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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号通告

昆山发布 2022-04-01

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号通告


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输入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花桥经济开发区有关疫情防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人员外出管理。自通告发布之时起,花桥经济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封闭式管理期间,在花桥经济开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得离开花桥。管理期限暂定为7天。

二、严格落实沪昆通勤人员管理。对花桥经济开发区的沪昆通勤人员(行程卡带*)一律落实“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跟踪健康监测,第1、2、3、5、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出入口管理,科学设置查验点位,做好人员进出查验工作;所有居民应主动配合“两查一测一扫”(查“苏康码”、查戴口罩、测体温、扫“鹿路通”码)、区域核酸检测工作。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取消餐饮服务单位堂食服务及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从严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积极倡导市民少出门、不聚集。

四、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之外,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麻将馆、棋牌室、茶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KTV、游戏游艺娱乐厅、台球室、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场所一律停业。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

五、悉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级基层组织要坚持严格管控与人文关怀并重,重点做好物资保供和生活保障,保证正常生活秩序。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不作为旷工处理。

工作或居住在花桥经济开发区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均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居住地或单位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疫情防控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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