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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法院以司法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时值第52个“世界环境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联合开展 “法治护航美丽瓷都”系列活动,用实际行动表明以司法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决心。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同心共护一方碧水
以树为媒知行合一 成长公益林迎来“知行树”2号
6月2日,浮梁法院责令失火案被告人曹某某在“环资审判+少年法庭”成长公益林生态修复基地,种下一棵“知行树”,这是该基地成立以来种下的第二棵“知行树”。活动现场,触犯刑律的青少年被告人曹某某在大家的帮助下,挥锹铲土、填土浇水,一起栽种下这棵表明其循规守纪决心的“知行树”。被告人曹某某表示,今后一定要做一个作风正派的“知行”人,通过自己的行动弥补过去曾犯下的错误。
浮梁法院以树为媒,激励曹某某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恪守正道、知行合一,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同时,将司法成果转化为修复生态环境的实际行动。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让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人心6月5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紧扣“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景德镇市两级法院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上卯足力气、下足功夫,持续践行“两山”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瓷都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编辑 | 景德镇中院融媒体中心
一审:胡希权
二审:罗慧青
三审:周 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