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向社会公布查纠整改阶段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的公告
公安主持人→ 佛山市公安局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向社会公布查纠整改阶段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的公告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佛山市公安局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的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不到位;(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
(三)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四)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五)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
(六)公务用枪管理不规范;
(七)民警酒驾醉驾;
(八)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
(九)其他执法突出问题。
二、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投诉举报方式
市教育整顿办
▶(一)电话:
0757-83385663
0757-83385730
0757-83385773
▶(二)电子邮箱:
fssjyzdb@foshan.gov.cn
▶(三)信箱:
广东省佛山市A008邮政信箱(市教育整顿办收)
▶(四)受理时间:从即日起到2021年6月30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受理信函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佛山市公安局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