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偷渡走私最高奖到100万
网传深圳湾抓捕非法偷渡人员
“刚刚深圳湾抓获一个偷渡者,直接从香港元朗游泳过来的,还带一个行李箱。”2月18日下午,这一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广为流传,还配有一张两名执勤人员“押着”一男子从深圳湾海水中上岸的照片,不少网友信以为真。深圳湾公园管理处相关人士表示,不是偷渡过来的,该男子是轻生被救。(南方+)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
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
奖励标准:
举报电话:
奖励标准:
凡举报参与、从事偷渡、走私人员或船只等线索的,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视案情)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举报方式:
0752-5577000或110
奖励标准:
凡提供线索查获有走私物品或抓获偷渡人员的,案件成立的先行奖励5万元,同时结案后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情报奖励金。
举报方式:
如发现以上行为,市民可拨打110进行举报,亦可直接拨致电蔡警官(13502255777)、曾警官(13802353709)。
东莞:最高10万
奖励标准:
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
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2万元。
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110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69-23055555进行举报。
邮件举报。举报人可登录“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亲临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东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中山:最高5万元
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5万元;
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1.5万元;
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千元。
举报方式:
13590893916、13560635110
2月16日,江门市新会区发布通告,江门市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款项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
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万元;
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000元, 同一案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举报方式:
江门市新会区打私办:0750-6286991;0750-6286992。
2月16日,江门市台山市发布通告,台山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
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万元;
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5000元, 同一案件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
举报方式:
台山市公安局:0750-5612345;0750-5625699;(24小时)
台山市打私办:0750-5982733(上班时间)
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给予3万元以下奖励;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有违法犯罪事实协助查办的,给予2万元以下奖励;
提供查办线索的,给予5千元以下奖励;
举报走私有关单位、组织的,给予1万元以下奖励。
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有特殊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5万元以下奖励;
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给予1万元奖励;
举报企业单位非法聘用外国人线索的,每查获1个企业单位,并查获10人以上(含10人)的,给予2万元奖励,少于10人以下的,给予1万元奖励;
每查获1名“三非”偷渡者,给予1千元奖励,最多奖励1万元。
2月17日,潮州市公安局再发布“关于海上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奖励标准:
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
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3万元。
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5万元。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潮州市公安局 110或0768-2351908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0768-5811402
饶平县公安局 0768-7802260
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 0768-2210110
潮州市公安局枫溪分局 0768-2973333
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 0768-2358317
潮州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 0768-229111
微信举报。微信公众号:平安潮州(pinganchaozhou)。
亲临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潮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奖励标准:
举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5万元;
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3万元。
举报方式:
24小时举报电话:“110”、13826628110;
线索举报联系人:邹警官(13923016983)。
信件举报:五华县公安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214号),邮编514400。(来源: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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