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读 | 参与式保障体系(PGS)在中国
作者:周海燕 管理学博士
参与式保障体系研究会 秘书长
一、PGS是什么?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l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简称IFOAM),于1972年11月5日在法国成立,目前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广泛、最庞大和最权威的国际有机农业组织,拥有来自一百多个国家的八百多个机构会员。IFOAM的使命是全方位地领导、联合和支持有机运动。其目标是世界范围内普遍采用基于有机农业原则并在生态、社会和经济各方面都有利的体系。IFOAM认为有机农业是一种能维护土壤、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的生产体系,她遵从当地的生态节律、生物多样性和自然循环,而不依赖会带来不利影响的投入物质。有机农业是传统农业、创新思维和科学技术的结合,她有利于保护我们所共享的生存环境,也有利于促进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界的公平与和谐共生。
2004年4月13-17日,在巴西托雷斯(Torres)召开了IFOAM-MAELA(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拉丁美洲生态农业运动)替代式认证联合工作会议,希望改变被(与当地市场无关的)官僚化的、垄断的大公司所控制的有机食品认证途径;设计一种当地市场认可的有机保障,可以不受以出口为目的的第三方认证的要求和成本约束;降低有机农民进入市场的成本,减少农民在有机保障程序中的文档工作;通过生产链促进公平和公正性。
与会者分析了当时世界上40多种替代性认证和社区支持农业(CSA)形式,找出了它们的共同点,形成了参与式保障体系(PGS)这个概念:
各类参与式保障体系(Participatory Guarantee Systems,英文缩写PGS)都是一种为所在地提供质量保证的体系,该体系在所有相关方都积极参与的前提下对生产者实施验证,并以此建立起一种彼此信任、互相沟通和认知交流的基础关系。
二、PGS为什么?
尽管建立替代式认证系统的原因可能各式各样,但其驱动力主要是基于下列事实,即第三方认证体系由于其标准与书面工作的复杂性以及相关的费用,从而不总能适应小生产者和本地市场渠道的需要。因此,PGS作为一套合格评定的方法论就出现了,它能更好地适应特定环境,通过利益攸关者的参与来保障产品的有机完整性。目前在全球所有的大洲都有PGS组织,它们各自在不同的环境和现实中独立地发展,应对有机行业的生产者、消费者和利益攸关者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因此各个PGS组织都是不同的和适应当地情况的,但是所有的PGS组织拥有一些共同的要素和特征。
参与式保障体系(PGS)的概念进入中国可以追溯到2008年。这一年正值PGS在南美、印度等国家和地区蓬勃发展之际,南京环球有机食品研究咨询中心(OFRC)翻译了IFOAM编发的部分资料,正式将参与式保障体系(PGS)概念介绍到国内。
2009年11月6日,受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中国办公室委托,南京环球有机食品研究咨询中心(OFRC)组织举办了我国第一届“IFOAM有机农业PGS培训班”。2010年4月,OFRC指导安徽省岳西县包家乡石佛村建立了中国首个PGS有机生产质量保障体系,设计了中国首个PGS标识,为PGS产品的有机身份提供证明。
从2011年起,中国人民大学乡村建设中心、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区食物安全研究推广中心、北京有机农夫市集、小毛驴市民农园、参与式保障体系研究会等机构在参与式保障体系(PGS)理念在中国的传播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在实践PGS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随着参与式保障体系(PGS)的概念在中国传播的日益广泛,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生产者、农夫市集、公益组织乃至企业开始了PGS的尝试。
国内尝试做PGS的团体和个人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迫切希望有一个权威的证明来证明我们的话没有骗人”——得到认证;
——“有了PGS,就有了强大的后援团,有了温暖。”——获取支持;
——“PGS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发展工具”——社区发展;
——获得类似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商业利益。
三、PGS怎么做?
一个典型的PGS组织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和其他可能的利益攸关者,例如NGO人员、政府代表、延伸服务人员、咨询专家和大学人员。
生产者通常被组织成本地小组,负责保证该组所有农夫都遵循PGS标准和流程。每位农夫都要接受由不同利益攸关者所组成的检查组的年度农场访问。农场访问的结果要被概括为农场检查报告,作为农夫小组判定该生产者是否遵从标准的依据。文档化的概述以及认证决定将被提交到更高的层面,比如代表PGS利益攸关者的地区委员会或者国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有时会为小组所做的认证决策背书,或者更多的情况下批准每个本地小组的决策,并且在有LOGO的情况下批准他们使用LOGO。委员会还要决定所需遵从的有机标准,并且当面对诸如政府和IFOAM等外界时代表该PGS。
PGS和团体认证/内控体系(ICS)有一些相似之处:都有共同的认证工具、标准/规范、合规检验机制、文档化的管理流程、农夫的承诺与标识。但PGS与ICS又在理论和方法上有一些关键差异。
ICS | PGS | |
总体 | 保障基于对于一个内控体系的外部评估。 外部认证机构规定流程并且代表检查行为。外部设定一个ICS必须如何运行的流程需求(认证机构进行验证的规则)。 | 保障基于由一个生产、流通和消费或使用产品与服务的运营者和兴趣方小组或网络的内部质量“控制”/共同责任。 PGS方法论和流程由利益攸关者设计,以适应当地社会环境和所服务的小农。 |
范围(认证产品的目标市场) | 本地、区域、国家,但主要是国际的。 | 本地、国家和区域。 |
