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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三举措”深化刑事诉讼体制机制改革

平安毕节 2023-12-25

近年来,威宁县持续深化刑事诉讼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加强协作等方式,在全省率先实现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有效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促进司法公正再上新台阶。
一是完善机制,确保辩护有理。由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召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各方意见,达成共识后报请毕节市检察院和威宁县委政法委同意,及时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威宁县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辩护范围、工作程序、辩护律师职责等,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规范流程,确保辩护有序。《办法》规定对辖区办理的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除法律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的,均通过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辩护律师。检察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时,不得限制或者损害犯罪嫌疑人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制作《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制度告知书》,在审查起诉案件受理三日内送达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援助情形的,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
三是加强协作,确保辩护有效。加强与县内14家律师事务所的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会商试点工作情况。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调整完善刑事辩护律师人才库,保障试点工作质量。加强与指派律师配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刻录等服务,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提升试点工作质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完成指定辩护382件,威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率从30%提升至100%。











来源 | 毕节改革
编辑 | 张诚
编审 | 周璐 周怡庆
监制 | 廖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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