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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不退缩 汝州法院庙下法庭一天结案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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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更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合法权益,汝州市法院庙下人民法庭认真贯彻落实汝州市法院党组关于开展网上办公办案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上立案、开庭,微信调解、电话调解等线上方式,确保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2020年2月12日一天,庙下法庭共办结案件12件。
杨林辉法官承办的原告汝州市某经营部诉被告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从事兽药经营业务,自2013年以来,被告尹某多次在原告处赊欠兽药,现因款项未结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兽药款19000元,并要求被告尹某支付相应的利息。
承办法官杨林辉认真审阅了该案的相关证据,第一印象认为,该案并不复杂,就电话联系了被告,但出乎意料的是,被告对原告十分排斥,说原告是骗子,并向法庭陈述,自己因购买原告的兽药也遭受了一定的损失。
放下电话,杨林辉法官陷入了沉思,这起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双方矛盾不小,要想使该案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调解才是王道。
在双方同意调解的情况下,杨林辉用微信建立专案群聊,经调解被告当即用微信转账6000元给原告,调解结案。
毛光辉法官承办的李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
鉴于此案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毛光辉首先建立微信群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均发表意见后,毛光辉结合情况对双方进行了劝和、调解,最终双方均在保护子女健康成长的基础上同意离婚,调解结案。
潘旭现法官承办的原告李玉某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该案标的额小,案情简单,潘旭现利用电话、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案件顺利调解结案。陈继征法官承办的原告程某诉被告杨某离婚纠纷一案。
陈继征利用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询问过程中,纷纷表示感谢法官,并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同意离婚,调解结案。庙下法庭法官们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还积极通过电话与相关案件的原、被告取得联系,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疏导,当天当事人自愿撤回起诉案件8件。
特殊时期,法官们“线上”办案,不仅做好了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了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同时又化解了矛盾,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疫情虽然阻挡了当事人出行的步伐,但汝州市法院法官们面对疫情不退缩的坚定决心,让他们在创新司法服务举措、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笃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