参与 | 合同或者会员(基于生产); 单方利益(生产)占主导; 小组可能是自组织的、由共同买方或者NGO组织的。 | 小组通常是基于共同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经济意识日程自组织的。 鼓励并且有时要求引入消费者和其他关键的本地利益攸关者。 |
标准与规范 | 国家和国际标准与法规。 | 与法规和国际标准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但适合当地情况。 |
质量保障 | 按照认证机构设定的要求建设的文档化体系; 内部“检查”; 着重于管理人员和区域职员/检查员来通过内控体系保证合规; 对成员采用初步筛选和性能标准; 成员培训。 | 着重于成员的培训和价值形成。同时在规范设定和认证过程中赋权成员来起到积极的作用; 依靠通过流程和社会约定来加强的社会整合; 引入不同利益方(包括消费者参与); 官僚主义程度尽可能低。农夫的费用低,书面工作少。 |
验证 | ICS体系与认证机构采用相同的方法论。通过外部检查来评估该组的ICS表现和有效性,基于文档检查和成员农场抽样。 | 成员承诺和宣誓。 同行互检。 |
认证 | “内部决定”,但是要以外部认证机构验收为准。 认证主要限定为单一商品化产品。 农夫小组、NGO或者贸易商/出口商拥有认证。 | 集体分散化决策。农夫在认证过程中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认证授予整个农场,允许农夫将农场出产的所有农作物按照认证的有机产品出售。 每个农夫拥有自己的PGS认证。 |
关于质量的沟通 | 使用认证标志。 | 使用各小组自己的标签、LOGO或印章,或者使用全国或区域的印章(根据不同的独立程度)。 |
透明 | 只对认证机构透明的专有系统。 | 信息的透明和公开访问是准则。 |
产品营销 | ICS农夫必须在“通用销售点”的需求下运作。 他们一定只能销售认证的产品。只有当这些产品是通过拥有认证的组织进行销售时,认证的说法才有效。 | 营销并非总是集中进行的。PGS农夫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把产品销售给出价最好的人。但是,一些PGS组织设想共同营销,因为有机营销计划是一个整体。 |
资金和来源 | 市场销售覆盖体系费用。 | 很大程度上依赖志愿工作。会费、捐赠和/或销售提成覆盖直接费用。 |
四、PGS难在哪儿?
通过五年多在国内对于PGS的实践、观察与研究,我看到了PGS在国内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现象和特点。PGS的理念在国内接受度很高,做法看上去也简便易行,所以初接触到PGS的朋友往往都对PGS热情很高。然而,如果认真考虑实施PGS时,人们就会发现真正做起来远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所以谈论PGS的人远远多于实践PGS的人。而更加令人受打击的现实是,那些迈开了第一步的PGS实践者们,却鲜有可以坚持PGS运作超过一年的。
在国际上,PGS所面对的挑战主要有以下这些:
消费者对PGS的参与;
获得监管机构的认可和支持;
文档和记录保存质量低;
小组成员之间以及农场与市场之间距离遥远或交通不便;
PGS中一些农夫的认知与参与度低;
农夫受教育水平低下;
对志愿工作的依赖。
对国内的PGS实践而言,以上这些挑战他们同样面临着,而下面三方面的挑战则更为突出。
首先,费用问题。PGS的运行费用可以被保持在相当低的水平,但毕竟仍然是需要费用的,尤其是当需要对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进行一些检测时,费用问题就尤其突出。目前国际上比较成功的PGS中,很多的管理工作要靠PGS成员特别是生产者的志愿工作来支撑,但在国内就很难这样做。而向PGS成员收取费用的做法目前在国内也不太现实。
其次,参与度问题。即便是像印度这样PGS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的国家,也存在着大部分小农在加入PGS初期参与主动性不高的问题。国内的参与度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生产者刚开始会觉得PGS能让自己以低成本获得消费者信任和市场从而比较积极,但随着实施的展开发现自己需要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乃至需要分摊一些运作费用,参与积极性就会大大下降。消费者由于需要付出时间精力的成本,同时缺乏显而易见的收益,因而参与积极性更低。
最后,自组织问题。PGS很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其自组织性,而国人由于历史、文化和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比较缺乏自组织能力,因此PGS的水平性和责任共担的特点很难实现,很容易就会演变成“一股独大”的局面,或者因各方争执不下而失败。
类似其他自组织形式,PGS组织成本高的特点导致了其可持续难度大。
五、中国的PGS会怎样?
在国内,知道PGS这个概念的人仍然很少,清楚了解其特点的人更是寥寥无几,迄今为止PGS仍然是个非常小众的东西。因此,我们首先要继续大力做好PGS理念的传播和推广,只有更多的人知道它,了解它,才有可能集更多人的智慧实现创新,找到适合中国具体国情的PGS之路。
观念的改变非一朝一夕之功,PGS给参与者特别是其中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赋权,但生产者和消费者需要时间、训练和试错才能逐渐掌握运用这种权力的能力。因此,做PGS切忌急于求成,也根本无法速成,我们需要用极大的耐心胼手胝足地从一点一滴做起,逐步培育出国人自我管理、参与公共事务以及协商共赢的能力。
如果单纯作为一种“认证”或者质量保障体系,由于组织成本高昂(参与者需要付出的时间、精力以及协商各方意见所需要付出的时间精力等),与第三方认证相比,PGS在效率和经济性上未必具有优势。但正如IFOAM所作的《社会过程与参与式保障体系之间相互作用的全球对比研究》所揭示的那样,PGS是一个重要的社区发展平台,PGS对于加强已存在的社会过程有贡献,并且能够刺激新的社会过程的发展,反过来已有的社会过程又是建立一个新PGS很好的先决条件。因此,我们不要单纯地就PGS谈PGS,而应该更多地思考如何将PGS与其他社区发展的实践进行有机的结合,从而实现二者的相互交融和相互促进,实现PGS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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