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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视窗|关于选拔利通区籍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村(社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关于选拔利通区籍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村(社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利通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吸引本地优秀大学生返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增强利通区籍在外学子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大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健康成长,团区委决定面向全国高校,选拔一批利通区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兼任乡(镇)、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拔计划





面向全国高校选拔利通区籍全日制在读本科大学生,兼任利通区各乡(镇)、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兼任时间为1年(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其中寒暑假期间需到各乡(镇)配合乡(镇)、村(社区)团组织开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在校期间,配合兼任地乡(镇)团委做好工作联系,促进校地交流。兼任地点详见《利通区各乡(镇)、村(社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需求情况统计表》(附件1)。


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

2.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乡镇管理;

3.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和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年满18周岁,户籍地和家庭常住地均在利通区(户口迁至高校的大学生以原户籍地为准);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5.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6.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团的各类活动、学生社团负责人优先列入选拔对象,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此次选拔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过处分不宜被选拔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选拔的其他人员。


报名程序

岗位查询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查看《利通区各乡(镇)、村(社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需求情况统计表》(附件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利通区乡(镇)、村(社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申报表》(附件2),将申报表电子档和相关印证材料清晰扫描件或拍照图片,采用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团区委邮箱,邮件的主题命名为“户籍地(乡镇)+姓名+学校”。

选拔任用

团区委将联合各乡(镇)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任用,任用名单将在“青春献利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公示,团区委印发任职文件。



工作内容





1.聚焦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主战场,通过返乡社会实践形式,结合“我为青年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充分感受家乡变化,增强服务乡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2.协助做好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更新;协助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等党政中心工作;完成兼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积极组织策划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青少年自护教育宣传活动、“青年之家”活动等。



其他事项





 1.入选者岗位分配本着就近就便、双方接受原则,原则上优先安排在家庭住址所在地。

2.兼职人员不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兼职单位据实报销,兼职单位应当为兼职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

3.选拔以公开、公平、择优原则进行,不以任何名义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4.兼职期满后,团区委会同兼职单位进行任期评议,对于表现合格的,出具兼任职务证明;表现优秀的,颁发荣誉证书。






联 系 人:杨丽华

联系方式:0953-2129857

电子邮箱:gqtlt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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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小勤

校对|杨丽华

审核|张雨萌

终审|王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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