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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毕节落网

平安毕节 2023-12-25

自2022年5月份起,杨某就时常在周某经营的烟酒店内买烟,在二人逐渐熟识的过程中,周某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实力强劲的女企业家;在周某的诱导下,杨某陆陆续续向周某投资80万余元,两人相约按期分红给杨某。

投资诈骗


实际上,周某根本没有把杨某投资的钱用于做烟酒生意,而是将钱挥霍殆尽。然后伪造买卖香烟的清单欺骗杨某会向其返利。期间又以各种由头让杨某向其转账。

刑事拘留


周某谎称与杨某合伙做生意之机,共计骗取杨某100余万元,目前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纳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刑侦大队和文昌派出所联合成立侦查小组,对此案进行了侦查,报案当日1小时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释法



犯罪嫌疑人周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诈骗罪,目前已被纳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我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规定,诈骗他人财物,五千元即可入刑。
诈骗他人财物不满五千元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电信网络诈骗多样的当今,“熟人诈骗”、“投资诈骗”等接触性诈骗也层出不穷,为此,纳雍公安再次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诈骗花样多,投资需谨慎,在我们选择合伙人时,请审查好合伙人的信用资质、商业背景等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在发现合伙人异常时,请及时止步,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免遭受更大损失。










来源: 珙桐警事

编辑:周怡庆

审核:周   璐

监制:廖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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