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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第四届安徽省群星奖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文旅
2024-09-06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省文化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扎实推进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大会精神,推动群众文艺创作发展,现将《第四届安徽省群星奖评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2月27日










第四届安徽省群星奖评选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激发人民群众创作热情,展示新时代群众文艺创作新成果,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做好第四届安徽省群星奖各项评选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安徽省文化馆、安徽文化馆活动联盟



二、评选范围

第四届安徽省群星奖评选设音乐(含群众合唱)、舞蹈(含广场舞)、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五个门类。



三、评选方式

本届安徽省群星奖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门类的评选分初选、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选由各市组织实施,复赛采用评委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决赛采取评委观看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美术书法摄影、群众合唱、广场舞分为初选、决赛两个阶段,初选由各市组织实施,美术书法摄影决赛采取评委现场评选的方式进行,群众合唱、广场舞决赛采取评委集中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获奖作品名单及创作、表演和辅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主办单位向参加决赛作品颁发入围决赛证书,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四、时间安排

(一)初选时间

各市根据复赛作品报送时间自行提前安排初选。

(二)复赛时间 

曲艺门类:2024年4月中旬;

戏剧门类:2024年6月上旬;

音乐门类:2024年7月上旬;

舞蹈门类:2024年8月下旬。

(三)决赛时间

曲艺门类:2024年5月上旬;

戏剧门类:2024年6月下旬;

美术书法摄影门类:2024年7月下旬;

群众合唱:2024年7月下旬;

音乐门类:2024年8月上旬;

广场舞:2024年9月上旬;

舞蹈门类:2024年9月下旬。

(四)优秀作品巡演

2024年11月、12月。

以上相关类别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评要求

(一)参评条件

群星奖参评对象须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表演的作品。评奖对象不包括专业文艺院团、专业演艺机构、部队专业表演团体,艺术专业院校及附中(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在职编导、演员、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参加复赛和决赛的表演人员原则上应一致。

(二)作品要求

1.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参评作品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 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充分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美好安徽,精心策划选题,挖掘先进人物事迹,把握时代脉搏,唱响时代旋律,讲好安徽故事。

3. 聚焦新时代、新征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讴歌英雄,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4.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文艺特色,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坚持源自群众原创,注重地域特色;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倡导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鼓励新人新作,多渠道发现创作人才。

5. 作品主题鲜明,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6. 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坚持常演常新,深受人民群众喜爱。

7. 参赛作品应为近年来新创作品。已获全国、省级群星奖和在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中保留的其它常设文艺评奖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群星奖评奖。 鼓励参评作品线上线下积极参与为基层群众演出服务,原则上作品报送前为基层演出场次应不少于50场。

8. 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群众合唱作品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至多不超过50人(含指挥、伴奏),群众合唱分为少年儿童组(18岁以下)、中青年组(18-65岁)、老年组(66岁以上),参评合唱团(含混声、男声、女声、少儿)演唱曲目2首,参赛曲目至少有一首是“中国梦”主题新创作歌曲,另一首为自选歌曲(鼓励原创),报送视频必须为现场同期声直录,不得有任何音效、录音等技术处理,如经发现违规,取消参赛资格。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广场舞作品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至多不超过50人,视频拍摄需一镜到底,全景式展示广场舞作品。

9.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须自行装裱或装框(装框不得使用易碎玻璃),美术、书法作品装裱或装框后的最大边长不得超过180cm,摄影作品最大边长不得超过100cm。



六、报送名额

各市推荐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复赛作品每个门类 不超过10个,群众合唱每个组别不超过3个,广场舞不超过3个;美术书法摄影门类作品总量不超过15幅(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水彩画、剪纸、农民画、书法、摄影)。



七、报送时间

曲艺门类:2024年4月10日前截止;

戏剧门类:2024年6月3日前截止;

音乐门类(含群众合唱):2024年7月3日前截止;

美术书法摄影门类:2024年7月9日截止;

舞蹈门类(含广场舞):2024年8月20日前截止。



八、报送要求

(一)美术、书法、摄影须报送装裱、装框完好的作品,作品背面附有作品及作者相关信息,邮寄至省文化馆美术摄影部,其中美术、书法作品必须为原件,摄影作品同时报送原始文件电子档至邮箱。所有参赛作品发送附件3、附件4至省文化馆美术摄影部邮箱:2434981498@qq.com。

(二)各市根据报名截止时间将音乐(含群众合唱)、舞蹈(含广场舞)、戏剧、曲艺四个门类的参评作品的高清视频拷贝至U盘(视频要求: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帧率:25,码流不低于8Mbps),以邮寄的方式寄达省文化馆文艺部。其中资格审查证明、附件1、附件2(word版和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PDF版)以及与作品相关的简介、唱词、曲谱、文字脚本或剧本、演员角色表的电子文件,发送至省文化馆文艺部邮箱:859584717@qq.com。

(三)各市将1份申报报告,注明参评作品的名称、数量(标注初评作品总数量及评选后上报参加复赛的作品数量)以及附件1、附件3(包括word版和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PDF版)于8月20日前发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邮箱:ahswhtswc@163.com。

(四)选送单位填报要以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为统一报送单位;组织单位以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工作的一个单位作为填报单位;演出单位填报不得超过3个。



九、工作要求

(一)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本地区参评作品的选拔、推荐和集中报送等工作,确保安徽省群星奖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市要认真做好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参评作品报送单位、个人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作品涉及重大革命历史或民族宗教类题材,需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审核并报送意识形态审核单。

(三)评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参与参评作品创作、表演、辅导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对相应作品的评选实行回避。

(四)决赛期间赴现场参赛的演职人员交通、食宿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迟英杰 0551-63608275

省文化馆文艺部:汪娅敏 0551-62639319

美术摄影部:罗 鹏 0551-62638917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224号安徽省文化馆, 邮编:230061 。


附件:




责编| 释戒明

审核| 朱   雷

来源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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