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宝欣
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下达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
《方案》主要围绕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做好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完善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三大方面来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要求为:
一是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鼓励银行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确定按揭标准,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
二是做好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各地要督促涉险房地产企业积极自救化险,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和项目推介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保交楼”。支持金融机构为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出让、兼并收购提供债券发行、融资顾问等服务。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风险处置项目的兼并收购。探索驻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高风险房企资产处置新模式。
三是完善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和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购买、装修改造、运营管理、交易结算等金融服务需求。依法依规支持上市房企积极向新发展模式转型,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完善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支持保险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或认购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广东佛山、中山均放松了购房政策,清远、韶关、河源、梅州、云浮等地部分银行下调房贷利率。而江门更是自4月28日起向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办理合同网签手续的前若干名购房者发放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