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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最新收费
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提高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
收费限价标准提高
提高教师待遇保障……
日前
佛山市教育局等部门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
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
《佛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一起来看看详情!
本月起施行
佛山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
拨款制度有调整
日前,佛山市教育局联合佛山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一是调整生均经费拨付方式
二是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
三是调整经费使用比例
四是提高教师待遇保障
五是明确在园人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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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佛山出台最新管理办法
近日,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民政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佛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针对的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经过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园资质、收费合理、办园规范、质量有保障、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办法》修订的主要变化
认定条件增加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是“非营利性幼儿园”,删除了先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验收的要求,并明确新开办园无须年检结果,增加对校车的要求。认定程序增加了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签署办学承诺书的环节。
02简化认定星级依据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仍实行星级分类管理,以佛山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评估结果直接认定星级,结果一并公布,有效期保持一致。
03调整收费限价要求
一是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星级分类限价管理要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限价标准统一由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调整到1800元。
二是增加限价上浮机制,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申请在限价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
三是增加保教费收费调整要求,保教费收费应在三年内保持稳定,稳定期后需调高收费的,原则上每次调整上浮比例不得超过15%。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位专任教师个人最低应发工资,从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提高到2.5倍。增加设立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要求,从保教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教职工职业激励或增加待遇保障。
05严格办园规范管理
增加了保教质量、教师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内容。强化财务管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本账户和政府补助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要求更加具体明确,增加了财务和会计、审计方面的规定。增加了处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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