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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是什么?就是于欢的刀,明经国的锄头

2017-07-23 沈革命 七使

题图赏析:《自由引导人民》取材于1830年七月革命。法国第二次复辟的波旁王朝解散议会,限制公民选举权和出版自由。年轻女子克拉拉·莱辛在街垒上举起了象征法兰西共和国的三色旗,少年阿莱尔把这面旗帜插到巴黎圣母院旁桥头时中弹身亡。中间裸胸女子就是克拉拉·莱辛,右侧挥舞手枪的少年就是阿莱尔,戴礼帽和穿燕尾服的是画家德拉克洛瓦本人。



自由派总是把革命说得非常可怕。


“你看,法国大革命砍掉了多少多少人的脑袋”,“你看,俄国十月革命ooxx”,“你看,49年革命ooxx”,“如此悲惨绝伦,你还要再来一场吗?!”这些是他们的口头禅。


但是,自由派蓄意混淆了革命的道统。


他们假装不知道,将法国大革命与“十月革命”、“49革命”等同起来,是白左的理论。法国大革命也不是一开始就那么暴戾,到处断头台的。相反,在大革命爆发后将近两年内,法国局势是相当稳定平和的。1790年7月14日攻陷巴士底狱周年纪念活动中,路易十六还公开宣誓将维护宪法。只是后来,路易十六受王后蛊惑,非得外逃,要与外国联手进行反革命复辟,而不愿意君主立宪。再加上欧洲君主国联手干涉法国,这才导致革命激进化,用断头台进行清洗。这个过程与“十月革命”截然不同,妄为攀附简直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辛先生早就说过了,“十月革命”是对二月革命的“复辟”。这是一个文学式的譬如。更准确的说法,十月不是革命,而是对革命的叛乱。德国《明镜周刊》2005年一期专门论述,证实那个鞑子血统的秃头是德国间谍。而支鳖不过是斯爹的孝子,武装到牙齿的第五纵队。用东土的比喻就是契丹支持下的石敬瑭。如果有人能证明石敬瑭的所作所为是革命,那上述团伙就能称得上是革命党了。如果没有人把石敬瑭当儿皇帝看成革命,那上述团伙自然也与革命没有半毛钱关系。


自由派总是把暴力革命看作是支国、俄国、法国的特例,“支国革命是改朝换代死循环的延续”、“俄国人骨子里有蒙古的暴力因子”、“法国的卢梭ooxx”……在他们眼中,英国美国的民主宪政传统是最和平宁静的,不死人,不暴力,不革命。因为人家“信基督”,所以“美人希”、“无英万夜”(天不生大英,万古长如夜,刘阿姨的金句)。


所以,自由派给支国的药方有二:1、非暴力,2、全民信基督。至于信基督之后,怎样才能变成民主国家,他们没说。好像书中自由黄金屋,圣经自有大民主,信了基督,人子自然会赐予你民主。


本号不反对信基督,也不反对信儒家。但信了基督就等着耶稣从天上掉民主馅饼的作派,实在不敢恭维。也许这种教徒的想法是,全支国信基督几百年后,自然而然可以转型民主国家了。那这跟自由派非暴力渐进改良不知多少年后就会自然而然转型的想法是一致的,简称之为“维稳”。支鳖真理部得多感激你们啊,每句五毛,又节省了几百亿宣传费了。


然额,本号要告诉你们,自由派和维稳教徒们的话,纯属扯蛋。世界的民主转型从来不是非暴力的。英美也一样。


美国革命绝对不是非暴力的。1775年4月19日,八百名英军搜查军火库,遭到美国民兵伏击,当场打死英兵247人,这就是著名的“列克星顿的枪声”,打响了美国革命的第一枪。


美国独立宣言的这段文本——“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不但不是非暴力的,而且是绝对暴力的,杀气腾腾的。这里的“推翻”,不是指用“渐进改良”的方式改革,而是彻彻底底的用武装暴力进行颠覆。


在长达八年的革命战争期间,美军方面有50000人伤亡,而英军也有20000多人伤亡,合共八万人。而当时北美殖民地不过三百万人口。这个数字还不包括英国怂恿未开化的印第安部落杀掠边疆居民的伤亡,独立宣言里讲得很清楚,印第安人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的。


华盛顿和其他美国国父们都是基督徒,却没有口口声声“上帝统率人类全部事务”,就撒手不管就地祷告,任由英国“和平改良”去了。


英国的民主体制也是暴力革命的产物。1640年英国革命,是议会军与国王军之间的战争,同时也是新教与天主教之间的战争。


基佐的《一六四0年英国革命史》讲得很清楚,当时英国与整个欧洲的君权“摆脱了古时的束缚,到处都在变成近乎绝对的专制”,原来可以制衡君权的地方贵族被驯化为君王的附从,新教徒“处在反对国王和反对国教的双重斗争”中。


在托马斯·费尔法克斯和克伦威尔的领导下,议会军战胜了国王军,俘虏了查理一世,并于1649年1月30日将其斩首处死。残缺议会宣布查理一世的罪名是“背叛了他的国家和人民”。


在长达十年的英国革命战争中,双方战斗剧烈、死伤惨重。根据百度百科的数字,合共8万余人死亡。而当时整个大不列颠群岛的人口只有七百万左右,死亡人数超过百分之一,伤者更不可胜数。

看到这,读者们还会认为英国的宪政传统是自然而然的、是英国人信基督的恩赐、是非暴力不合作渐进改良出来的吗?


