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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检察:三个强化保护农资安全

平安毕节 2023-12-25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根本,农资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粮食安全。毕节市检察机关针对农资销售不规范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三个强化保护农资安全,从源头保护农民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0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案件办理

▲农资安全专项监督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毕节市院聚焦农资安全等“三农”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三农’发展”专项监督,将检察公益诉讼主动融入服务“三农”发展,突出抓好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肥料养分不足、农药兽药添加禁用药物、农膜质量差等问题。共排查57个乡镇379户农资经营户,针对排查出的无证经营、销售过期种子、农药和种子混合摆放等问题,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1件,起诉到法院1件,行政公益诉讼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督促行政机关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领导带头办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各级检察院领导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亲自安排部署和对接工作,带头办案或全程指挥办案。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案,组织开展专项监督,靠前指挥,多次就案件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黔西市院检察长、金沙县院分管副检察长直接带头办案,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对准确把握案件办理的细节、关键点、把控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提升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把握公益诉讼工作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意义,有力保障了案件办理质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市院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优势,强化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在办理农资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创新办案模式,实践了“一体化办案机制”。在黔西市院创新办理全市首例农资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后,毕节市院统筹调度,将该案作为优秀案件转发到全市其他县区院借鉴学习,并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三农’发展”专项监督,促进全市平衡发展。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规定,市检察院充分整合资源,以“调用函”的形式,调用县(市、区)检察人员组成专案组参与办理案件,被调用的检察官代表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调查、出庭等职责,通过一体化办案,优化办案思路和方法,达到高质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目的。
02强化多元监督,合力保护农资

▲农资安全专项监督


一是行政公益诉讼,强化监督质效。针对农资市场存在违规经营劣质农资缺乏监管等问题,毕节市检察机关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高履职及时性、主动性、积极性,对农资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及时跟进回访监督,防止检察建议空转。对行政机关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农资安全,促进农资企业合规经营,从源头保护农民利益,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民事公益诉讼,加大打击力度。针对违规销售伪劣、不合规、无证经营等农资的经营户,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违规销售的农资产品金额提出三倍损害赔偿,加大违法成本,杜绝不良商家的违法侥幸心理,确保农资市场健康运转。毕节市院针对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违规经营假农药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1199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责任,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行为。


三是加强对接协调,强化监督合力。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毕节市检察机关主动与行政职能部门对接协调,释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共同或者促进出台制度机制,形成监督合力。金沙县院主动与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沟通,共同向县政府汇报,推动县政府出台《金沙县2022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联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全县农资打假联合治理专班,对全县26个乡镇(街道)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检查,共检查种子、农药、饲料、兽药、肥料等农资经营户620户,检查种植基地和养殖场96个,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销售过期种子、无证经营农资产品、违规拆包销售种子、饲料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2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没收违法经营农资3261袋(瓶、包),处以罚款7.981万元。


03强化公众参与,开展警示教育

▲农资安全行政约谈会


一是举行公开听证。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对部分农资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行业专家、行政执法人员、群众代表等参与听证并发表意见,让社会各界有效参与,确保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看得见。


二是用好用活“益心为公”平台。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相关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及信息咨询等优势,积极推动志愿者发挥情报员、咨询员、宣传员、监督员作用,邀请志愿者全程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农资监督,全方位保护农资安全。威宁县院在办理农用薄膜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开听证和现场回访,志愿者充分履职后,表示将持续履行志愿者职责,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带头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同检察机关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组织开展约谈。结合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对农资经营商户开展农资安全相关培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约谈,促进依法合规经营。黔西市院在办理农资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中,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45户规模农资经营户和市供销社开展行政约谈,就农资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违规经营农资可能面临的处罚、怎样守法合规经营农资等进行辅导,引导经营主体守法合规经营。











来源 |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张诚
编审 | 周怡庆  周璐
监制 | 廖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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