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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考录取进行中!来自XISU的重要提醒

微宣工作室 西安外国语大学 2024-03-07
2022年我省高考录取已正式启动。今年陕西省高考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录取期间如有变化以实际时间为准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

1.高考进入录取阶段,招生诈骗将进入多发期。考生和家长们一定要多加注意,及时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考试招生”微信订阅号和新浪微博了解录取相关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2.7月5日-8月12日期间,如果有关于高考录取的相关事项,可以致电029-88812922咨询,也可以前往陕西宾馆12号楼信访接待室


3.有关考籍办理的相关事项,仍在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40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管理接待室办理。



教育部发布预警

高校招生录取期间,谨防诈骗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等待录取信息的急切心理,设置“招生陷阱”诱骗考生和家长。教育部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只有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并且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录取分数要求的,才会被高校录取,切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明辨诈骗伎俩,避免上当受骗。


以下是常见的诈骗形式和典型案例。


——谎称花钱可买高校招生“内部指标”


【案例】近日,北京一中院破获一起高考诈骗案,2015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刘某谎称自己与多家知名高校有内部协议,可以通过“预留名额”“托关系”等多种方式,帮助高考分数未达到相应高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进入知名音乐学院或者国外名校就读,并承诺办理不成全额退款。最终骗取9名高考学生家长共计8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


【提醒】高考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等方式,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校领导亲戚等,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等实施诈骗。


教育部“三十个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此类“花钱能买大学名额”的诈骗信息,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勿轻信谎言,以致上当受骗。


——谎称可通过“补录”等方式实现“低分高录”


【案例】2021年,山东日照山海天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高考录取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刘某某。报案人称2020年高考结束后,其被赵某、刘某某二人以能为其孩子办理某医科大学入学手续为由诈骗24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刘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对外宣称能够帮助考生以“补录”的形式办理高校录取入学手续,从中骗取家长和考生的高额费用,犯罪嫌疑人赵某、刘某某已被依法审查,24万元被诈骗钱款已全部追回。


【提醒】高考成绩公布后,一些不法分子自称以“计划外补招”“降分补录”为幌子行骗,利用一些学校发布的征集志愿信息,误导家长,声称计划外补招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甚至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扮高校招生人员,伪造文件、印章发放录取通知书。


教育部“三十个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有关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高校在招生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不存在所谓内部降低分数“补录”“补招”的情况。


——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


【案例】王某因其亲戚的儿子高考成绩不理想,通过关系找到高某为其办理某知名大学入学事宜,王某在网上加入该大学QQ群询问入学事宜。一名自称该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的男子主动加好友承诺缴纳相关费用即可帮忙办理入学,保证录取,对方先后以补交学费、书本费、报名费等名义让王某转款1万余元,后发现就读的是短期培训班遂退学。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采用同类作案手法先后诈骗20余人,涉案金额10万余元。


【提醒】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其他教育形式的学员。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均须通过高考招录。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这类“退费”有诈!

教育部、公安部发布预警提示



据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7日消息,近期,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教育部办公厅公文、冒充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危害严重。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联合提示:


一、接到自称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主动退费的电话时,一定要保持警惕。相关政策要以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不明事项可向教育、公安等行政部门核实。不轻信来历不明的文件、电话和短信,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正规退费流程一般会以原路返还的形式返给本人缴费账号,凡是退款时要求额外支付费用的,都是诈骗!


三、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110或有关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电话求助咨询。如发觉上当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尽量减少损失。


全民反诈,你我同行。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有关线索,共同维护校外培训良好运营环境!



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声明


广大考生和家长:

      为严肃我校招生管理秩序,保护广大考生及家长权益,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现郑重声明:

1. 西安外国语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学校。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承担各培养单位(学院)均不具有独立招生资格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从事此项工作,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通过其他渠道进行的计划内本科生招生行为均属冒用西安外国语大学名义的行为,与西安外国语大学无关。

2.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均按照教育部规定,通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进行,不会有计划未招满进行私下补录或因有考生不报到进行补录、追加计划补录、转专业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招收内部生等各种情况,也无内部指标、计划外、委培生、中途转学或未达控制线交赞助费录取等各种名义的违规违法行为。

3. 学校招生相关信息仅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isu.edu.cn/)、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xisuzsb)、各省(市、区)考试院(招办)官网上发布,其余方式均为无效。学校从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直接发送招生消息或以学校招生办名义建立官方微信群。

4. 招生工作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5319401;纪委综合室电话:029-85319173。

5. 对于冒用学校或学校招生办公室名义进行虚假招生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严正声明

  我校招生办唯一官方电话      029-8531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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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信息来源:陕西发布 三秦青年 

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

排版:边炅香责编:  姬雪审核:郭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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