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下称《计划》)正式印发。1月18日,广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广东将进一步放宽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限制,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细化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措施,依法允许企业在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住所申报承诺制。
《计划》提出,到2023年底,我省将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更加健全,市场准入更加便利,涉企经营许可精简,市场退出制度完善,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的目标。
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
《计划》提出,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借鉴国际商事登记通行规则,总结广州南沙试点经验,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加快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特区立法,完善制度设计,厘清政府和企业的权责边界。
此外,广东还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发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和“极简审批”改革,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争取国家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以更大力度推进告知承诺制。
此外,《计划》还提出,推动商事登记“银政通” 服务向港澳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展,实现商事登记服务前移、离岸受理、远程办理、跨境通办。推进粤港澳三地企业登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解决港澳投资人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和电子证照应用堵点难点。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计划》提出,建立企业名称统一技术规范、 名称文书规范,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升近似名称分析和识别能力。实现名称库与商标、知名企业等数据库的互联共享,丰富告知提示内容,强化知名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权保护。探索建立企业名称争议网上调解机制。
在进一步放宽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限制方面,广东将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细化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措施,依法允许企业在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住所申报承诺制。建设统一标准地址信息库,推广应用标准地址编码和地址名称,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互联共享,在线核验比对住所信息,免于提交租赁协议、房产权属证明等文件。
在全面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方面,广东将实行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目录,申请人自主选择规范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通过主题式套餐、 经营活动许可审批指南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明确、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服务。
广东还将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完善注销登记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探索实施强制退出。此外,实施注销清税“承诺制”,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清算并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文件。
推动企业开办便利度进入国际前列
未来3年,广东将推动企业开办便利度进入国际前列。对标最好最优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在全省将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5个环节整合为1个环节,实行全流程“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天办结”。推动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免于收取企业刻制公章费用,实现企业开办“零收费”和“一窗通取” 。
《计划》还提出,广东将全面提升“一网通办” 效能。提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和粤商通移动端使用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一网通 办”平台将全面整合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高频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批、发证等全程电子化管理。
广东商事制度改革便利还将延伸到省外。《计划》提出,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制定商事登记“跨省通办”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优化拓展“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湾区通办”等服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 备案事项“跨省通办”,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在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方面,广东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审批改革,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取消我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努力实现“零许可”。
在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方面,将涉企审批服务供给从部门划分改为按企业需要灵活组合,推行高频办证事项与办理营业执照等按需组合“一次申办”、智能导引“一表申请”、并联审批“一键分办”、证照信息“一码展示” ,推动审批服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实现“准入即准营”。
放权不放手,监管更有效。在完善商事制度改革配套监管措施方面,《计划》提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被股东”“被法人”等登记违法行为,提升登记注册审查核查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增强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识别能力,有效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或签名、填报虚假地址等骗取企业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
《计划》还提出,要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依法依规建立权威、统一、 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鼓励企业开展信用承诺强化告知承诺事项核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度、 靶向性。 2022-01-18 13:23·南方【记者】宾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