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推荐医师”要求过高,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还有道迈不过的“门槛”!

江淑安 凤凰中医 2021-05-10

凤凰中医:一个面向全球华人的中医药时事热点类自媒体!

来源丨平心论 作者:江淑安  版权归权利人所有。责编:木木  商务与投稿微信::FHzhongyi
同步丨公众号内容同步刊发在凤凰中医:视频号、微博号、头条号 敬请关注!


为了帮助广大民间中医解决报考医师资格无门的问题,《中医药法》第二章第十五条中有“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根据这一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7年经过反复调研、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及管理人员研讨,制订出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并报原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审核,于2017年12月以国家卫生和计生委15号令签发执行。至目前全国大部分的省市区已出台了“实施细则”,部分省市区已开始了考核的报名工作,少数省市区已组织了首次的考核工作。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这项新政策的出台,为全国几十万无医师资格证而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民间中医们带来了希望和光明,多年的期盼终于有了机会。但随着大部分省市区考核报名工作的开展,找“推荐医师”却成了横在许多申报考核者面前一道难已逾越的门槛,将许多的申请考核者又挡在了门外。

《中医药法》及其配套文件《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虽然都规定了申请考核者必须要有2名以上中医医师推荐,但这一规定的本意是取“同行推荐”的原则,并不是以推荐医师的技术水平、职务高低来决定报考者技术水平的高低。可是在一些省市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却加砖加码,对“推荐医师”的要求甚高,如有的省市区要求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或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10年以上者方能担任“推荐医师”;甚至要求“推荐医师”必须是在三甲医院以上单位工作者,或要求“推荐医师”必须对被推荐者的医术专长技术承担责任等等,有的规定每位“推荐医师”每年只能推荐2人参加考核。本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大都是在农村或城市街道偷偷摸摸的行医,与大医院的中医专家本就无往来,现在要求他们必须找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中医医师来作“推荐医师”,这不是为难他们吗?所以找“推荐医师”就成了横在广大报考者面前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笔者通过初步调查和了解,认为部分省市区出台的“实施细则”对“推荐医师”的过高要求,将会带来两大弊端。


   

一是将许多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挡在了申请考核的门外,又使他们报考无门,望考兴叹!《中医药法》出台带来的这项新政策的本意就是要解决广大医术确有专长民间中医无证行医的问题,为他们打开“绿色通道”,可现在又等于设置了障碍。在一个县区范围内,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也没有多少,如果一个县内有几十人报考,那到哪里去找那么多高层次的“推荐医师”呢?    



二是容易助长腐败的滋生。民间中医与医院的中医医师大多平时无往来,或互相瞧不起;现在却要求他们找“推荐医师”,那只有人托人、拉关系,花金钱礼物去做工作方可能成(当然也不排除有大公无私不要报酬的中医医师愿意当推荐医师)。另外,社会上也有一些人或机构就见机生财,帮忙介绍一个“推荐医师”,收几千或上万元,所以我也听到一些申报考核者说付不起找“推荐医师”的费用,甚至有的说找“推荐医师”要花三四万元的费用。    


综上所述,笔者作为一名老中医,也作为一位曾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邀请参与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研讨制定的专家,呼吁在以后修改《中医药法》时应考虑去掉“至少由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的这一要求。并呼吁各省市区现在不要对“推荐医师”作过高要求,在现阶段应积极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建议:  

  


一是只要求找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担任“推荐医师”即可,不必苛求要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工作10年以上的中医医师才能担任“推荐医师”。因“推荐医师”的职称高、工龄长并不代表申报考核者的技术高、效果好,反之,“推荐医师”的职称低、工龄短也不代表申报考核者的技术低、效果不好,二者没有必然关系。现在要求要有“推荐医师”只不过是履行法律要求而矣。    


二是对某些特殊情况,如从医多年的,成绩突出的,应予免找“推荐医师”。如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者、具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者(即参加卫生部52号令考试获得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者、1998年6月26日以前取得中医师(士)技术职称者、获得过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获得省以上中医药学会评审鉴定的中医药学术成果或优秀论文奖者,在考核报名时,应不需找“推荐医师”。这样才能体现实事求是。


《中医药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广大民间中医,特别是对无证民间中医的关怀,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这一好政策贯彻好、落实好,真正为广大民间中医办好事办实事。


欢迎关注:凤凰中医视频号,给你不一样的精彩!


延伸阅读

· 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民医馆”揭牌 民间高手云集贵阳!
· 共135人!北京市2020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 行政诉讼:虽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仍被认定非医师行医!
·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应“放管服”!留住中医在基层的根,就是中医药复兴的未来
· 确有专长破坏全科中医体系!中医药被不合理管制!修改执业医师法,让民间中医出头势在必行
· 中医药资源配置明显不合理!张伯礼再谈《中医药法》:确有专长人员转正细则有待完善!
· 民间中医话题引热议!特色中医诊所、确有专长考核、师承问题…基层中医老大难这样解决!


喜欢中医的朋友请关注这些公众号!

  

↙ 阅读原文 了解我们丨关注可留言,喜欢请点 在看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