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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真情调解化矛盾 破镜重圆终和好

瓷都审判 2024-01-05


日前
景德镇中院一名法官
收到了当事人
通过其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微信方式发来的感谢短信


那么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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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2015年,男方刘某与女方朱某经自由恋爱后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不久共同生育一女。但由于双方在生活中缺乏有效沟通,导致家庭矛盾逐渐升级,刘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准予双方离婚,但朱某因抚养权问题提出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感情并未破裂,且均无原则性过错,如果草率判决离婚,将对双方和孩子造成不利影响,加之出现的矛盾也并非不可调和,因此,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子女成长、夫妻感情、自身经历等诸多方面悉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刘某与朱某重归于好,刘某当庭写下撤诉申请书,双方均表示今后会用心经营夫妻感情,照顾好家庭和孩子,增进理解与信任,珍惜夫妻感情,同时改掉自己身上的不足,用实际行动让彼此感受到家庭的爱与温暖。


正值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承办法官还为这对夫妻及孩子送上了月饼,借此团圆佳节的美好寓意,祝福当事人在佳节花好月圆人团圆。至此,该离婚案件画上了一个案结事了的圆满句号。



法官提醒面对婚姻家庭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夫妻双方要正确面对,学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遇事多理解、多沟通、多包容,只有彼此共同努力,才能构建起幸福和谐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


编辑 | 景德镇中院融媒体中心

一审:胡希权

二审:罗慧青

三审:周   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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