狗屁!英国的民主宪政是打出来的!是砍掉皇帝的头砍出来的!是死了八万多人死出来的!


英美宪政传统直接来自一六四0年英国革命,之后还有一个光荣革命,议会党和新教徒赶走了复辟的詹姆斯二世,请来了他的女婿荷兰的威廉当国王,从此开启了议会独大、虚君立宪的法统。


信基督不是为怯懦辩护的理由。把人间事务全交给上帝去管、“用祈祷推翻暴政”、“暴民和暴力革命是暴政的循环”,简直就是胡言乱语,比毒鸡汤还毒。华盛顿和克伦威尔要听到的话,必然要把这帮傻逼活活掐死。按这个逻辑,美国独立战争不必打了,查理一世的头也不必砍了,新教徒们天天躲在家里祈祷二三百年就行了。


何况,清教徒的革命根本不止于英伦三岛。之前还有法国的胡格诺战争、捷克的胡斯战争等等,打得欧洲四分五裂遍地硝烟。新教军队一度还企图劫持法国国王和太后,并包围巴黎。没有这几百年宗教战争,新教徒还在边买赎罪券边自笞吧,哪来的宗教自由?


信儒家当然也不是为怯懦辩护的理由。世界上只有儒家有最早成型的革命论。国语里明明白白讲“杀无道而立有道,仁也”,易经里讲“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孔孟更是发展出来“受命放杀”的理论,直指暴君是残贼匹夫不是君主,完全可以杀掉。


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革命哲学、革命理论。所谓“受命放杀”,就是“天赋君权”的合理补丁。君王得国,是受了天命,“天与之,非人与之”;君王得国后,必须行仁政,敬天保民,否则就是暴君暴政,天命因此而转移,人人有权推翻。至于如何鉴别暴君暴政,很简单,“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道的意志就是百姓万民的意志。民怨沸腾的就是暴君暴政,就是天命不在,就可以放伐诛杀。


这套理论是相当先进的,用民本主义来置换天命,使得君权不能因“神授”而独尊独大,赋予革命以正义性,君主变成暴君后人人得以诛之。所以儒家天然地反对高度集权专制,天然地痛恨秦政。所以陈胜起义时,孔子的八世孙孔鲋带着祖传的礼器诗书千里迢迢投奔义军,最终与陈胜一同赴难。所以辕固生与黄生在汉景帝面前才有“汤武是受命还是弑君”的争论。


相比起来,西方在这方面是相当落后的。直到十六七世纪,才巩固了“君权神授”的理论,到了卢梭才提出了革命的正义性,到了美国大革命,才在政治纲领性文件上明确了“天赋人权”。


其实无他,革命就是人民的抗暴权。人民有生命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劫匪在路上拦路打劫你,你就有权把它们杀掉。一伙歹徒闯到你家里,妄图禁锢你,侮辱你母亲,你就有权拿起刀捅死它们。一伙歹徒未经同意就拆掉你家房子,你就有权一锄头锄死它们。哪怕这伙歹徒是暴政的鹰犬。


你们所崇拜的美国人就是这么干的。


2014年4月,内华达州牧场主克利文·邦迪拒绝缴纳所谓的管理费,联邦政府派出9架直升机和200多警察企图“暴力清场”,并没收邦迪家的牛群。邦迪据理力争,被警察用电击枪射击。邦迪一怒之下振臂一呼,千余名牛仔持轻重武器从各地赶来,与联邦警察对峙多日,迫使政府屈服撤退。2016年1月,克利文·邦迪的儿子阿蒙·邦迪代表牧民反对政府管制,率领150名民兵攻占了俄勒冈州哈尔尼郡的联邦政府总部大楼,同时号召全国各地民兵起义推翻联邦政府,重回各州实施自治。


这就是美国人民对抗不义暴政的方法——武装起义。这也是241年前美国国父们在独立宣言中布告天下的真理: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


当秦始皇“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时,我们没有看到孔子八世孙孔鲋和齐鲁儒生大声嚷嚷“渐进改良”、“不要喝革命的狼奶”、“暴力导致暴政循环”,而是毅然决然地以儒家道统的名义参加陈胜起义军。


同样,当华盛顿、克伦威尔、邦迪父子等虔诚的基督徒遭遇不义暴政时,我们也没有看到他们闭门念经,“用祷告推翻政权”,而是拿起刀枪闹革命,赶走了联邦军警,并砍掉了一意孤行的暴君之头。


请牢牢记住这两句话。第一句是朝鲜战争纪念碑上铭刻的“自由不是免费的”。


第二句是美国一位国父托马斯·杰斐逊的名言:“自由之树必须时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血来浇灌。”


没有暴力革命,就不会有英美宪政民主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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