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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形行动 | 78.5万元!温暖了毕节这些人~

平安毕节 2023-12-25

“在我和我的两个孩子最困难的时候,检察院送来了司法救助金。”2020年9月22日,当收到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后,杨某感动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她感动地说:“非常感谢检察院长期以来的关心和鼓励,我一定会积极面对今后的生活,把孩子抚养成人成才,回报社会!”

为了让受害者家属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和温度,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下沉到基层一线,把司法救助“四个度”贯穿到“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活动中,积极用好各项司法保护和救助措施,加大救助帮扶力度,让困难群体摆脱生活困境,让法治和谐之花绽放乌蒙大地。

应救尽救 拓宽救助广度

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救急救困、应救尽救”原则,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延伸司法救助触角收集救助线索,形成“全院一盘棋、全市一张网”司法救助工作格局。

“自‘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控申部门就通过刑检部门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共17件20人,发放救助金67.2万元。”3月23日,在检院控申部门,干警陈林介绍。

为了拓宽救助广度,黔西市检察院首先要求院内各办案部门加强联系,确保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责任。其次是加强与外部协作联动。市检察院针对贫困当事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五类不同群体分别联合市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司法救助工作信息对接机制》,共同搭建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上述不同群体同步开展监测和帮扶,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工作。

“我们在办理一起特殊案件中,嫌疑人无法支付受害人的赔偿。”员额检察官郭林说:“检察院坚持‘救急救困、应救尽救’原则,解决了这个问题。”

▲被害人送来锦旗


原来在黔西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因嫌疑人系聋哑残疾人,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虽认罪认罚却因无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而无法兑现从宽政策,被害人系低保困难户,院控申部门随即对被害人因案件遭受损失未能获得有效赔偿予以司法救助,嫌疑人也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不仅有效推进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直以来,黔西市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广度,不仅发挥着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实现困难妇女群体在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上下联动 提升救助力度
“资金不足,我们就只有厚着脸皮继续向上级领导汇报,通过上下联动,解决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难题。”郭林说,检察院极力提升救助的力度,最大限度减轻受害人的生存压力,让受害人尽快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
有些特殊案例中,被害人数较多,需救助人员众多,而基层院资金来源有限,导致司法救助难以实现。这时,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就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通过上下级联动救助,把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救助效果最大化,切实做到司法救助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群众送来锦旗


原来黔西市检察院在办理的杨某故意杀人一案中,其中3名被害人无固定职业和收入,且后面连着3个家庭,而杨某某因无固定职业及收入,导致被害人家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可能因案致贫,符合救助条件。但因救助人员众多,基层院资金有限,导致司法救助无法实现。黔西市检察院即将此情况逐级向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请示汇报,通过上下联动,最终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救助3名被害人家属各5万元,实现了对被害人的救助效果最大化,让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作用切实落到实处。
“黔西市检察院始终树牢司法为民检察理念,始终将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作为检察履职方向,让困难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检察温度。”郭林说。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司法温情!据悉,自党的二十大和今年的全国两会召开后,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切实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通过上下联动开展司法救助27件36人,救助金额78.5万元。
公开听证 强化救助精度
“根据黔政法〔2021〕60号文件相关规定,司法救助,是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一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二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这是2021年12月15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在两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中的情景,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并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同步在互联网直播。听证会上,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分别就国家司法救助基本原则、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相关政策向听证员进行了介绍,阐述了该两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事实(因加害人无赔偿能力,被害人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审查核实情况、申请人生活困难状况、拟予以救助的理由及依据。
参会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该两起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一致认为:申请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合理,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拟对申请人救助的意见。
“黔西市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意义重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听证员陈红说:“听证会的开展推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极大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黔西市检察院对符合公开听证条件的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把司法救助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让真正有困难的群众得到救助,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司法救助质效,更好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走访回访 传导救助温度
走到群众家中,打开群众心门,才能真正听到群众所需所想,才能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走进单位企业,才了解他们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困点。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在大走访活动中,检察长蔡淳对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走访。

▲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在走访


原来家住黔西市的杨某因丈夫遇害,家中丧失了主要劳动力,且未获得任何赔偿,一家人生活举步维艰,杨某遂向黔西市检察院提出救助申请。
“杨某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家中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生活十分困难,可能因案致贫。”通过走访后,蔡淳了解到受害人家属目前所处的困境后指出:“救急救困如救水火,尽快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受害人家属的后顾之忧。”
现场,蔡淳立即责成司法救助部门开通涉贫司法救助案件“绿色通道”,向杨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解决杨某一家燃眉之急。
此后,蔡淳还率干警、村干部来到杨某家进行回访,详细了解了当前的生产生活现状,并鼓励杨某积极乐观面对今后的生活,做好生产经营,自力更生,教育好孩子。还要求村干部要密切关注杨某一家的生产生活情况,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帮助。
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过程中还发现了刑事被害人胡某家庭成员均无完全行为能力,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了解情况后,黔西市检察院对该案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从案件受理、走访核实、办结发放均采取上门服务,及时办结,及时发放。因被救助人一家均系无完全行为能力,为保证救助金能切实发挥救助作用,办案检察官与该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共同做好申请人的司法救助金的监管服务,结合其家庭实际情况每月限额支取。当检察官上门向救助人宣布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决定的时候,胡某一家感动得湿润了眼眶。
这样的情景,只是黔西市检察院干警走访中的一个个缩影。自政法信访系统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以来,黔西市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结合司法救助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村寨、社区、学校和重点企业开展走访,特别是有针对性对刑事被害人进行走访,努力做到困难群众的问题得收集、得解决,用实际的行动传导法律温度。
据悉,今年正值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收官之年,也是贵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服务“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的开局之年。黔西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专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认真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为服务“四区一高地”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 | 贵州日报
编辑 | 张诚
编审 | 周怡庆  周璐
监制 | 廖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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