可随意点击。

3、本文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微信公众号立场。

4、本微信公众号所发表的内容均来自作者投稿、读者荐稿或已公开的网络资源,如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请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5、本微信公众号已入驻百家号、头条号、企鹅号、搜狐号、网易号、大鱼号 等平台,您的原创文章将全网发布。

【作者简介】       石成桥,生于1954年11月4日,高中毕业,黄梅县原陆路运输总公司退休职工,家住黄梅镇周岭社区五组。
家 暴

 

九八年十月的一天上午,只听见在黄梅镇东西大街有人在喊:快来看呐,那女子被她丈夫活活打死,现在出殡了。


只见远处来了一支庞大的出殡队伍,哀乐齐奏,鞭炮齐呜,他们缓慢地向前行。东西大街两边挤满了人群,两边开店人员停业都出来观看。


人群中一位年老的妇女在说:那丢尸的那就有多毒心,自己的老婆也打得下去,那屋的硬是要绝八代蔸。


另一名妇女接着说:那丢尸的多要不得,硬值得千刀万剐!


这时引人注目的是,出殡队伍中有一位妇女抱着穿孝服的小女孩,一双大眼睛正在东张西望。


挤在人群中有位知情妇女,她告诉大家:这就是死者雷女士的女儿,刚满三岁。


人们都在叹息,有的在流泪,三岁女孩太造孽,太可怜,小女孩从小就失去母爱,真是令人痛心。


那妇女接着说:死者雷女士娘家是大河雷咀的,她是个理发员。


这时只见走在出殡队伍后面的一位五十多岁的男子,披麻戴孝,他三步一拜,两步一叩。那位妇女介绍,他叫吴某牛,是死者的公公,外号吴铁嘴,他是原汽车五队职工,他的名声很坏,先后讨了十多个老婆,到头来没有一个老婆跟他过年,他的老家是大河吴老屋,自从参加工作后,与父老乡亲隔绝,从未回过老家。


这时有人在问:他俩到底是为么事?引发多大事!


有人答:不管为么事,不该把人打死。


还有人在说:打死人就是家暴的突出表现,他已触犯法律,必定要受到法律制裁。


此事一传出,轰动整个县城,引起人们的热议。


这到底是为什么事呢?这得从那天发生的事情的起因说起。


小雷自从怀孕后,身体一直不适,甚至影响正常理发,丈夫开客车经常在外面住宿的多。那天她没有跟丈夫商量,自作主张到医院引产,心想等身体好再怀也不迟。


那天傍晚,丈夫出车回来,刚一进店,小雷就实情告诉了丈夫,望能得到丈夫的谅解。谁知丈夫听说她私自引产,不提前告诉他,便暴跳如雷,大打出手。他将小雷拳打脚踢,小雷只得离开店往家里走。


吴某红跟在后面继续赶着打,小雷被打得实在受不了,钻进一家美容店,望能得到店主的同情和劝解。谁知店主生怕惹火上身受牵连,连忙说:要打出去打,别影响我做生意。


没法,只得出来往回家的方向走。吴某红在后面还是不停地打,小雷喊“救命”,后街两边的居民听到喊声都出来了。有好几个老年人出面好言劝阻,可吴某红仍一意孤行继续往死里打。后来小雷已被打得奄奄一息,晕了过去。


吴某红叫来麻摩车把她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医生检查,人已没有生命体征,宣告死亡。经法医解剖鉴定,死者的肝脏和脾脏已被打破。


事情发生后,有人迅速报了案,公安机关很快派人将罪犯缉拿归案。县法院法官在办案期间,街道有五个居民,主动到法院签字作证,介绍死者雷女士当时被打的详细情况。两个月后,经县法院审理,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吴某红故意伤害她人致死,被立即执行死刑。

【链接】石成桥│黄梅人 黄梅事(28)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